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銀行汽車抵押貸款(工商銀行抵押車子貸款)
近日,家住濰坊市奎文區(qū)領秀華城的李先生反映,他在工商銀行辦理了車貸,近日因逾期未還,擔保公司將車強行拖走,讓他還上所欠車貸并交1.3萬元拖車費。“逾期貸款可以還,但是1.3萬元拖車費是霸王條款。”李先生認為不合理。對此,擔保公司負責人表示,李先生申請貸款后,已逾期11次,而且每次都不足額還款,他們按合同約定扣車。工商銀行方面表示,這是擔保公司與車主之間的協(xié)議,他們愿積極協(xié)調(diào)。最終,經(jīng)過本報協(xié)調(diào),三方達成了一致。
市民反映
車貸逾期車被拖走
1月14日,李先生告訴記者,由于他在外地,車貸沒能及時還款,如今已經(jīng)逾期三個月。這次回濰坊,他本想將欠的貸款及滯納金一并交上,可是還沒來得及去還,車就被擔保公司拖走了。1月12日早上,李先生準備開車出門,發(fā)現(xiàn)擔保公司的人早已等在樓下,對方強行將李先生的車拖走了,表示李先生將車貸尾款全部還上,并交1.3萬元拖車費再將車開回。
“車貸欠款、滯納金可以交,可是這1.3萬元算什么?”李先生非常氣憤。
李先生表示,他買車時找濰坊通聯(lián)汽車貿(mào)易有限公司做擔保,到位于鳳凰街與鄭營路交叉口的中國工商銀行濰坊坊子支行辦理了汽車貸款。車貸每個月需要還1700多元,這次逾期的貸款及滯納金總共需要交7000多元,但是拖車費他不能接受,因此與擔保公司及工商銀行溝通陷入僵局。
擔保公司
逾期11次按合同來
隨后,記者聯(lián)系了濰坊通聯(lián)汽車貿(mào)易有限公司。該公司馬經(jīng)理表示,李先生自2016年11月底委托他們作為擔保辦理車貸,同年12月初工行初次放款,李先生的還款周期為24期,如今已經(jīng)過了14個還款周期,其中有11次逾期還款記錄,而且經(jīng)常不能足額還清。此次更是逾期3個月未還款。
“一年多來,我們的工作人員打電話提醒他20多次,上門提醒四五次了。”馬經(jīng)理說,一直是擔保公司幫李先生還款,由于他經(jīng)常逾期還款,個人信譽度很低,他們擔心他將車賣掉,為避免損失決定扣車。“我們在提供擔保時,在合同中約定,對方逾期兩次,公司可以將車拖走。”馬先生說。
至于拖車費,馬先生稱,這是之前多次去李先生家的出車費及銀行的罰息等算下來的總費用。
隨后,記者采訪了中國工商銀行濰坊坊子支行的負責人徐主任。徐主任表示,這是擔保公司與客戶之間的糾紛,他們會積極協(xié)調(diào)。
律師
擔保公司扣車侵權
之后,記者多次聯(lián)系中國工商銀行濰坊坊子支行負責人徐主任,對方都表示會積極協(xié)調(diào)雙方解決。1月22日,三方經(jīng)協(xié)商達成一致,李先生將之前逾期未還及之后的車貸尾款共約4.2萬元一次性還清,另外支付拖車費等費用6000元,總共支付4.8萬元。李先生告訴記者,目前他正在辦理解押手續(xù)。
“雙方對協(xié)商的結果非常滿意,此事得到了圓滿解決。”1月25日,徐主任對記者說。
對此,山東王楊律師事務所的王建華律師表示,購車人與擔保公司形成擔保合同關系,與銀行形成借貸關系,消費者有義務按時還款,逾期拖欠的貸款及滯納金應及時還上。同時,消費者交了擔保費,擔保公司有義務提供擔保服務,在此期間購車人李先生多次逾期,違反合同約定,擔保公司可向法院起訴或報警。但是,任何人不經(jīng)司法機關同意,無權搶奪車輛,此事中擔保公司侵權,消費者可以報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