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貸款給租賃公司(貸款租賃公司怎么解釋)
為償還債務不擇手段,偽造高檔進口車報關單,虛構抵押物,以公司“意向性合同”收益為償還方式,勾結銀行內部職工,騙取商業銀行巨額貸款,造成銀行重大財產損失。
近日,恩施市公安局經偵大隊破獲一起1600萬貸款詐騙案件,抓獲內外勾結的2名犯罪嫌疑人。
突然消失的32臺高檔進口車
2020年6月,某銀行合規與風險管理部在進行資產核算時,發現某汽車銷售公司兩筆高達1600萬元的貸款已經逾期,本息長時間沒有償還,用于抵押的進口奔馳、奧迪、豐田霸道等32輛高檔進口車無法找到下落,僅剩32把不同車型的車鑰匙和進口商品貨物報關單以及車輛出廠合格證書等證明材料,貸款人逃避還貸義務,也拒不透露抵押物去處,銀行負責人于是到恩施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
恩施市公安局經過審查后,發現該案可能涉嫌巨額騙貸犯罪,隨即立案偵查。
經過偵查發現,貸款人在銀行抵押證明中有天津、青島、海口等地海關報關單。為核對其真偽,以及追蹤抵押車輛去處,民警先后多次前往天津等地海關,調取相關證據。經三地海關查驗,發現32臺高檔車輛報關單全系偽造。
為進一步確定車輛真偽,民警請求恩施市公安局交警部門協作核查,發現該批次車輛合格證書也均系偽造。
該批次車輛是否真實存在?首先擺在民警心頭的是急需核查首次放貸貸前調查情況,是否真有32輛高檔轎車進行抵押。
大海撈針固定關鍵證據
經銀行部門初步核查,確定放貸前確有車輛進行報關并銷售。
為進一步核查該批次車輛真實售賣情況,偵查人員逐一對抵押車輛相關信息進行研判,綜合分析其實際使用人情況,經綜合研判發現,該時間段從汽車銷售公司售賣出的車輛遍布全國各地,最遠的一臺車目前位置處于祖國最西部的新疆烏魯木齊市。
偵查人員通過不斷做工作,請求車輛實際使用人配合調查,向公安機關說明車輛實際購買渠道,上牌上證情況。
研判一個,核查一個,經過大海撈針式的排查,固定了大量關鍵性證據,為成功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奠定了基礎。
在掌握了該汽車銷售公司法人雷某大量犯罪證據后,偵查人員多次聯系雷某家屬,動員其投案自首。在偵查人員與其不斷宣講政策后,2023年3月,自知逃避無路的犯罪嫌疑人雷某主動向恩施市公安局投案,并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雷某頭腦活絡,與他人成立注冊汽車銷售公司以銷售進口高檔汽車,生意一度十分紅火,先后與多地多家單位簽訂車輛租賃協議,并用這些測算收益高達2000萬元的“意向性合同”尋找銀行貸款用于租賃車輛購買。通過運作,某銀行分批次向其總貸款900萬。雷某通過貸款以及私人高額借貸購買了大量用于租賃的車輛,后因該“意向性合同”無法履行,資金鏈斷裂。
面對不斷上門索債的債主,雷某只好偽造公司真實售賣高檔汽車的資料,繼續向銀行借貸。
該筆抵押物各項證明資料錯誤百出,為什么能通過銀行貸前審核?民警順藤摸瓜,揪出銀行內鬼李某。
原來,雷某為使該批資料能夠通過審查,順利拿下貸款,不斷拉攏腐蝕銀行內部員工,搞定了關鍵貸前審查人員李某,通過大額借貸變相賄賂的方式輸送利益。李某因未按照《湖北某銀行流動資金貸款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為謀取私利,出具了貸款的抵押物真實性的貸前調查報告,導致銀行向雷某的公司發放巨額貸款,且無法收回。
目前,犯罪嫌疑人雷某、李某均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進一步偵辦中,而等待他們的,必將會是法律的嚴懲。
(湖北日報客戶端通訊員 楊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