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貸款利率是多少(2009年貸款基準利率)

很多人以為年利率就是月利率乘以12,錯了!目前市場上幾乎全部貸款公司計算年利率月利率的方式,都不是乘以或者除以12那么簡單。如果你用錯誤的方法計算,你期望的利率支出一定跟真實的支出有差異,可能造成資金損失。
而大部分金融機構都不會告訴你真實的計算方法,因為小額貸款公司他們一般告訴你的是月利率,看起來很低,但換算成年利率,真實數值比12倍更高!
所有貸款公司收取的利息是復利計算的,這沒有懸念,因為如果不是復利,那它就不是貸款公司,而是慈善組織了。用月利率乘以12,等于你借了一個月的錢,但屬于借了還還、還了借,一共借了12次,而不是一筆錢借了一年,因此那種算法錯了。
假設某貸款公司的月利率是0.79%,求年利率。計算其實很簡單:
(1+0.79%)的12次方再減1,即1.0079×1.0079…(一共12個連乘)…×1.0079-1
=0.099029481,約等于9.9%。若是按照0.79%×12計算,就會得出9.48%的錯誤結果。
這個計算在普通計算器上也可以操作,只不過有點麻煩。比較簡單的是用Excel表計算:
隨便建立一個Excel表,在隨便一個格子里輸入:=power(X,12)-1,其中,X就是1加上月利率的值,然后敲下回車,就能得出年利率了。
在大城市,一個房抵貸產品,用房產作抵押借出500萬,9.9%和9.48%的利率一年就會差出21000元。而在還款的時候,貸款公司只會告訴你這個月需要還多少錢,所以你以為你是按照9.48%的年利率還款,其實是9.9%。
很多人說,如果我只借1個月的錢,那還有必要知道年利率嗎?一般情況下,如果付息周期是每月,而你的借款期只有一個月,那么的確不涉及復利的問題。但別忘了,假如你本月沒有來得及還款,那就糟糕了,因為貸款公司計算你的欠款利息可是按照復利啊,俗話就是“利滾利”。這也可以解釋,為什么很多小額貸款公司都只借短期的錢,因為他們借款期限一旦拉長,按照復利計算,他們的利率很容易超過國家法定的高利貸標準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第二十六條規定: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也就是說,如果年利率超過24%,超出的那些利息,借款人可以不還。房太尉后面再算一下年利率24%對應的月利率是多少。
那么,要是知道年利率,求月利率呢?很多銀行以年利率告知客戶貸款成本。當然,銀行也是以復利計算利息,因此簡單除以12的方法也是錯誤的。房太尉告訴你最簡便的正確計算方法:
在Excel隨便一個格子里輸入:=power(X,1/12)-1,其中X就是1加上年利率的值。看公式就知道,這是求12次開方。提醒大家,不管是利用公式求年利率還是月利率,最后別忘了減1哦。
舉個例子,已知年利率15%,求月利率:=power(1.15,1/12)-1,約等于1.17%。
那么,現在計算年利率24%,月利率:=power(1.24,1/12)-1,約等于1.8%。
不過,高院的《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只能約束民間借貸公司,對消費金融公司并不適用。
其第一條就是: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根據《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2013)》規定,消費金融公司是經銀監會審批設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其建立消費貸款利率的風險定價機制,根據資金成本、風險成本、資本回報要求及市場價格等因素,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制定消費貸款的利率水平,確保定價能夠全面覆蓋風險。
另外,房太尉提醒大家,很多小額貸款公司名義上的利率不高,但他們以其他方式賺取利潤,比如手續費、管理費、服務費等。你也要小心這些費用的負擔。若是還不上貸款,以后凡是要用到身份證的地方,你都要小心,因為你可能被列入黑名單。各位,手頭緊有緊的活法,慢慢努力奮斗唄,別為了貪圖眼前的點滴而搭上長遠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