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利息多高)
一、小額貸款和銀行貸款區別
1、貸款條件不同
銀行對于借款人的條件要求更加嚴格,一般都會要求借款人具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個人征信報告上面不能有不良記錄;而小貸公司相對的則寬松很多,雖然也會有一些基本要求,但是要求不會那么嚴格,只要條件不是很差一般都能夠通過申請,有時候甚至連信用都可以申請到貸款。很多人因為個人條件不過關而導致銀行貸款申請被拒,這種情況下小額貸款公司對他們來說是最好的選擇了。
2、貸款利率
因為在小額貸款公司申貸的多為資信狀況不是很好的客戶,所以小額貸款公司為了控制信貸風險會適當提高貸款利率,而且比銀行高許多。
3、放款速度
銀行與小額貸款公司的最大區別就在于放款速度。一般來說,在銀行貸款走完整個程序大致要40多天;而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流程要簡化得多,一般一周之內即可放款。
4、貸款服務
一直以來銀行都是處于“老大哥”的地位,而且在銀行辦理貸款業務的人很多,而工作人員有限,“一對多”的模式會導致服務方面跟不上;而貸款公司除了要面臨來自銀行的壓力之外,還要跟同行競爭,選擇它們的人會比較少,如果有一個客戶,他們能夠提供“多對一”的服務。
總的來說,貸款公司有貸款公司的好,銀行有銀行的好,到底怎么選擇還是要看借款人的情況。
二、小額貸款和高利貸之間的區別
小額貸款和高利貸之間的區別:
1、利息不同,小額貸款的一般利息低于高利貸;
2、監管部門不同。小額貸款監管部門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公安廳監管,高利貸屬于非法借貸行為,沒有監管部門監管;
3、法人要求不同,小額貸款法人要求:企業良性經營三年以上,法人無不良記錄,有償還本息能力的法人無高利貸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