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還有一年按揭貸款沒有還可以貸款嗎(按揭車貸款沒有打完可以賣嗎)
還貸款還得自己辦,不然有大麻煩
云女士就吃了這個虧,委托人扣下按揭款,銀行見不到錢,派人搶了她價值21.5萬元的車
■商報記者 王紅偉
通訊員 吳成龍 孫秀梅 穆恒
云女士所托非人,有部分按揭款沒能及時打到銀行賬上,結果惹下大麻煩。
銀行派人搶了她花21.5萬元買的車。
7月20日,在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周口市民云女士與某銀行對簿公堂,要求銀行賠償87.5萬元。
云女士說,2004年3月24日,她在鄭州市中興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購買(下簡稱機電公司)解放牌貨車一輛,掛靠在周口市遠大運輸集團第四運輸公司名下。
因無力支付全部車款,云女士當天與這家銀行鄭州黃河路支行簽訂了貸款合同,貸款16.06萬元,期限為24個月,由機電公司作擔保人。此后,云女士一直按期支付貸款。
眼看貸款快要還完,變故突然發生。2005年12月10日,云女士的愛人與司機一起開車,從鄭州十八里河四通停車場出來,在大門口被四五個人攔下。
他們中有人說有點事,還沒等云女士的愛人說話,就上來強行把他和司機拉下車,將車開走,停放在南環路一個停車場里。后來云女士得知,這幾個人是銀行的人。銀行方說,是她的貸款沒能如期還上。
云女士不理解,她多次找到銀行,要求還車,但遭到拒絕。一晃3年多過去,上個月,云女士將銀行告上法庭,索賠車輛損失21.5萬元及營運損失66萬余元。
銀行提出的證據顯示,云女士確實沒將貸款及時還上。
怎么回事呢?云女士說,她一直按期還款,因這家銀行在她的老家沒有分理機構,她與機電公司達成協議,每月把錢交給中興機電公司,由機電公司幫助還款。云女士拿出一沓子銀行轉賬票據,證明自己向機電公司支付的錢款,已經足夠歸還該銀行的貸款。至此,事情已經明了,問題出在機電公司身上。
但云女士依然不能理解銀行的行為,“余款總額也不過3萬元,咋能扣我的車?何況是因為機電公司的原因,部分款項沒能及時到賬而已。”
云女士認為,銀行方在不溝通的情況下,直接扣留她正在營運中的車,工作方法簡單粗暴,不合法。
法官希望雙方和解,但雙方分歧巨大,沒能成功。法庭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