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通(遼通地圖)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第三稽查局稅務處理決定書
瓊稅三稽處〔2022〕88號
中核恒通(海南)能源有限公司(納稅人識別號:91469034MA5T2L406D):
我局于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9月10日依法對你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圍繞協查發票線索進行檢查,違法事實及處理決定如下:
一、違法事實
(一)走逃(失聯)
經查實,你公司注冊經營地址經營不存在,于2019年7月22日被主管稅務機關國家稅務總局陵水黎族自治縣稅務局黎安稅務分局認定為走逃(失聯)企業。
(二)下游企業已認定接受虛開
你公司2018年1月至2月期間向盤錦遼通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遼通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178份,發票代碼4600163130,發票代碼4600163130,發票號碼03723979-03724000、04878463-04878480、04878483-04878487、04878501-04878562、04878569-04878578、04880742-04880802,貨物名稱為“*石油制品*燃料油(燃料油)”,金額 1,726,616,637.62元,稅額293,524,828.38元,價稅合計2,020,141,466.00元。上述發票已被國家稅務總局盤錦市稅務局稽查局認定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下游公司涉案人員承認無貨交易
經查實,遼通公司4名涉案人員承認自2017年起遼通公司已無實際生產經營能力,2018年9月起利用其擁有的成品油加工資質,通過虛構業務、編造購銷鏈條將接受的品名為“航空煤油3號噴氣燃料”和“航空煤油噴氣燃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變更品名為“燃料油”的手段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證實了遼通公司與你公司之間為無貨交易。
綜上,你公司向遼通公司開具178份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存在真實的經濟業務。其中,發票代碼為4600163130,發票號碼為03723979-03724000、04878518-04878523、04878542-04878547、04878566-04878571、04878501-04878505、04878524-04878529、04878548-04878549的50份增值稅專用發票已于2020年7月被我局《稅務處理決定書》(瓊稅三稽處〔2020〕16號)定性為虛開。
二、處理決定及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一項“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的規定,你公司與遼通公司沒有真實經營業務,向遼通公司開具128份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代碼4600163130,發票號碼04878463-04878480、04878483-04878487、04878506-04878517、04878530-04878541、04878550-04878562、04878572-04878578、04880742-04880802,發票金額1,239,345,034.19元,稅額210,688,655.81元,價稅合計1,450,033,690.00元的行為屬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行為。
根據《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2001年7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10號公布 根據2020年8月7日《國務院關于修改的決定》修訂)第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第三十六條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你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28份,金額1,239,345,034.19元,稅額210,688,655.81元的行為已達到移送公安機關標準,我局將按照規定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你公司若同我局在稅務處理上有爭議,應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 以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作為行政復議被申請人,依法向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
國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第三稽查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