湖北省農村信用社(湖北省農村信用社官網登錄入口)


導 讀
當時間的車輪走到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帶來的改革春風,對農村信用社的改革發展產生深遠影響。從“農行代管”到“人行管理”,再到“銀監會監管”、省級聯社成立……在這一歷史階段,農村信用社歷經回歸“合作制”,到探路“股份合作制”,最終確定“股份制”發展方向,在跌宕起伏的改革進程中書寫下不平凡的印跡,逐步走入獨立發展的軌道,踏上改革的航船,乘風破浪、勇往直前。
今天,當我們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中華合作時報?農村金融》編輯部,梳理總結出其中40件大事,讓我們共同銘記過往歷史、再續輝煌篇章!
1979年2月1日
國務院發出《關于恢復中國農業銀行的通知》。根據國務院《通知》精神,各地在抓緊恢復農業銀行的同時,加強了對信用社的領導,分期分批地開展了信用社的整頓工作,到1982年底,對問題較多的信用社進行了初步整頓,為1983年開展管理體制改革打下了基礎。
1983年2月1日
農業銀行總行發出《關于改革信用社管理體制的試點意見》。對全國農村信用合作社進行了體制改革,恢復其群眾性、民主性、靈活性,恢復其集體金融組織的性質,增強自我發展的意識和改善經營管理的積極性。
1990年10月12日
中國人民銀行印發《農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暫行規定》,提出農村信用社領導和管理貫徹“分類指導,區別對待”的原則,明確了農業銀行對農村信用社實行政策領導和業務指導的范圍,縣聯社對農村信用社日常管理工作的職責。農村信用社在管理方面的自主權得到進一步增強。
1996年8月22日
國務院農村金融體制改革部際協調小組發布《農村信用社與中國農業銀行脫離行政隸屬關系實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宣告農村信用社與農業銀行脫鉤。9月,全國5萬多個農村信用社和2400多個縣聯社逐步與中國農業銀行順利脫鉤。
1997年6月1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意見》,要求堅定不移地把農村信用社辦成合作金融組織,按合作制原則改革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完善和加強縣聯社建設,進一步加強中國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社的監督管理,在中國人民銀行內部增設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監管部門,專門承擔對農村信用社的監管工作。
1998年11月1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信用社改革整頓規范管理工作意見》,要求對農村信用社進行清產核資,按合作制進行規范改造,中國人民銀行加強監管,防范化解風險,組建農村信用社縣以上行業自律組織,行使對農村信用社管理、指導、協調、服務的功能。
1999年4月1日
中國人民銀行召開全國農村信用社工作會議。會議提出,逐步組建地(市)聯社,承擔行業管理和服務職能;在全國各省建立信用合作協會,主要職能是對信用社提供聯絡、指導、協調、咨詢、培訓等方面的服務。
1999年9月28日
全國首家信用合作協會——黑龍江省信用合作協會正式宣告成立。
1999年12月18日
全國首家省級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正式成立。
2000年7月15日
國務院正式批準在江蘇省進行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8月份江蘇省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正式啟動并穩步實施。在明晰產權、完善經營機制的基礎上,全省信用社實行以縣為單位統一法人;在常熟、江陰、張家港三個縣級市組建農村商業銀行;在縣(市)聯社入股基礎上,組建江蘇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2001年11月28日
張家港農村商業銀行作為全國首家由農村信用社改制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正式對外掛牌營業。
2003年3月1日
中國銀監會成立,農信社的監管職能轉入銀監會。
2003年4月8日
全國首家農村合作銀行——鄞州農村合作銀行在浙江寧波掛牌成立。標志著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開始嘗試股份合作制的產權制度。
2003年6月27日
國務院下發《關于印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明晰產權關系、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國家適當支持、地方政府負責”的總體要求,加快信用社管理體制和產權制度改革。標志著新一輪農信社改革的全面啟動。隨后,浙江、山東、江西、貴州、吉林、重慶、陜西和江蘇八省份被確定為新一輪農信社改革的試點省份,各項改革工作開始在各省份逐步展開。
2003年9月3日
中國人民銀行下發《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操作辦法》和《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借款管理辦法》。根據這兩份管理辦法,央行發行1650億元專項票據和專項借款,用以置換農信社不良貸款和歷年掛賬虧損。
2003年9月18日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農村信用社省(自治區、直轄市)聯合社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發布。對省聯社履職行為的規范一直貫穿于新一輪農信社改革的全過程。在此之后又有三份重要文件陸續出臺,包括《農村信用社省(自治區、直轄市)聯合社監管工作意見(試行)》《關于農村信用社省級聯社規范履職行為防范風險的通知》,以及《關于規范農村信用社省(自治區)聯合社法人治理的指導意見》。
2003年10月1日
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鼓勵社會資金參與中小金融機構的重組改造。在加強監管和保持資本金充足的前提下,穩步發展各種所有制金融企業。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國家給予適當政策支持。通過試點取得經驗,逐步把農村信用社改造成為農村社區服務的地方性金融企業”。
2003年12月30日
貴州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掛牌成立,這是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以來成立的第一家省級聯社。
2004年8月17日
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的意見》,在認真總結8省(市)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明確進一步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意見》還對進一步做好8省(市)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提出了要求,并明確了擴大改革試點的范圍和工作要求。
2004年10月1日
全國農村信用社在整體虧損10年后,首次實現盈利。
2005年3月10日
中國人民銀行召開全國電視會議,通報農村信用社接入大額支付系統方案,部署農村信用社接入大額支付系統的組織實施工作,取代當時的全國電子聯行系統,切實解決農信社的通匯問題。
2005年4月18日
全國農信社系統首家省級聯社統一發放的借記卡——“圓鼎卡”由江蘇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在全省范圍內發行。
2005年6月30日
全國第一家省級農村合作銀行——天津農村合作銀行成立。同年8月25日,全國第一家省級農村商業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掛牌開業。
2006年5月29日
農信銀資金清算中心有限責任公司開業。該中心的開業標志著全國農村信用社系統有了真正屬于自己的、規范的、系統的資金清算平臺。對促進我國農村地區經濟、金融發展,有效改善農信社系統的支付結算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實現了八萬網點連城鄉,農信服務惠四方。
2006年7月11日
荷蘭合作銀行、國際金融公司(IFC)以及杭州聯合農村合作銀行在杭州簽署協議。基于此項協議,荷蘭合作銀行和國際金融公司分別擁有杭州聯合銀行10%和5%的股份,成為該行第一、第二大股東。這是外資金融機構首次投資中國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杭州聯合銀行,是一家實行股份合作制的社區性地方金融機構,前身是杭州農村信用聯社及其所轄的23家農村信用社。
2007年8月10日
海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掛牌,作為全國最后一家掛牌開業的省級聯社,它的誕生標志著農村信用社新的管理體制框架已經全面建立。
2008年1月1日
浙江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推出全國首個農村信用社貸記卡——“豐收卡”。該卡除具有授信、透支等基本功能外,還具有支農服務“一卡通”功能。
2008年2月26日
全國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工作會議召開,會議強調,從2008年開始,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改革和發展由“深化改革試點”全面轉入“深入實施和攻堅”階段,并明確下一輪農信社改革的目標和努力方向。
2008年6月29日
重慶農村商業銀行掛牌,成為全國首個由省級農村信用聯社改制而成的省級農村商業銀行。
2008年9月12日
天津濱海農村商業銀行喀什市支行開業,這是全國農信系統第一家跨省區設立的分支機構。
2008年12月22日
寧夏黃河農村商業銀行掛牌開業,成為全國合作金融系統首家省級金融控股公司。
2010年9月1日
銀監會出臺《關于高風險農村信用社并購重組的指導意見》,旨在指導各地農信社在爭取地方政府扶持的同時,充分運用市場化手段,通過并購重組化解高風險農村信用社風險,提高農村金融體系穩健性,提升“三農”和小企業金融服務水平。
2010年11月9日
中國銀監會發布《關于加快推進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股權改造的指導意見》,提出“全面取消資格股,穩步提升法人股比例、健全流轉機制”等實施股權改造的目標。這標志著“股份合作制”這一極具中國特色的金融創新產物將退出歷史舞臺。
2010年12月16日
重慶農村商業銀行在香港成功上市,成為農村商業銀行上市第一股。
2012年7月3日
中國銀監會出臺《關于規范農村信用社省(自治區)聯合社法人治理的指導意見》,省聯社新一輪改革正式拉開帷幕,此次改革的焦點集中在省聯社如何實現“淡出行政管理職能,強化服務職能”,以及怎樣健全法人治理結構。
2014年12月22日
泗縣農村合作銀行獲農村商業銀行籌建批準,至此安徽省83家法人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股份制改革全面完成,成為全國首個全部完成農商行改制的省份。截至目前,已有安徽、江蘇、湖北、山東、江西五個省份全面完成農信社銀行化改革。
2016年1月26日
中國銀行業協會發布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底,農信社系統總資產達25.81萬億元,資產規模已超過中國第一大行——中國工商銀行。截至2018年3月末,農信社系統總資產達32.27萬億元,總負債達29.91萬億元。
2016年9月2日
江蘇江陰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掛牌,農村商業銀行A股上市實現零的突破。
2017年5月24日
新疆喀什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正式在新三板掛牌交易,成為我國第一家登陸新三板市場的農村商業銀行。
2018年2月4日
新華社授權發布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文件提出“要推動農村信用社省聯社改革,保持農村信用社縣域法人地位和數量總體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