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貸款公司發展情況(小額貸款公司發展狀況)
新華網北京3月8日電(記者何宗渝、朱薇)2008年以來,專為農村地區和微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小額貸款公司發展迅猛。但由于政策限制,小額貸款公司進一步發展遭遇“瓶頸”。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工商聯副主席吳江林建議,應放寬政策限制,加快推進小額貸款公司發展。
吳江林說,按照現行政策規定,小額貸款公司屬一般工商企業,不能享受與農村合作信用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同樣的優惠待遇。為農戶和微小企業發放小額貸款是小額貸款公司的重要職責,但發放的貸款一般均為小額、分散貸款,貸款額度過小、利息收入低,公司效益也難以保證。
現行政策規定,小額貸款公司不能接受社會存款,貸款資金來源只有公司注冊資本及向金融機構融資,經常出現“無錢可貸”的局面。一旦銀行信貸政策收緊,更多企業就將選擇向小額貸款公司融資,其資本金不足的壓力將進一步增大。
但在吳江林看來,向銀行轉化中的政策限制,才是小額貸款公司發展中的最大困難。小額貸款公司如果轉化為村鎮銀行,必須要有銀行機構入股且持股在20%以上,一方面是小額貸款公司不愿意銀行機構入股,另一方面銀行機構也不一定愿意入股,造成兩難局面。
同時,政策對小額貸款公司向村鎮銀行轉化有嚴格的時間限制、內控指標限制和資產比例限制,即使轉化成功,小額貸款公司“短、平、快”的特色也將難以發揮,也就失去了成立小額貸款公司的初衷。
針對這些問題,吳江林建議,應考慮將小額貸款公司納入與農村合作信用社、村鎮銀行一樣的稅收征管范圍,享受同等優惠待遇;適時出臺政策允許部分發展態勢好、資金運營規范的小額貸款公司增資擴股;像支持擔保公司一樣,對小額貸款公司低額度貸款予以業務費用支出補貼,對貸款中出現的呆壞賬予以一定補助;增加小額貸款公司的金融服務范圍,如允許小額貸款公司從事委托貸款業務和其他中間業務,提高小貸公司的收益水平。
“監管部門還要積極探索對小額貸款公司監管的有效方式,在現有管理模式的基礎上,探索制定統一的、操作性強的監管辦法,實施有效的監管,并鼓勵銀行機構對經營穩健、管理規范、撥備充分的小額貸款公司在融資、轉制村鎮銀行等方面給予支持。”吳江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