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小額貸款公司協會(沈陽市小貸協會會長)
35、四川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川辦函 2008 第 256 號 1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四川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 暫行辦法的通知 川辦函[2008]256 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門 為貫徹實施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 號)、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有關政策的通知》(銀發[2008]137 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擴大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的通知》(川辦發[2008]54 號)的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現將《四川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四川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改善我省農村地區金融服務有效配置金融資源支持我省“三農”和中小企業、微小企業、個體工商戶、城鎮居民的發展促進小額貸款公司規范、健康、可持續發展更好地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 號)和《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有關政策的通知》(銀發[2008]137 號)的規定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小額貸款公司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應在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并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 小額貸款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 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參與決策和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三條 四川省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省政府)授權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政府金融辦)負責小額貸款公司的審批和行業管理。 禁止未經有權部門批準擅自設立小額貸款公司。 第四條 為加強行業自律管理應設立四川省小額貸款公司行業協會由省政府金融辦負責管理。 第二章 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 第五條 小額貸款公司的名稱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其中行政區劃指縣級行政區劃的名稱或地名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條 小額貸款公司要嚴格準入條件。公司股東需符合法定人數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由 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股份有限公司應有 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發起設立 其中須有半數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