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貸款公司(西寧貸款公司不看征信)
編者按:西寧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是怎樣的?交多久才能正常貸款?

一、接受咨詢
貸款經辦員接受個人客戶的貸款申請咨詢,說明申請貸款應具備的條件和應提交的資料。
二、貸款申請受理貸款經辦員按照個人公積金貸款業務的規定,要求借款申請人按貸款管理規定提供申請資料,主要包括:
1.西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貸款審批表;
2.有效身份證件:(含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
3.戶籍證明(戶口簿);
4.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證明等);
5.收入證明(工資存折或工資條);
6、首付款收據;
7.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單位集資建房協議書和集資建房的證明;
8、 一方為個體法人的提供本公司或經營場所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近期的稅票;
9.有第三方擔保的提供擔保人收入證明、身份證及擔保人擔保承諾聲明;
10、出具在其它中心交納的公積金和銀行交繳證明及明細清單;
11、購買二手住房的提供上述材料外還應出具房屋買賣契約、契稅發票、房屋評估報告及過戶后的房產證、土地證(三個月內有效)。
貸款經辦員根據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資料,判斷貸款申請是否符合中心規定的貸款條件,判斷要點包括:
1、借款申請人公積金交納是否正常;
2.借款申請人年齡是否符合所申請貸款年限的要求;
3.借款申請人能否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和收入證明;
4.貸款資料是否完整、真實、有效。
根據西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有關政策規定的批復》(寧公管委[2009]7號)精神,此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作出調整,旨在為了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力度,為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提供更加優質、便利的貸款服務。具體調整內容為:
凡在西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的單位、職工正常繳存一年以上,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后(留存一年繳存額),還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凡在西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的單位,其新增職工(未繳存過住房公積金或原單位繳存不正常的職工)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以上,即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為他人在住房公積金貸款中提供了擔保,且在西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如與借款人協商同意后,可以申請辦理擔保人變更手續(變更后的擔保人須在西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