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保險公司(中煤保險公司全稱)
從原則批籌到批準開業,中煤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煤保險”)僅僅用了一年零五個月的時間,可謂神速。
然而,就在這一年零五個月的籌備期里,中煤保險已經迎來送往了三四位擬任總經理,而那些被“罷免”的“總經理們”,有的黯然離開公司,有的被降為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有的甚至“揭竿而起”……
自2008年10月獲得開業批文至今,半年時間稍縱即逝。
晚中煤保險半個月拿到開業批文的英大泰和財產保險公司已經完成了4億多元的保費規模,而中國保監會網站上的統計信息顯示,中煤保險今年1-2月的保費規模只有248.21萬元。
同樣具有強大股東優勢的兩家財險公司,命運卻截然不同。
中煤保險目前已經“陷入僵局、幾乎癱瘓”。該公司一位內部人士用了如此嚴重的八個字來形容公司現狀。
一位拉近監管層的相關人士透露,監管機構已經明確提出,中煤保險的公司治理存在重大問題,建議整改,其間不允許公司開展業務、發展機構,不批準高管任職資格。
究竟在中煤保險籌備的過程中發生了怎樣的奇異事件,使其遲遲不能正式對外營業,甚至引發“監管風暴”?
籌備一年三換總經理
中煤保險注冊資本金為5億元,總部設在山西太原,公司性質為股份制,由山西省內幾大國有重點煤礦企業、中國中煤能源集團公司以及有關地方煤礦等15家單位發起設立。
其中,第一大股東山西煤炭工業社會保險事業局(下簡稱“煤炭社保局”)占有20%的股權;還有四家股東中國中煤能源集團公司、山西焦煤集團公司、晉城無煙煤礦業集團公司、山西潞安礦業(集團)公司,占比均為10%;排在第六位的是,占有中煤保險8%股權的大同煤礦集團公司。
正是寄希望于煤炭業與保險業的結合,同時吸收兩個行業的優勢,起到既加強煤炭行業抵御風險的能力,同時又可以給股東帶來可觀利潤,彌補保險盲區的作用,中煤保險在設立之初就得到了監管機構和山西省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與支持。
2007年5月17日,中煤保險正式獲得保監會原則批準籌建的一紙公文。
之后,僅僅用了一年零五個月的籌備期,2008年10月13日,中國保監會以保監發改[2008]1325號文件批復中煤保險開業。
2007年3月,原永安財險山東公司總經理張云翔被聘為中煤保險籌備組副組長,也是首位擬任總經理。
張云翔,西安人,曾在永安財險公司總部擔任過董事會秘書、辦公室主任等職,后任永安財險山西省分公司(下稱“山西永安”)總經理,業績卓著。2004年,公司又將他調任山東分公司。一位山西保險業人士告訴記者,在分公司負責人的層面上,張云翔的管理能力、創新能力和魄力在山西業內都是數一數二的。
中煤保險籌備之初,正在苦尋有保險從業經驗,又有能力的領軍人物,張的到任令公司如虎添翼。中煤保險迅速制定了以煤炭業為主立足高危行業,走專業化經營的道路。
山西保監局一人士告訴記者,煤礦的安全生產是有標準的,如果所有操作都嚴格按照安全規程就不會出事故,而以中煤保險的股東背景,它在進行防災防損時應該非常有優勢,而一旦防災防損做好了,這家公司是不會虧錢的。
“此外,在產品開發、費率厘定上,中煤保險都有自身的優勢。”以費率為例,煤礦的管理水平不同、煤層結構不同、地質情況不同都會影響費率的厘定,而其股東恰恰詳細地掌握著上述信息。該人士續稱。
據公司測算,按照煤炭行業“廣覆蓋、全統籌”的經營思路,在中煤財險公司開業首年,雇主責任險、財產險均按承保率50%計算,財產險、責任險、車輛險年保費收入相當可觀,如將非煤礦山和省外業務開展后,將創造出更高的經濟效益。
在張云翔的主持下,中煤保險在車險、企財險等傳統險種之外,又研發了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險、煤礦企業財產險、井下財產險、煤礦雇主責任險、運輸工具險、貨物運輸險六款專門針對煤炭行業的險種。還制定了扁平化的組織架構。通常保險公司部門設置可以多達二十幾個,但中煤保險最初設計的部門數量較少,只有12個,且沒有省級分公司,地市公司直接向總公司匯報。
這是公司節約成本的一種考慮,尤其適合于成立初期的新公司,但隨著業務逐漸擴大,大都需要補設省級分公司。
而上述這些計劃安排,在2007年4月,籌備組向保監會匯報公司經營思路及籌備情況時,得到保監會的肯定,尤其是張云翔的專業能力也得到了監管機構的認可。
隨同張云翔一起赴京的還有中煤保險籌備組組長、擬任董事長吳建民。吳來自山西煤炭社保局,目前仍擔任該局的局長,也是大股東的直接代表。
他們回來后的一個月余,公司就收到保監會原則批籌的通知。
就在大家為順利批籌歡欣鼓舞的時候,一場潛伏的人事斗爭正悄然展開。
2007年8月,吳昌瑞被聘為籌備組副組長,負責企劃和人事。
在一次只有十幾個人參加的公司會議上,李寶福突然被宣布擔任籌備組副組長,并擬任為總經理(第二任),張云翔轉而協助其工作。李寶福原任大地財險山西省分公司副總經理。據中煤保險人士稱,李寶福為人厚道,在中國人保工作時,是公司全國管理模范,山西大地保險的創建者之一。
但一位中煤人士告訴記者,截至目前,包括擬任副總經理吳昌瑞,董事會秘書、總經理助理高鴻在內,公司已經有一正三副四位高管,但并沒有進行明確的分工,唯一能夠直接體現四位高管“排名”的是一份通訊錄。自此,張云翔的工作和職權減少了很多,但數月間,其配合李寶福的工作,兩位高管相處融洽,并對公司經營戰略、組織架構進行了微調。
上述人士說,2007年底,同樣在事前沒有與班子成員開會討論研究的前提下,六個籌備小組中的十幾個人被召集召開緊急會議,會議突然宣布吳昌瑞接替李寶福,成為擬任第三任總經理。
吳昌瑞是山西人,曾經在中國人保山西分公司和太保財險山西分公司任職,后曾任職平安壽險福建分公司、上海分公司總經理,后來離開保險行業。
時間進入2008年,緊張的籌備工作仍如火如荼地向前推進。4月17日,中煤保險獲得了保監會正式批籌的通知。然而,就在兩天后,“人事斗爭”再度升級。
2008年4月18日(周五)下班后,公司中層以上干部被通知要求次日召開民主測評會。次日,民主測評會如期舉行。與會人士稱,有關負責人會上歷數張云翔和李寶福的缺點錯誤,卻對吳昌瑞贊許有加,之后要大家述職,再通過投票的方式對幾位高管進行評議。
與會人士稱,通常情況下,進行民主測評至少有“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但當時投票只有“合格、不合格”兩個檔次。“還有一個不合理之處是,當時沒有唱票就在第二天張榜公布了”。
公布的結果顯示,在十幾張投票中,李寶福有5票不合格,而張云翔只有5票合格,其他人基本都是全票合格,籌備組同時對張云翔做出了“勸退”的處理結果。于是,張云翔在籌備中煤保險一年后黯然離開。
被免高管“揭竿而起”
2008年7月,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由董事長主持。會上通過了公司的財務報告、三年發展規劃等報告,并由董事會通過了擬任吳昌瑞為總經理的相關程序。
但是,是次會議的一位與會人士向記者透露,會上,不少股東對當天會議程序提出質疑,大會沒有提前通知或向與會代表提供會議議題,也沒有采取“一事一議”的程序,而是把所有議題宣讀完畢后,一并鼓掌通過。
之后不久,中煤保險籌備組向保監會提交開業的相關申請材料,其中也包含擬任高管人選。在這份上報保監會的高管名單中,吳建民被擬任為董事長,吳昌瑞為擬任總經理,另外還有三位擬任總經理助理,分別為李寶福、匡紀組和高鴻,并擬任高鴻為董事會秘書。
高鴻的另一個身份是山西煤炭社保局辦公室主任。而2008年3月進入公司的匡紀組,曾在中國人保工作了16年,后到平安財險進行二次創業,9年后進入平安養老金公司任中層管理人員,進入中煤保險之初的打算,是想從自己50歲起開始人生的第三次創業。
公司內部還有一種說法是,某些跡象表明,匡紀組也曾被賦予擬任總經理的希冀。
2008年8月,中煤保險迎來了保監會的開業驗收。10月13日,保監會正式批準中煤保險開業。
為了搶時間,按照慣例,收到保監會開業批文后的第二天,公司通常就會將所有已經報送的開業文件轉換成印有公司正式印鑒的文件再次上報保監會,保監會才會正式批準高管,以及其他如合規負責人、法律責任人、精算責任人等的任職資格并公布在保監會的網站上。
但是,中煤保險卻遲遲沒有上交該份報告。45天之后,在保監會的催促下,中煤保險申報了另一份出入很大的高管名單:吳建民為擬任董事長兼總經理(第四任)、吳昌瑞擬任為常務副總經理、李寶福和匡紀組則被擬任為副總經理。另外還有兩位新進入領導班子的成員,放棄了永安遼寧公司總經理前來投奔的焦亞紅(后很快自行離開),和原安邦財險市場營銷部總監楊晉,二人均被任命為副總經理。
而這份名單的誕生,仍然源于一次只有十來個人參加的會議。
2008年11月下旬的一天,同樣是下班時間過后,十幾名尚未下班的員工,以及尚在公司的兩位高管——李寶福和匡紀組被召集起來,并以保監會不同意吳昌瑞任職資格為由,宣布即日起公司董事長吳建民兼任公司總經理,并介紹了兩位新擬任副總經理焦亞紅和楊晉。
然而,中煤保險內部人士透露,保監會在看到中煤保險先后提交的兩份截然不同的高管名單后,決定暫不批準其公司高管任職資格。在經過數次調查后,保監會還指出中煤保險公司治理存在重大問題,建議整改,其間不允許公司開展業務、發展機構,不允許搞各種活動。
但上述說法未經保監會證實,相關負責人以“正在處理,不便評價”為由拒絕接受采訪。
此時,由于不能正式對外營業,中煤保險的發展幾乎陷入僵局。為了維持已經從社會上招聘來的200多名業務人員的生活,穩定隊伍,中煤保險小規模的開展了一些業務。而來自山西保監局的一張罰單,再度引發公司內部的一次人事地震。
中煤保險內部人士稱,2009年初,山西保監局檢查中,發現該公司存在違規支付手續費行為,并向公司開具了罰單,但卻沒有高管愿意承擔這次的責任。最終,唯一通過股東大會認可的總經理吳昌瑞被認定為責任人之一。
對此,吳昌瑞“揭竿而起”。他聯合了公司的其他幾位高管,一致要求按照上報保監會的第一份高管名單執行。
自此,這場橫亙在董事長和總經理之間的“暗斗”終于升級為“明爭”。
同時,隨著組織架構的不斷修改,中層管理人員也被隨意撤換、辭退和調整。
按照中煤保險公司章程,對高管的聘任和解聘應根據董事長的提名,由董事會最終決定。但中煤保險在一年多的時間里,連續擬任了數位總經理,都是在沒有經過必要程序的前提下由公司董事長吳建民決定并宣布的,不符合公司既定程序,該公司一名高管告訴記者。
該高管續稱,同時,被“罷免”的幾任總經理除張云翔已經離職外,其余都還留在公司里。
一位接近監管機構的人士認為,雖然中煤保險所經歷的問題,是大部分新設公司都會遇到的“老問題”,如公司治理混亂,董事會缺位,內部人控制、股東沒有發揮應有的監督作用等,只是這些問題在中煤保險身上集中表現了出來。
不過,前述人士稱,只要其理順人事關系,按照既定的公司戰略和業務計劃正常推進,相信中煤保險很快就會走上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