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汽車抵押貸款(鄭州小車抵押貸款)
3年時間繳清了車貸后,想要拿到車輛合格證,還需要另外向擔保公司繳納3000元的解押費?近日,讀者周先生通過東方今報·猛犸新聞熱線電話(0371-65830000)爆料稱,他在貸款買車后遭遇“霸王條款”,被不合理收費。周先生對此一直比較郁悶,啥是“解押費”?感覺自己被“套路”了。東方今報·猛犸新聞記者進行了走訪核實。

3年還清車貸后,車主被告知還要交“解押費”
據周先生介紹,他于2015年12月在位于鄭州市經三北路的一家銀行辦理了貸款后,購買了一輛北京現代朗動汽車,“因為是首次貸款買車,經驗不太足,銀行給了一個擔保公司(鄭州市明珠汽貿有限公司)的地址,我就去了,后來業務員去我家里簽了貸款合同。”在簽合時,周先生回憶稱曾與業務員再三確認不會產生多余的費用,才簽下了合同。
本想著可以就此享受“有車”生活,可不想后期的麻煩事接踵而至。“當時4S店要求我買車輛保險必須要通過鄭州市明珠汽貿公司,可保險費卻高得離譜,需要七八千元,身邊幾個貸款買車的朋友都沒這么貴。”但是迫于用車心切,周先生也就答應了購買保險。
2018年12月,周先生將3年的分期貸款還清,到了拿車輛合格證的時候,本以為可以順理成章到手,但卻被擔保公司告知:必須交納3000元才能拿到自己的車輛合格證。周先生對此頗有不滿,“什么是解押費?這不是坑人嗎?”
之后周先生跑遍了鄭州多個相關部門咨詢解押收費,等得到的結果一致認為:不存在“解押費”此項收費。

“解押費”秒變“服務費”,擔保公司稱客戶“吃完飯不買單”
“解除汽車貸款抵押收費3000元,對方在簽署合同時從未告知過我,這不是趁火打劫嗎。” 周先生透露,他在去鄭州市明珠汽貿有限公司,曾遇到不少與自己有著相同遭遇的車主。期間,周先生曾向柳林工商所投訴鄭州市明珠汽貿有限公司,要求拿回車輛合格證,但并未得到妥善解決。
根據周先生提供擔保公司的電話,記者聯系上了鄭州市明珠汽貿有限公司的客服,將周先生所述情況進行反饋,一位負責人尤先生將周先生的解押費、保險費等各項昂貴收費做出了解釋。
“第一次遇到像這樣的客戶,可以這樣理解,就是吃完飯不買單的。”關于收取周先生3000元“解押費”一事,尤先生與周先生的說法卻截然不同。尤先生說,這3000元并非“解押費”,可以綜合為“服務費”,外勤人員幫客戶辦理交接手續很是麻煩,這些都是需要產生費用的,在簽合同時,他們是一定會告知客戶的。

收費是否合理問題未達成一致,目前消協已介入
此外,尤先生還表示:“關于保險的高低是根據車的不同來決定的,分期車輛在購買保險的過程當中,肯定要買全險、商業險這些。公司只是監督車主購買保險,具體金額也是由保險公司核算的,他們可提供保單進行查看。”
關于周先生反映的“自己沒有單獨合同”一事,尤先生稱合同是由業務員給到周先生,但業務員并不是他們公司的人,如果周先生想要查看合同,可隨時來公司查看。“我們這些都是拿數據說話,哪一條和哪一條的費用,我們都可以給他提出來,給他一份也沒問題。” 尤先生還表示,在收取服務費這一塊兒,前期客戶都是知道的。
“當時在簽合同時說要交3000塊的金融服務費,那時候我都已經交過了,現在為什么又向我索要?”對于負責人關于收取服務費給出的解釋,周先生并不認同。周先生還說,自己曾去鄭州市明珠汽貿有限公司說理,要求查看自己的合同,但遭到了對方的拒絕。對此,周先生感嘆道:“貸款購車的‘套路’太深。”
記者了解到,雙方就“收費”問題暫未達成一致,目前12315消費者協會已經介入,將對情況進行落實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