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眾銀行怎么關閉(怎么能關閉微眾銀行)

導 讀
近日,工信部披露了2021年第4批存在侵害用戶權益行為的APP。其中,廣州農商行“珠江直銷銀行”、廣東南粵銀行和微眾銀行“微眾企業愛普”3款APP均因違規收集個人信息等原因被工信部通報點名,并要求在4月29日前完成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微眾銀行一年之內第二次被點名。
01
微眾銀行違規收集個人信息被通報
據披露,近期工信部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手機應用軟件進行檢查,重點督促游戲類、工具類存在問題的企業進行整改。在這45款問題應用軟件中,微眾銀行旗下的相關APP上榜。

來源|工信部網站
具體來看,深圳前海微眾銀行的微眾企業愛普因違規收集個人信息、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被通報。
信息安全問題成了公眾的一大“心病”。
近年來,我國個人信息保護力度不斷加大,但App個人信息收集使用規則、目的、方式和范圍仍存在不明確的地方,部分環節仍存漏洞,個人信息保護面臨諸多問題和挑戰。
依據《網絡安全法》《電信條例》《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等法律法規,工信部近期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手機應用軟件進行檢查,重點督促游戲類、工具類存在問題的企業進行整改。截至目前,尚有93款APP未完成整改。
被點名后,微眾銀行回復《國際金融報》:“獲悉廣東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的整改意見后,微眾銀行第一時間與相關部門進行情況了解和緊急溝通,并對存在問題立即進行了認真整改。微眾銀行將依法合規堅決、用心維護用戶個人信息安全及其合法權益,歡迎監督?!?/p>
02
微眾銀行旗下APP曾兩次被點名
據不完全統計,自去年以來,微眾銀行旗下已經有兩款產品被點名通報,分別是“小鵝花錢”和“微眾企業愛普”APP。


資料顯示,“小鵝花錢”是微眾銀行于2019年提供的小額消費信貸產品,根據用戶信用情況,最高貸款額度為5萬元,需綁定微信支付后可在線上線下使用。目前,“小鵝花錢”申請入口為騰訊視頻、騰訊新聞、微信小程序等,對接的金融機構主要包括馬上消費金融、北銀消費金融、捷信消費金融、興業消費金融等。
而“微眾企業愛普”APP則是微眾銀行2019年推出的企業金融服務應用,整合了小微金融產品及服務,針對企業轉賬對賬、日常財務管理等高頻場景,主要服務中小微企業的移動化金融需求。
不到一年的時間,兩款APP榜上有名,微眾銀行仍需加大對用戶權益的重視程度。
03
微眾銀行曾涉嫌欺詐
去年蛋殼公寓租租金貸事件鬧得沸沸揚揚,經濟日報一篇題為《租金貸監管務必加強》的文章,指出微眾銀行“出現資金損失之后,微眾銀行又違反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擅自變更合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這一行為已涉嫌欺詐?!?/p>
微眾銀行竟然以“版本升級”為由修改了電子合同,刪去了如果租戶提前退租,由蛋殼公寓將剩余租金款直接返還給微眾銀行的約定,企圖把“鍋”結結實實扣在消費者頭上。
截至去年11月底,僅黑貓投訴就已有上千名網友投訴微眾銀行與蛋殼公寓違規放貸,要求按照協議解除貸款合同。
蛋殼公寓與微眾銀行是如何違規的?在實際操作中,蛋殼公寓依然宣傳“使用租金貸租房有優惠”,誘導租戶與微眾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微眾銀行又將月付合同的房租貸款按整年合計金額打給了蛋殼公寓。
蛋殼違約事件曝光后,為了避免損失,微眾銀行修改了電子合同,將剩余貸款的償還責任“移花接木”,強行“套”在了租戶身上。
微眾銀行默許了蛋殼公寓一系列違規操作,發放貸款大大超出了國家30%租金貸的上限,且發放貸款的頻率與借款人支付租金的頻率不匹配,顯然與《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關于整頓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意見》等相關規定不符。
出現資金損失之后,微眾銀行又違反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擅自變更合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這一行為已涉嫌欺詐。
04
監管重拳整治個人信息泄露
4月26日下午,工信部發文,為保護用戶個人信息權益,規范各App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促進個人信息合理利用,公開征求對《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個人信息保護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的意見。
意見稿共計二十條,其中界定了適用范圍和監管主體,確立了“知情同意”、“最小必要”兩項重要原則。并強調從事App個人信息處理活動的,應當具有明確合理的目的,并遵循最小必要原則。如用戶拒絕相關授權申請,不得強制退出或者關閉App,更不得利用頻繁彈窗反復申請與當前服務場景無關的權限。該意見稿還指出,若有違規情節嚴重的APP,將對其進行直接下架。

來源|工信部網站
除此之外,央行也曾開出千萬罰單,嚴肅查處侵害消費者金融信息安全權行為。

去年10月21日,央行發布消息稱,相關分支機構依法對部分金融機構侵害消費者金融信息安全行為立案調查,并依據有關規定,對農業銀行吉林市江北支行、中國銀行石嘴山市分行、建設銀行德陽分行、建設銀行婁底分行、建設銀行東營分行、建設銀行建德支行及相關責任人予以警告并處以罰款,責令相關金融機構立即整改。
文章部分內容及圖片來源于:新浪金融研究院、國際金融時報、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