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金如何提取(提取年金稅收)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唐婧 北京報道
近日,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八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企業年金發展 加快完善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加大企業年金政策支持力度,加強企業年金工作指導力度,促進企業年金發展。
《通知》提出,大力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各類企業及其職工、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工作人員、社會組織及其專職工作人員等按照有關規定建立企業年金,并對國有企業、民營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工作人員、社會組織、各類功能區(開發區)、勞務派遣等六類單位及職工建立企業年金,分別提出具有針對性的支持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確,國有企業要率先垂范,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原則上都要建立企業年金,加快推動實現企業年金全覆蓋。
同時,大力支持民營企業建立企業年金,把推進民營企業建立企業年金作為擴大企業年金覆蓋面的增長點。自2023年起,實施民營企業建立企業年金三年擴圍計劃。對暫時不具備為全部職工建立企業年金的,可先行為科研創新團隊成員、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員等群體建立企業年金,并逐步擴大企業年金覆蓋范圍。民辦高校、醫院建立企業年金的,可參照執行。
中國人壽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專員張紹白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近年來,海南、安徽、上海等多個地方政府都出臺了鼓勵建立企業年金的類似文件,但河南方案的特殊之處在于,明確自2023年起實施“民營企業建立企業年金三年擴圍計劃”,這是首份為民營企業建立企業年金明確時間表的地方政府文件。后續會否有更多配套的激勵措施跟上,值得期待。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最新數據顯示,截至5月底,河南登記在冊的民營企業共有259.9萬戶,在全國排在第五。人社部發布的《2022年度全國企業年金基金業務數據摘要》顯示,截至2022年末,河南省僅有2173個企業年金賬戶,且其中只有一部分是民營企業。
為何擴容難?
張紹白表示,企業年金不具有強制性,而是雇主和員工協商一致的一種福利,是雙方協商一致的自主行為。企業年金是我國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第二支柱,是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但目前無論是覆蓋面還是公眾的認知度都還不夠,在我國逐漸步入人口老齡化階段的進程當中,作為用人單位支持的企業年金擴面對有效積累養老資金、解決晚年后顧之憂的重要性日益凸顯。
人社部發布的《2022年度全國企業年金基金業務數據摘要》顯示,截至2022年末,我國共有12.8萬家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參加職工人數3010萬人,積累基金2.87萬億元。

從地區分布看,經濟發達地區的企業年金參與狀況顯著好于欠發達地區,其中上海市以1.1萬家企業年金賬戶個數、154萬職工賬戶個數和1207億元的資產金額在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中處于領先地位。
從歷史業績看,企業年金自2006年下半年開始市場化投資運作以來,2007-2022年平均收益率為6.58%。有業內人士曾測算,以單位和個人每月繳納1000元為例,每年1.2萬元,如果每年能保持6%的收益率,30年后員工退休時賬戶金額就有95萬元。
從參與比例看,企業年金只覆蓋了3010萬職工,僅占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的6%和就業人口的4%,這意味著我國大部分勞動者暫時與這項福利制度無緣。
“目前企業年金主要集中在國企、央企、上市公司、外資企業和頭部民營企業,廣大中小企業的參與率非常之低。企業年金擴面無疑會加重中小企業的負擔,為了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配套的減負政策必須跟上。”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核心成員董登新如是說。
談到企業負擔,就涉及“錢從哪兒來”這一關鍵問題。張紹白介紹,根據有關規定,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8%,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不超過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12%。具體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一方協商確定。
不過,他也坦言,企業年金對大部分民營企業甚至是資質較弱的國有企業都有一定壓力,快速大規模鋪開確有難度。可以先從頭部負責任的民營企業開始,發揮雇主和員工雙方的積極性,再加上地方政府的優惠政策支持,先把企業相關制度建立起來、員工意識培養起來,哪怕先從較低的繳費標準開始,先把企業年金的框架搭起來,以后再根據情況逐步提高,讓雙方都能立足長遠,正確看待企業年金對解決人才養老后顧之憂對雙方的共同價值。
泰康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養老金發展中心總經理田軍曾在《中國金融》上撰文稱,
首先,中小企業生存壓力較大。目前市場上建立長期保障的企業主要集中在盈利能力較好的國有企業。中小企業一直是中國經濟的重要力量,提供了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但其生存壓力大,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業建立健全職工長期養老保障的動力。其次,職工流動率較高,年輕職工占比較高。對于中小企業而言,較高的員工流動率給企業帶來了管理壓力,年輕職工相比幾十年后才能領取的養老金,更在乎當前實際到手的現金收入,這也導致了職工參保意愿不足。最后,政策宣傳力度也不足。
董登新還指出,企業年金在退休提取時的較高稅負,一定程度上也不利于提高參與者的積極性。目前我國提取企業年金必須按綜合所得執行7級超額累進稅率,而且沒有起征點和免征額,沒有6項扣除,就直接將企業年金提取額完全作為應納稅所得額。也就是說,企業年金提取的個人所得稅高于工薪所得稅。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浙江大學國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長金維剛近日在相關研討會上表示,導致企業年金發展緩慢的主要原因有五點:
如何改進?
為促進企業年金發展,金維剛建議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適當降低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率的同時,協調推進企業年金發展;二是加大對企業年金繳費的稅收優惠政策;三是大力發展企業年金集合計劃;四是建議允許企業為部分群體先行建立企業年金;五是樹立長期投資理念,提高長期投資收益;六是促進企業年金與職業年金的整合與統一;七是加強年金立法,完善年金監管體系。
還有業內人士指出,企業年金擴容不僅要依靠頂層設計的完善,金融機構也應該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在產品設計上、管理運營上向中小企業傾斜。
張紹白建議,針對民營企業、編制外人員、勞務派遣人員的流動性大、工作單位不穩定等特殊情況,企業年金受托管理機構應當提供對員工和用人單位更有吸引力的企業年金方案。例如,對勞務派遣人員的企業,直接將單位繳費全部歸入職工個人賬戶,而不設置企業繳費賬戶;對民營企業,合理設置企業年金單位繳費的歸屬到職工個人的年數,以平衡企業與職工雙方的利益與積極性;同時,考慮對臨近退休人員的補償機制。
田軍也指出,目前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主要集中在國有大中型企業,未來提高企業年金覆蓋率主要是激活中小企業的參保意愿,這就需要結合中小企業特點,開發流程簡化、選擇靈活、具有規模效應的產品。目前集合計劃產品最貼近中小企業的管理需求。
據悉,企業年金計劃類型通常以單一計劃和集合計劃為主,后者是指同一受托人將多個企業交付的企業年金基金集中進行管理的企業年金計劃,相較于單一計劃資金門檻更低,且可以通過費用分攤方式降低成本。
不過,目前年金集合計劃發展的進度也較為緩慢。人社部發布的《2022年度全國企業年金基金業務數據摘要》顯示,截至2022年末,全國共建立企業年金計劃1860個,其中單一計劃1783個,集合計劃58個,其他計劃19個。
中國工商銀行養老金業務部在《關于發展年金集合計劃促進共同富裕的探討》一文中指出,年金集合計劃發展緩慢的原因之一,是中小企業在建立養老保險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成本負擔本已較高的情況下,建立第二支柱企業年金的意愿和能力不足。
要破解這一難題,就必須要對養老保險制度進行適當改革,優化政策環境,調動中小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的積極性。
一是對國有大中型企業和中小企業實行差異化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適當降低中小企業第一支柱繳費負擔,并將下調的繳費比例所得資金用于建立第二支柱,在維持企業人力費用總水平基本保持不變的情況下提升中小企業加入第二支柱的能力。
二是加大稅收優惠和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向加入集合計劃的中小企業給予稅收優惠,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就業政策,暫時經營困難的企業,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建立類似城鎮居民低保政策的企業年金扶持政策。
三是年金監管部門應進一步完善年金制度,并軌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制度,將企業年金制度由自愿制改為強行制,鼓勵集合計劃創新并加以引導和規范,為促進集合計劃快速發展提供政策支持。
四是行業協會要積極發揮宣傳牽引作用,鼓勵協會中小企業積極建立年金制度,加入年金集合計劃。
在張紹白看來,還應該全面加強企業年金的宣傳工作,促進企業和廣大職工對建立企業年金重要意義的理解與認識,調動廣大企業與職工積極性。對企業來說,建立企業年金制度,不僅是響應國家政策,對社會、對職工責任的行為,提升企業品牌形象,更能吸引高素質人才、穩定職工隊伍,增強企業競爭力和凝聚力;對職工來說,則可以有效地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和質量,助力體面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