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資產是什么意思(不良意思資產是啥意思)
5%
次級
30%-50%
可疑
50%-75%
損失
75%-100%
(2)我國銀行認識歷程
1996年6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貸款通則》第34條規定:“不良貸款系指呆帳貸款、呆滯貸款、逾期貸款。呆帳貸款,系指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列為呆帳的貸款。呆滯貸款,系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超過規定年限以上仍未歸還的貸款、或雖未逾期或逾期不滿規定年限但生產經營己經終止、項目己停建的貸款(不含呆帳貸款)。逾期貸款,系指借款合同約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歸還的貸款(不含呆滯貸款)”。
這種分類方法簡單易行,在當時的企業制度和財務制度下,的確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隨著經濟改革的逐步深入,這種辦法的弊端逐漸顯露,已經不能適應經濟發展和金融改革的需要了。比如未到期的貸款,無論是否事實上有問題,都視為正常,顯然標準不明,再比如,把逾期一天的貸款即歸為不良貸款似乎又太嚴格了。另外這種方法是一種事后管理方式,只有超過貸款期限,才會在銀行的帳上表現為不良貸款。
因此,它對于改善銀行貸款質量。提前對問題貸款采取一定的保護措施,常常是無能為力的。所以隨著不良貸款問題的突出,這類分類方法也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1998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參照國際慣例,結合中國國情,制定了《貸款分類指導原則》,要求商業銀行依據借款人的實際還款能力進行貸款質量的五級分類,即按風險程度將貸款劃分為五類: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后三種為不良貸款。可見,現階段我國法律對于金融不良資產的界定是和國際上保持同步的。
(3)其他定義
除了銀行界的統一認識外,一般人對于銀行不良資產的理解是:銀行不良資產是指處于非良好經營狀態的、不能及時給銀行帶來正常利息收入甚至難以收回本金的資產,主要為不良貸款,包括逾期、呆滯和呆帳貸款及其利息。
(4)小編的定義
以上三種定義沒有本質上的區別,盡管分類不同,但都認為金融不良資產系指銀行不良貸款即由不良貸款形成的難以收回的資產,包括本金和利息。經過仔細分析,可看出以上定義存在以下問題:
(1)沒有體現金融不良資產為債權性資產的本質特征
金融不良資產主要為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而貸款系指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還本付息的貨幣資金。不良貸款不同于實物資產,是金融資產的一部分。中國大百科全書(1996)中指出所謂的金融資產(FinancialAssets)是實物資產的對稱,是指單位或個人所擁有的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是一種索取實物資產的無形的權利。因此在上述定義中,作為金融不良資產主要表現形式的不良貸款僅僅是一種要求貸款人按照約定償還的債權性資產,而未體現出債權性資產的本質特征。
(2)沒有反映我國處置金融不良資產的動態特征
為了處置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高達數億元的不良貸款,國務院成立了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由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統一收購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專門進行處置。在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接收和處置金融不良貸款的過程中,有些不良貸款的形態發生了變化,如一些負債企業以實物資產的形式抵償了債務,該不良貸款變成了實物資產;將一些負債企業的債權轉成了股權,該不良貸款由債權的形式轉為股權的形式存在。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在2005年頒布的《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指導意見(試行)》中規定不良資產的評估對象可能是債權資產,也可能是用以實現債權清償權利的實物類資產、股權類資產和其他資產。
綜上可見,以上幾種定義在本質上并沒有太大的區別,盡管分類不同,但都認為銀行不良資產即是指銀行的不良貸款。但是小編認為以上幾種定義并沒有把握住銀行不良資產在本質上屬于債權性資產這一特征,也沒有反映出我國對不良資產的處置是一個動態的轉化過程這一特征。
因此,小編對不良資產給出了如下界定:不良資產是指由我國商業銀行剝離到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以不良貸款形式存在的債權性資產,以及資產管理公司在購買和處置不良貸款過程中形成的一些實物類資產、股權類資產和其他資產。
在理解“不良資產”內涵時,要區分不良資產和呆賬:前者是銀行業監管機構和金融機構自身為管理貸款根據內部評級劃分貸款質量的結果(參考《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銀發[2001]416號);后者則是財務會計的概念,是從會計準則上允許進行核銷的定義(參考財政部的《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的附件1《一般債權或股權呆賬認定標準及核銷所需相關材料》)。
不良資產和呆賬并沒有實質性對應關系。但如果銀行希望降低不良資產率,緩解撥備覆蓋率壓力,則需要通過不良貸款中的呆賬進行核銷或者進行不良資產轉讓。而不良資產轉讓如果是折價轉讓,折讓的部分同樣需要核銷。
不良資產是動態概念,是在現實條件下做的一種判斷,即針對某一個時刻點的資產狀況而言。銀行資產總是處于動態過程中,不同的時刻總會有不同的狀況。過去是不良資產不等于現在仍然是不良資產,反之,過去屬于優良資產不等于現在仍然是優良資產。
資產的優良與否是以資產收益水平為標準來衡量的,資產處于不良狀態會有各種表現,評定不良資產的方式也有很多,但最終衡量不良資產的標準是資產收益水平,即貸款本息的回收程度,包括當期本息回收率與根據現有資產狀況和現實條件預測的未來本息回收率。不良資產也是相對的,沒有絕對的劃分標準。不良資產是不能實現預期收益的資產,預期收益是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后設定的,不同的資產、不同的時期、不同經營戰略的銀行,有不同的期望,各銀行的判斷標準可能也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