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公司扣押身份證(貸款公司押身份證是違法的嗎)
有熱心觀眾撥打我們新聞頻道的新聞熱線反映說,在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萬科又一城小區,非業主進出小區,身份證原件就要押在門口的保安處!這樣做合法嗎?會不會影響個人信息安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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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覺得,要進小區,保安登記一下或跟業主確認一下就可以,可身份證被臨時扣押,這期間萬一不慎丟失或被人偷偷盜用咋辦?畢竟,身份證涉及個人信息安全!

當日,我們的記者來到閩侯上街鎮萬科第一城了解情況,在小區門口看到,果然看到外來人員正排隊等待保安進行身份證登記,或者是保安與業主核實后才允許進入小區。



在臺面的紙盒里,有暫住證和身份證。

外來人員要進小區,必須先登記,然后用身份證換取臨時出入證,才能進入小區;離開小區時,再用這張臨時出入證換回自己的身份證。


看來,小區對非業主的進出管理還挺嚴。但為什么一定要扣押身份證呢?小區保安負責人的解釋是:我們不是押,是換,用臨時出入證換領身份證,因為小區里面施工人員比較多,外來人員進出要有個憑據。


但有的市民不樂意了,為什么一定要扣押身份證原件呢?這樣可能會影響個人信息安全!保安有這權力嗎?這樣做合法嗎?
來聽聽律師的說法吧:
福建國富律師事務所的魏寶律師表示,小區保安的這種做法,其實就是扣留了居民身份證!根據我國居民身份證法,如果不是辦案機關根據辦案的需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隨便扣留居民身份證,因此保安的這種做法肯定是違法的,因該要糾正。

漲知識
2003年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6月28日通過的居民身份證法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
但是,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法律對人民警察查驗居民身份證作出了具體規定。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出示執法證件,可以查驗居民身份證: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需要查明身份的;依法實施現場管制時,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突發事件時,需要查明現場有關人員身份的;法律規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為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法律還明確規定,對人民警察違反規定查驗、扣押居民身份證,侵害公民權益的,根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