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貸能提前還清嗎(貸款車提前還清可以過戶嗎)
前段時間,榆林市民張先生在榆林市騰飛汽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飛汽貿)花費10萬余元,購買一輛騏達汽車,本打算全款購買遇到店員請求幫忙辦理分期完成任務,好心幫忙卻造成違約金無法還款。

據張先生介紹,2月28日,他來到草海則電廠路騰飛汽貿公司看中了一輛騏達轎車,價格在10萬余元,本想直接全款購買但遇到店員請他辦理分期幫忙完成任務量,好心幫店員完成任務量辦理分期,簽訂購車意向書時明確寫道“購車第二個月提前全部還完”,如今在4月份時想要將車款全部還完時,不料無法正常還款,如果將車款全部付清需要支付違約金2000元。

“我聯系騰飛汽貿公司的工作人員時,對方讓我自己承擔違約金或者在店內兌換成2000元的物品,現在這種態度讓我難以接受,好心幫忙惹了一身麻煩,還想捆綁消費?”張先生告訴記者,要求汽貿公司給出合理解決辦法,違約金應該店內承擔不由他來承擔。

4月11日,華商報-二三里記者跟隨張先生來到草海則電廠路騰飛汽貿公司,進入店內時被工作人員告知銷售總監正在開會,讓聯系總監。
隨后,記者多次撥打騰飛汽貿公司銷售總監李經理電話,被告知“在忙,我拒絕接受采訪。”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 如果購車意向書時明確寫有“購車第二個月提前全部還完”,而且張先生選擇分期付款的目的是為了幫助店員完成任務,則說明張先生與店員當初的意思表示、簽合同的本意是允許張先生在購車第二個月提前全部還完,且無違約金。
趙良善表示,目前困惑張先生的是無法還原事實真相、無法證明當初選擇分期付款的本意,而如今張先生才意外發現白紙黑字標注的是“提前還款要付違約金”,那么張先生就處于被動不利狀態,張先生只能照合同約定辦,只能支付違約金。
趙良善建議,張先生可尋求原店員作證,說明當初選擇分期支付的緣由,從而證實事實真相,與騰飛汽貿協商免除違約金。
趙良善提醒,消費者購車時,切勿輕信銷售人員的各種許諾,亦勿動輒就動惻隱之心。分期或貸款購車暗藏貓膩并不鮮見,消費者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自己的眼睛,審慎簽約,認真閱讀合同條款;如對條款產生質疑或分歧時,要當場修訂;謹防跳進陷阱,防止被套路、上當受騙。
華商報記者 郝錦龍 編輯 常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