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從事貸款業務(保險公司的貸款業務)
內容摘要:近幾年來,我國金融業的綠色信貸業務進入了較為快速全面的發展階段,與十年前相比,綠色信貸業務在質和量上都取得了較大的突破。現代商業銀行積極的實施綠色信貸,不僅能夠展現其作為金融企業的社會責任感,還能滿足金融市場日益突出的綠色信貸業務需求,背后也少不了國家政策層面和監管大環境的推動。金融機構的本質是營利性企業,同樣也在尋求著自身的長久發展,而發展目標的實現有賴于企業與社會的良好關系。所以金融機構最理想的愿景,應該是把社會環境責任同自身經濟利益相結合,運用綠色信貸手段促使企業加大減排、治污力度,傾斜性的支持綠色環保企業,鼓勵更多企業重視環境治理,從而增強環保力度,使銀行在響應國家政策、履行社會責任的同時能夠獲得一定的經濟效益,并最終實現自身的可持續發展。但在政策上、在銀行、企業的互動及綠色信貸業務的發展過程中仍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問題,本文將深度剖析問題,探討解決對策。
關鍵詞:綠色信貸、問題、對策
一、綠色信貸的來源和概念。
綠色信貸是信貸的“綠化”,是“綠色”在信貸上的體現。18世紀產業革命以來,人類的工業文明達到了一個嶄新的高度,但為此也付出了慘重的代價。20世紀中葉,環境問題開始作為一個重大問題被正式提出。面對環境污染、資源枯竭、生態災難等全球性問題,人類開始意識到污染性、破壞性的生產方式對自然環境的危害。為有利于人類、經濟與自然的協調發展,人們確立了可持續發展戰略,大力倡導綠色文明,并在政策、輿論導向上向環保產業和綠色經濟傾斜。綠色信貸就是在此時代背景下應運而生的金融業務,國際上對綠色信貸的定義以“赤道原則”為標準,“赤道原則”也被稱為國際綠色信貸政策,由世界主要金融機構根據國際金融公司和世界銀行的政策和指南建立的,旨在決定、評估和管理項目融資中的環境與社會風險而確定的金融行業基準。國內對綠色信貸的定義不盡相同,本文認為,綠色信貸是指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依據國家的環境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對研發和生產治污設施、從事生態保護與建設、綠色制造、生態農業、開發和利用新能源等與環保有關的項目、企業和機構,提供貸款扶持和優惠性利率,同時對進行污染性生產和經營的項目進行信貸方面的額度限制并實施懲罰性高利率的金融政策手段,目的是引導相關的信貸資源流入環保領域和相關環保企業機構,從破壞、污染環境的企業和項目中適當抽離,從而實現資金的“綠色配置”,促進社會與經濟朝著更加健康以及更符合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局面發展。
二、我國金融業綠色信貸發展歷程及現狀
2007年7月,國家環保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三部門為了遏制高能耗高污染產業的盲目擴張,聯合發布了《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標志著綠色信貸這一金融手段全面進入我國環境污染治理的主戰場。據統計,2007年五家大型國有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共發放支持節能減排重點項目貸款1063.34億元。2008年2月,原國家環保總局和保監會聯合發布《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指導意見》,正式確立了建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的基本框架。2008年10月,興業銀行正式宣布采納赤道原則,成為全球第63家、中國首家赤道銀行。2013年11月在全國銀行業化解產能過剩暨踐行綠色信貸會議上,工行、農行、中行、建行、交行、興業銀行等29家參會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簽署了綠色信貸共同承諾。至2019年末,國內有21家主要銀行的綠色信貸余額已經發展到11.92萬億元,2021年末我國綠色貸款和綠色債券余額均居世界前列,實現了跨越式增長。
如今,除了信貸規模穩步提升外,在國家及相關監管政策的支持下,我國銀行業大力推進綠色信貸業務,金融機構主動承擔環境社會責任,相繼制定實施了“環保一票否決制”、“小企業貸款綠色通道”、“節能減排專項貸款”、“清潔發展機制顧問業務”、“排污權抵押貸款”等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綠色信貸產品得到了較大的豐富,總體而言,金融市場綠色信貸規模穩中有升,整體市場發育良好。
三、綠色信貸業務存在的問題
為使我國綠色信貸政策落地有聲執行有力,銀保監和環境部門不斷完善綠色信貸制度,而緊跟國家綠色信貸政策的步伐,商業銀行也在不斷更新綠色信貸制度、創新和豐富綠色信貸產品。但限于我國綠色信貸政策發展至今時間較短,并且在發展初期綠色信貸的具體標準沒有統一,《綠色信貸指引》到2012年才正式出臺。因此,相較于國外,我國的綠色信貸仍處于初始階段,不管從制度上、推廣面和推廣深度上,還是從激勵機制、實際操作上,都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問題。
(一)循環激勵機制不足,綠色信貸發展緩慢
從企業的角度分析,環境污染的生產經營模式性價比高,違規成本小,多為繳納罰款的方式,懲罰力度與高額利潤相比無足輕重。因此,污染型企業大多選擇繼續生產,將產出利潤的一部分用來繳納罰款。此外,一些小企業因為無法到達設置的門檻,享受不到各種優惠政策,致使綠色經營意愿低,沒有綠色信貸需求。
從銀行的角度分析,商業銀行作為盈利性機構,目標是實現利潤最大化,而大多數綠色項目收益周期較長,短期盈利能力比普通項目差,當無法對商業銀行進行足夠的優惠激勵時,會導致商業銀行發展綠色信貸的意愿不強,綠色信貸業務發展緩慢。
從地方政府的角度分析,財政收入是地方政府的主要經濟來源。“兩高一剩”企業雖然會對環境造成更大的污染和破壞,卻往往能創造出更多的經濟利益,能夠有力拉動地方GDP,成為地方稅收的主要貢獻者。所以想要形成良好的綠色經濟環境,尚需時日。
(二)考核機制出臺較晚,金融機構對綠貸政策的執行程度不一
近年來,國家環保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有關綠色信貸的政策,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國家基本政策體系,指導我國綠色信貸實現穩健發展。2021年6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新版《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方案》,以取代2018年《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綠色信貸業績評價方案(試行)》。但即便是統一的綠色信貸執行標準和評價體系已經出臺,也僅僅只有幾年的時間。由于綠色信貸業務的基本模式是對綠色環保節能有關的項目或企業實施優惠利率或其他優惠政策作為鼓勵,單純從盈利角度來看,給銀行帶來的經濟效益不如普通信貸項目,因此,在考核評價辦法出臺前,對于綠色信貸業務的推廣很大程度上憑借商業銀行自身的社會責任感,激勵機制的缺位使得一些商業銀行甚至沒有實施綠色信貸業務的意愿。新鮮出爐的考核評價方案從政策落地到有力的推動金融機構綠色信貸業務,還需要時間。所以當前的現狀是,各商業銀行對綠色信貸政策的實施程度不一,對綠色信貸業務的推廣程度不同,要形成綠貸業務市場百舸爭流的良好局面,尚需一定時日。
(三)金融機構對綠色信貸業務的資源分配不足,綠色信貸產品較為單一、缺乏創新
因綠色信貸業務所占銀行業務比重較低,利潤率不高,盈利較少,商業銀行普遍對綠色信貸業務的重視不夠,對綠色信貸專業人才的培養不足,投入到綠色信貸業務中的各種資源也相應不足。這也導致大部分商業銀行在綠色信貸方面的專業知識較為欠缺。在管理上,大部分銀行仍將綠色信貸放在信貸業務部門統一管理,而沒有將其分離出來形成獨立的業務部門,從貢獻比的角度來看無可厚非,但從業務發展的角度來看,無疑是不利于綠色信貸業務進一步的專業化和深入發展的。而這樣做的弊端也很明顯,當在實施過程中金融機構普遍存在對綠色信貸政策、技術理解掌握不夠透徹的現象,在發生環境風險問題時,從業人員能力不足,無法評估判斷風險點所在,直接影響綠色信貸業務的推進、開展和管理。
據統計,目前我國銀行業綠色信貸融資方式多通過抵質押貸款。從貸款產品種類上來看,抵質押貸款并不是一個創新的綠色信貸產品,而是一種從傳統金融產品中產生的金融衍生品。抵質押貸款現在仍為綠色信貸主流產品,足見綠色信貸市場產品產品種類較為單一,適宜推廣的產品較少,創新不足。
(四)環保信息壁壘高
在一筆綠色信貸業務進入銀行評估審批流程時,要想做出正確的審批決策,銀行就需要足夠的環保信息及相關數據,以準確判斷該筆信貸業務是否能夠被認定為綠色信貸業務,以及認定的路徑,準確預測該筆業務可能產生的風險和損失。然而現狀是銀行方面環保信息來源較少,一些企業為了應付環評監管實現正常生產運營,甚至修改需要披露的環境指標,使得銀行無法獲得準確的環評信息,綠色信貸業務貸前評估和貸后管理的難度加大,信貸資金風險增加。
四、對策探討
針對以上問題,建議從以下方面著手逐步解決。
(一)多方聯動,構建綠色信貸政策支持體系和激勵機制,搭建綠色信貸數據平臺,消除環保信息壁壘
構建綠色信貸政策支持體系和激勵機制,可由環保部門牽頭,人民銀行、銀監局、金融機構及企業團體等多方聯動,加速制定完善綠色信貸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積極爭取政府相關部門支持和配合,優化加強優惠舉措,有效增強政府激勵效果,形成有考核、有監管、有激勵、有評比的綠色信貸制度體系。
1.從企業角度,大力宣傳綠色環保理念,引導企業加大對低碳節能、綠色環保等項目的投資力度,適度加大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力度,進一步鼓勵企業進行綠色環保生產,增強企業尋求綠色信貸的意愿,實踐“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更好地服務綠色經濟。
2.從銀行角度,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信貸業務的評價和鼓勵,引導銀行業加大綠色信貸投放,形成對“兩高一剩”行業逐步抑制,對綠色產業大力支持的局面。建議設立綠色發展基金,積極試點PPP模式,加強與金融機構合作,通過政府資金有效撬動社會資本進入綠色產業。建立專業化綠色擔保和綠色信貸風險補償機制。探索將金融機構綠色信貸業績納入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度或金融企業社會責任考核,定期開展綠色金融發展效果監測評估。
3.從技術層面上,進一步完善全國和地方性的綠色金融環保信息交流與共享平臺,橫向聯動環評部門和商業銀行,定期公布“綠色企業名單或環保項目清單”以及綠色項目及企業投融資情況,增強信息的準確性,降低綠色信貸業務審評難度。
(二)完善商業銀行綠色信貸管理機制,加快綠色信貸產品開發與人才培養
1.逐步制定和完善商業銀行綠色信貸管理制度、規范操作規程,積極響應國家綠色信貸政策號召,將綠色發展戰略上升到銀行層面,在總行一級設立綠色金融發展部門,制定長期發展戰略,將綠色金融作為品牌業務重點推動、優先發展;從綠色信貸產品到授信審批流程,進行深入探索、優化、豐富和創新,對綠色項目配置專項信貸規模,通過一系列對綠色信貸業務的優先設置,真正實現對其多方面的有力支持。二是提供綠色金融綜合化服務。積極運用銀團貸款、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提升綜合化服務能力。強化綠色信貸自我評價和內部評比,多種手段推進綠色信貸制度化和規范化。
2.商業銀行可參考赤道原則的核心精神,結合中國商業銀行管理現狀,完善內部綠色信貸管理框架,完善綠色貸款業務盡職調查標準,對綠色信貸項目所面臨的政策、市場和風險進行充分評估。建立嚴格而高效的貸前審查、貸中督查、貸后管理流程。審慎設置科學的綠色信貸不良率容忍度,設置綠色信貸業務盡職免責調查標準,從多方面調動信貸工作人員的積極性,為綠色信貸業務的拓展提供良好的內部環境。
3.加大綠色信貸產品的創新,加強綠色金融專業人才培育。借鑒優質經驗,增強綠色信貸產品的創新,比如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等機構先后發行了綠色金融債券;農業銀行、華夏銀行等機構探索碳排放權、排污權質押融資方式。興業銀行對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進行了大膽創新和探索,形成了包括節能減排技改項目融資、CDM 項目融資、節能服務商融資、綠色買方信貸、公用事業服務商融資、綠色融資租賃、排污權質押融資等豐富的綠色金融信貸體系,涵蓋了生態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三大領域。在風險管控方面,可與擔保公司或保險公司合作,分散和轉移貸款風險。在綠色金融專業人才培育方面,可與高等院校建立聯合培育機制,創造綠色金融人才學習的機會。只有重視綠色金融人才的遠期培養,才能為綠色金融業務長遠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五、結語
綠色信貸已經成為發展綠色產業、保護生態環境的一個主要方式。只有跟著國家綠色金融政策走,制定長久的綠色信貸業務發展規劃,不斷解決綠色信貸業務中產生的新問題,商業銀行才能在綠色信貸業務領域實現自身的可持續發展。(文/葉巧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