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付金是什么意思(備付金金額是什么意思)
央行發布客戶備付金新規 微信錢包跟支付寶怎么辦?
昨天央行出了一個大消息。大消息有點拗口。原話是這樣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中要求“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挪用、占用客戶備付金,客戶備付金賬戶應開立在人民銀行或符合要求的商業銀行。人民銀行或商業銀行不向非銀行支付機構備付金賬戶計付利息”。
微信支付寶
看到這段話,內心是不是充滿了一些些的小疑惑啊?沒關系,基金君來幫你理清楚。
第一個問題,啥是客戶備付金?
簡單地說,就是我們在網上買東東的時候先預付了錢,這錢我們預付完之后,商家是拿不到的,一直要等到我們收到貨并且確認付款之后,商家才能收到錢,而在這期間,這筆我們預付而商家沒拿到的錢就一直存在在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賬上,這就是客戶備付金。
對此,人民銀行權威解釋:客戶備付金是非銀行支付機構預收其客戶的待付貨幣資金,不屬于支付機構的自有財產。
第二個問題,這政策啥意思?
簡單地說,就是以后客戶備付金統一開在人民銀行或符合要求的商業銀行的賬戶上,就不再是由網上的那些支付機構自己說了算了。當然,基金君看到的重點是,銀行不付利息,不付利息,不付利息……
第三個問題,這政策為啥要出?
人民銀行表示,近年來,客戶備付金規模快速增長、存放分散,風險事件頻發。建立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制度,主要目的是糾正和防止支付機構挪用、占用客戶備付金,保障客戶資金安全,并引導支付機構回歸業務本源。
人民銀行認為風險主要是這樣幾個。
一是一旦客戶備付金被挪用或者竊取,后果不堪設想。
2014年8月,浙江易士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發生挪用客戶備付金事件,涉及資金5420.38萬元。
2014年9月,廣東益民旅游休閑服務有限公司“加油金”業務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造成資金風險敞口達6億元。
2014年12月,上海暢購企業服務有限公司發生挪用客戶備付金事件,造成資金風險敞口達7.8億元,涉及持卡人5.14萬人。
二是一些支付機構違規占用客戶備付金用于購買理財產品或其他高風險投資。
三是支付機構通過在各商業銀行開立的備付金賬戶辦理跨行資金清算,超范圍經營,變相行使央行或清算組織的跨行清算職能。甚至有支付機構借此便利為洗錢等犯罪活動提供通道,也增加了金融風險跨系統傳導的隱患。
四是客戶備付金的分散存放,不利于支付機構統籌資金管理,其實還存在流動性風險。
第四個問題:這政策啥影響?
央視財經測算了一下,由于第三方支付過程產生的時間差會形成巨大的資金積淀,這部分資金在銀行賬戶里產生的利息收入,就占到支付機構總收入的11%。
目前設置了緩沖期,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為20%,不過按照要求,最終支付機構應將全部客戶備付金交存至集中存管賬戶。
第五個問題:看到這個政策,第三方支付大佬們心情好嗎?
這個大消息一出來,各家第三方支付平臺反應迅速,大家伙兒紛紛表示支持。
支付寶:堅決擁護此次央行的新規,這一政策的出臺,有利于行業長期、健康可持續發展。
財付通(騰訊的支付平臺,包含微信支付、QQ錢包):支付機構備付金集中存管方案,是人民銀行在經過充分市場調研的基礎上,出于保護支付機構用戶資金安全、維護支付體系穩定運轉、對廣大人民群眾資金安全負責采取的舉措,財付通將積極配合、主動落實。
網易寶:堅決擁護本次央行的新規定,將堅持以提高支付技術、優化支付服務為宗旨,為中小微用戶提供更加快捷、便民的支付服務。這樣制度的出臺有利于整個支付行業長期、健康、可持續的發展。
一派普天同慶、普大喜奔的景象。鼓掌。
第六個問題:這政策會讓咱以后多出錢嗎?
新規對于第三方支付來說,是個大大的利空。消費者可能會擔心,以后第三方支付機構會不會收一些支付服務費什么的?
可以說這個擔憂是沒有必要的。目前來看,支付行業競爭是比較充分、激烈的,中國銀聯跟商業銀行也在不斷切入,當大家選擇付款時早已不是單調的“支付寶”了,而是一堆的支付機構,消費者選擇還是比較多的。如果,第三方支付機構要征收支付服務費,無異于“自殺”。
網友熱評:
全部貨到付款,把錢全部存入網商銀行,讓銀行們全下崗,哈哈!
銀行托管,卻不付息,幾個意思?…
沒有支付寶頂著 各種轉賬不論金額大小 至少5塊手續費每筆 光這一項全中國這是多大的金額?清醒點吧 別倒了支付寶 至少它用信用做事。
支付寶有百萬保險,銀行只民眾自己承擔風險。還是馬云說得好!銀行不改變,就讓我們改變銀行。
央行近日發布通知,明確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新規宣布之后,支付寶/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機構慌了,網友也紛紛炸開鍋的吐槽“央行是將支付寶微信養肥要殺了”。那么,客戶備付金是什么意思?網上很多網友表示不太了解,下面小編就來通俗易懂的介紹下。
客戶備付金是什么意思 客戶備付金對微信/支付寶影響
客戶備付金是什么意思?
按照央行的說法,客戶備付金是支付機構預收其客戶的待付貨幣資金,不屬于支付機構的自有財產。客戶備付金的所有權屬于支付機構客戶,但不同于客戶本人的銀行存款,不受《存放保險條例》保護,也不以客戶本人名義存放在銀行,而是以支付機構名義存放在銀行,并且由支付機構向銀行發起資金調撥指令。
由于支付機構的客戶備付金的規模巨大、存放分散,存在一系列風險隱患,因此央行針對第三方需要將客戶備付金集中到銀行去存管。央行宣布,從2017年4月17日開始,支付機構要按照一定比例交存“客戶備付金”,這部分存款將不計算利息!
“客戶備付金”最終將全部集中銀行存管,目前支付機構交存“客戶備付金”暫時執行以下比例:
網絡支付業務: 12%(A類)、14%(B類)、16%(C類)、 18% (D類)、20%(E類);
銀行卡收單業務:10%(A類)、12%(B類)、14%(C類)、 16% (D類)、18%(E類);
預付卡發行與受理:16%(A類)、18%(B類)、20%(C類)、 22% (D類)、24%(E類)。
可能很多朋友還不理解“客戶備付金是什么意思”?下面舉個例子,以支付寶為例,如果你在淘寶上買過東西,下單之后付款,錢就從你的賬戶劃走了,但錢并沒有立即給賣家,而是存在支付寶的第三方賬戶上,等你收到貨,確認可以付款之后,這筆錢才會給賣家,而在你支付之后,而給賣家之前,這些錢就是“客戶備付金”,之前一直是由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托管,支付機構就可以根據時間差和巨大額資金沉淀去拿利息,甚至是投資,由于這筆資金額很大,支付機構就可以從而獲取高額收益。
客戶備付金的歸屬可以說確實有點模糊,可以說是買家的,也可以說是賣家的,但肯定不是支付機構的,也不是銀行的。正是存在這種模糊性,此前最終的受益者就成了支付機構。他們可以享受這幾天的活期利息。如果備付金常年存在一個比較穩定的余額,則支付機構甚至可以把它變成銀行定期存款,或者購買理財產品,甚至挪用去投資,獲得超額收益。當然,假如投資失敗,則給客戶帶來風險。
而央行的是新規是,客戶備付金需由銀行托管,但問題又來來,這筆錢既不是支付機構的,也不是銀行的,并且沒有利息,如果放銀行,最終受益的又成了銀行,對于第三方支付機構來說,又顯得不公平,畢竟人家的客戶和服務等于是給銀行白忙活了,因此才有不少網友直呼央行這是要將支付寶微信養肥要殺了!
客戶備付金新規對微信/支付寶影響
據央視報道分析,如果所有“客戶備付金”最終都采取央行的這種新規處理方式,支付機構將損失11%的收入!這意味著以支付寶、微信等三方支付結構的營收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在“非銀支付機構”為11%的收入不翼而飛而“失聲痛哭”的時候,傳統商業銀行面露微笑,央媽的照顧讓他們感到了“父愛”的溫暖,也引起了網友們的吐槽爭議。不少有網友則吐槽稱,寧愿客戶備付金放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機構,也不愿意放銀行。也有部分網友表示,央行的舉措是在保護消費者資金安全,反正對消費者是好的,表示支持!
目前,支付寶、微信等平臺對此政策表示支持,這一政策有利于支付行業長期、健康可持續發展。
網友熱評:
第三方支付寶結構不動客戶備付金,銀行也不動,那第三方還吃什么利息?如何服務用戶?銀行不讓別人動,以安全為由,自己動的很快樂!
央行新規也不合理,既然不是支付機構的,也不是銀行的,而是消費者和賣家之間的共有資金,憑啥就放銀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