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需要貸款(貸款上市需要公司證明嗎)
財經視點
有跡象表明,央行新規致信貸空間受壓縮、上市公司“財大氣粗”,中小企業融資難等原因正導致上市公司委托貸款額劇增。然而就上市公司本身而言,將大量資金流入“放貸”市場,在短期獲利同時,是否損害長遠發展,這是一個不可回避的問題。
有專家認為,在目前的經濟形勢下,許多上市公司紛紛開始向需要資金的小企業或者房地產行業放貸,當起了債主,上市公司轉移委托放貸的行為,應當說是合法的但不合理的行為。這類業務,其實是在一個合法、公開的平臺上進行的,且每一個委托放貸,都需要向全體投資者公告,是在陽光之下進行的,這是合法的一面。
但它恐怕又是不合理,這個不合理性體現在兩方面:一方面使上市公司偏廢主營業務,因為在目前很多企業缺少資金的背景下,上市公司這種放貸能夠獲得比較高的收益,這往往會使得很多上市公司不由自主地,偏廢自己的主營業務。
第二個不合理之處就是在侵蝕國家的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委托放貸之后,獲得貸款者,很可能是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在銀行通過正常貸款途徑,無法獲得貸款的一些企業和項目。
那在這種情況下,對于上市公司來說,短期內有可能獲得一些收益,但同時又在積累著長期的風險。
央視評論員楊禹認為,之所以有這么多上市公司放貸,一方面是有許多的小企業缺少這個資金來源,另一方面也有很多房地產公司也在尋找資金,這個現象是一個最重要的背景。上市公司的委托放款,也許對于某些中小企業來說,是一個獲得資金的一個渠道,但是它是中小企業解決融資難的次要渠道,或者說是一個不合理的渠道。要解決這個問題,最主要的是要打通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渠道,比如要建立更多的中小銀行來直接針對中小企業提供服務;大銀行也要開放更多的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的基本業務等。而對于那些比如說房地產企業,它有違國家的調控政策,試圖通過這種委托放款,來獲得一些資金的來源,國家有關部門要及時出面,對于委托放款、委托放貸的門檻和尺度,要做出從嚴的要求。 (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