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貸款破產怎么辦(破產貸款辦公司有風險嗎)
前段時間,有網友在頭條提問:遼寧的兩家銀行進入了破產程序,用戶的存款能安全拿回來嗎?利用自己的一點皮毛知識和粗淺經驗,筆者試著從存款保險的角度進行了解答,結果一發不可收拾,展現量500多萬了,許多網友紛紛留言提問和討論。
其中很多網友都比較關心和疑惑的一個問題是:銀行破產了,從銀行貸的款還用還嗎?是不是也只有50萬之內的償還,50萬之上不用還了。期間不斷有網友提問,筆者在這里從破產法的角度系統的回答這個問題。
要搞清楚這個問題,首先我們要明白破產是個什么法律制度?企業破產會產生那些法律后果?
一、什么是破產?銀行也能破產嗎?
法律意義上的破產就是指企業因不能償債或者資不抵債時,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訴請法院宣告破產并依破產程序償還債務的一種法律制度。說白了,就是公司欠的賬太多了,現有的資產根本不足以清償所有債務,這個時候債權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請這個企業破產。
在我國,主要規治企業破產的法律主要是《企業破產法》。該部法律系統規定了破產的主體、破產的條件、破產的種類、破產的程序和破產的后果等等。
《破產法》第一條規定,為規范企業破產程序,公平清理債權債務,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制定本法。這里特別注意的是,只有企業法人才能適用破產制度,非企業法人不適用破產法律制度。那這里的企業法人,當然包括公司。
許多網友也提到了這個問題,就是銀行也能破產嗎?答案是肯定的。上文已經提到凡是企業法人就適用破產法。我們日常所見到的各種銀行,其主體性質都是公司。比如工行,他的全稱是“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屬于典型的股份公司。又如這次破產的兩家銀行“L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遼寧子和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也都是股份公司。
既然銀行屬于公司法人,根據破產法的規定,當然也適用破產制度。只不過銀行作為金融機構承擔著社會各個主體之間的支付功能和中介職能,再加上其天然的信用中介特性,可以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對國家和社會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其設立、破產等重要變更直接影響了千萬的個人和企業,甚至會當地金融秩序帶來極大波動。所以,銀行破產的情形極少,這也是大家對銀行破產感到陌生和疑惑的原因之所在。
二、破產的后果有哪些?
1、破產企業欠的債如何處理?
按照破產法的規定,企業破產的,以其現有的資產償債。通俗的講,就是破產管理人把企業僅有的資產賣一賣,有多少算多少,能還多少算多少。按照各個債權人的債權比例平均清償后拉倒,剩下還不了的,也不用還了。這是破產一個極其重要的特點。也就是說,經過破產程序后,公司的債務都歸于消滅。
實踐中,這個清償率一般都不會超過10%。也就是企業欠10塊錢,可能最多就還1塊錢就算完事了。有經營差的企業,清償率甚至都不到5%。
那銀行的負債主要有哪些呢?其實銀行的負債主要就是吸收的存款。從法律意義上說,存款屬于銀行與存款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通俗點講,就是你把錢存到銀行了,那你是債主,銀行是債務人。既然是債務關系,也應當按照上述的法律規定進行清償。
2、破產企業的資產如何處理?
這里先說說企業的資產一般都包括什么?一般的工業企業,資產都是些廠房、土地、設備之類的。而對于銀行而言,其主要資產就是自有資本和應收賬款(就是銀行放出去的貸款,別人欠銀行的錢)。
上文已經提到,企業在破產的情況下,需要用自有資產償還債務。
而按照破產法定額規定,企業進行破產清算的,破產管理人會把企業的資產進行評估拍賣,拍得的資金用來償還債務。應收賬款同樣屬于公司的資產,破產管理人會進行統一追討后用于償債。也就是說,破產企業的負債,經過變賣資產清償后不能償還的部分,法律上予以豁免,也就是不用還了。但是欠破產企業的錢,沒有被豁免,依然要全額清償。
3、破產企業本身如何處置?
按照破產制度的規定,經過破產清算程序后,企業要進行工商注銷手續,企業這個主體也就不存在了。
三、再回到網友的提問,銀行破產了,從銀行貸的款還用還嗎?
說到這里,其實問題的答案已經出來了。對于破產的銀行來講,應收賬款大部分是放出去的貸款,屬于資產。按照上述法律規定,欠銀行的錢一分是不能少的,都是要償還的。
那什么時候個人欠銀行的錢可以不用還了呢?道理也很簡單,就是個人也破產的時候。但不巧的是,我國還并未建立個人破產制度,只是今年3月份在深圳特區進行了個別試點。實際上我國還沒有個人破產制度。這么來看,廣大網友的“美好想法”算是泡湯了。
有的網友直言,這是什么邏輯嗎?這個問題其實又涉及到為什么要建立破產制度?關于這個問題,大家有什么看法,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