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齡安康(安康銀齡賠償標準)
2021年銀齡安康行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老年人社會保障工作,提高老年人抵御風險能力,根據省、市、縣文件精神及相關會議部署,決定在全鎮開展老年人意外傷害綜合保險保障工作(簡稱“銀齡安康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銀齡安康行動”的重要依據
全國老齡辦、民政部、財政部、中國保監會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開展老年人意外傷害綜合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全國老齡辦發〔2016〕32號)明確指出:開展老年人意外傷害綜合保險工作,是應對人口老齡化帶來的養老、醫療等方面社會風險,推進養老服務業和現代保險服務業融合發展的客觀需要,對于推動老齡事業發展、增進老年人福祉和獲得感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17〕74號)強調:“加快發展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進一步完善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體現公益、投保自愿相結合的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制度。逐步實現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全覆蓋,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的抗風險能力。”省老齡辦《關于深入推進“銀齡安康行動”的通知》(皖老齡辦〔2019〕1號)要求:“實施‘銀齡安康行動’要堅持行政、市場、社會共同發力”“各級各部門要把‘銀齡安康行動’作為一項長期任務堅持開展”。為做好2021年我鎮“銀齡安康行動”——老年人意外傷害綜合保險工作,現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二、保險方案
(一)參保人群:年齡在60至90周歲(1930—1960年出生)的老年人,均可參加老年人意外傷害綜合保險。所有參保人員每人最多可購兩份。
(二)保險期限和內容:保險期限為一年,保費每份50元。意外傷害身故、傷殘保額20000元/人,意外醫療保額6000元/人(具體內容詳見國壽保險單條款)。
(三)操作形式:
1、個人參保。個人購買老年人意外綜合保險,可直接到當地社區、村進行登記辦理,村級經辦人員每月1日、16日匯總到民政辦,中國人壽金寨支公司及其經辦部門每月赴鄉鎮集中辦理。鼓勵子女為父母、親屬購買參保;鼓勵愛心人士、愛心企業、愛心組織等社會力量通過公益捐贈等方式為社會老年人購買參保。
2、單位參保。機關、事業單位、有條件的企業為離退休干部、職工集中辦理老年人意外傷害綜合保險,作為單位敬老愛老、為老服務項目,變事后補償為事前防患于未然。有條件的村,可利用村集體經濟收入為老人參保全額承擔保費或給予一定保費補貼。
3、特殊困難老人參保。對于生活困難的低保老人、農村五保老人、重點優撫老人、在冊貧困戶老人和計劃生育獎扶、特扶、手術并發癥老人參保,由區政府出資40元,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補貼10元,集中承保一份。
三、保障范圍
保險期間,被保險人遭受外來人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直接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即意外傷害,可得到相應保險保障。主要包括意外導致的身故和傷殘,如交通事故、意外摔倒導致的身故及傷殘、溺水死亡等;意外傷害醫療費用,如:意外門診治療費用、意外住院基本醫療費用、貓抓狗咬注射狂犬疫苗費用等。(具體內容詳見國壽保險單條款)
四、工作目標
2021年9月30日之前,我鎮60-90周歲老人5862人,各村、社區完成60-90周歲老人意外傷害綜合保險確保3852人,占老年總人口的65.7%,年底力爭全部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明確工作職責。
根據自愿參加的原則,老年人意外傷害綜合保險由鎮社會事務辦、老齡委牽頭組織推廣,中國人壽金寨支公司負責提供老年人保險保障產品及服務。各村、社區,各單位要為老年人投保提供政策支持,并與中國人壽金寨支公司做好對接工作,積極創造條件爭取政府出資,為生活困難的老年人購買意外傷害綜合保險,積極探索企業捐贈、社會贊助、村集體出資以及個人購買等多種形式的參保機制。要充分發揮基層老年社會組織在實施“銀齡安康行動”中的作用。
(二)加強組織領導,廣泛宣傳發動。
鎮、村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認真組織開展“銀齡安康行動”,確保此項惠老民生工程落到實處。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發動,使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家喻戶曉,提高全社會參與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