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貸款有哪些公司(貸款保單公司有哪些)
談及貸款,人們通常想到的是銀行貸款、抵押房子、信用卡、“花唄”、“白條”等,隨著經濟的發展,“保單質押貸款”成為一些投保人解燃眉之急的選擇。
具有現金價值的人壽保險、年金保險、養老保險等可用來保單質押貸款,按照保單現金價值的一定比例獲得資金。保單質押貸款在資質審核、放款流程、資金額度、還款期限、貸后管理等方面本有嚴格的監管規定。
公開資料顯示,壽險公司保戶質押貸款金額較去年末有不同程度上漲。截至2022年6月底,中國人壽保戶質押貸款金額為2454.6億元,較2021年末增長3.92%;同期,中國太保保戶質押貸款金額為686.77億元,較2021年末增長2.58%;新華保險保戶質押貸款金額為422.29億元,較2021年末增長近3.5%。
隨著“保單質押貸款”數量增多,此類貸款引發的糾紛也日益顯現。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近日包括北京金融法院,一些其他省市法院及地方銀保監監管機構等紛紛發布提示或建議,提示注意風險。

什么是保單質押貸款?
部分人身險保單因為具有現金價值,投保人可將所持保單質押給保險公司,按照保單現金價值的一定比例獲得資金。
依據2016年9月,原保監會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完善人身保險精算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第四條規定,保險公司提供保單貸款服務的,保單貸款比例不得高于保單現金價值或賬戶價值的80%,例如一份現金價值10萬元的保單,理論上最高可以貸款8萬元。
根據2020年發布的《人身保險公司保單質押貸款管理辦法》規定,保險公司不得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清償貸款本息;規定投保人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將所借款項用于房地產和股票投資,不得用于購買非法金融產品或參與非法集資,不得用于未上市股權投資。
應該說“保單質押貸款”實際上是保險公司提供的一種保單增值服務,“融資”屬性并不鮮明。保單質押貸款是保險公司基于“現金價值”提供的服務,其目的主要是為了向投保人提供增值服務,滿足正常的短期資金需求(通常6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銷售人員以“盤活現金流可購買高額理財產品”“貸款利率低”“無風險”等話術營銷人身險產品,作為投保人應根據自身財務狀況綜合考量是否需要保單質押貸款。一方面,保單質押貸款是貸款的一種,需要按照合同約定還本付息。投保人應結合當前利率水平自行判斷,保單貸款成本與收益是否能夠平衡,不能將保單貸款當作“無本萬利”的“資金周轉神器”。
另一方面,人身險保單是長期繳費產品,保單質押貸款只是根據保單現金價值短期釋放現金流。投保人要綜合考慮現金流是否穩定充足,切不可錯配期限,否則可能面臨既要還貸款又要交保費的窘境。

北京金融法院:“保單質押貸款”存在四大問題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發布《保險類糾紛審判白皮書》,通報從2020年3月18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間共受理保險類糾紛案件677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7.75%,標的總額達11.73多億元,涉及保險公司共計41家。從數據來看,平均每一案件涉及金額高達173萬元。
北京金融法院白皮書中提醒,經過對案件梳理發現“保單質押貸款”存在四大問題。問題一是保單質押貸款登記流于形式,這給貸款人造成很大困擾。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壽保險中保單質押貸款問題的批復》(銀復[1998]194 號)的規定,保險公司要建立相應的業務規章,設立“保單質押貸款登記簿”,逐筆登記貸款的保單號、保單現金價值、 貸款期限、利率、還款注銷情況等內容;對實行保單質押貸款的保單,保險公司要在每個月末打印保單質押貸款情況報表,內容包括當月末保單現金價值以及未償還保單貸款本息和等項目,以備中國人民銀行檢查。
例如,在李某某與某保險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人身保險合同糾紛一案中,保險公司因未能提交相關的“保單質押貸款登記簿”,而未能對還款注銷情況予以清晰反映。
問題二是保單質押貸款還款記錄保管不全,針對現金還款等沒有明確記錄。保單質押貸款還款情況應當明確具體,包括現金與非現金還款方式。例如,李某某與某保險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中,雙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可以現金方式還款,但保險公司僅提供《業務系統非現金收費日清單》、刷卡憑條3 張、 客戶聯絡系統截屏以證明保單質押人僅以非現金方式償還借款利息,并未涵蓋針對所有還款方式的記錄。
三是保單質押貸款催收工作疏于管理,甚至有些公司沒有到期還款短信。如李某某與某保險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中, 保險公司對于保單質押貸款僅以短信方式進行催收,且并未明確列明具體保單名稱、欠款金額、欠款時間等,并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貸后管理制度,由此可能造成財務收益風險,造成呆壞賬的產生。
在某人身險公司的官微上,北京青年報記者看到,該公司發布的“風險提示”要求貸款人注意“公司無到期還款提醒,建議貸款時就算好還息日,設幾個提醒,以免超期。”
四是對于保單質押貸款是否收取保單原件的做法并不統一。 從現有實踐做法看,在保單質押貸款中,保險公司對于是否收取投保人保單原件的做法并不統一。保險公司未明確保單質押貸款流程,一旦產生糾紛,極易造成舉證不能的后果, 導致案件查明困難。
北京金融法院建議,規范保單質押貸款流程,制定相應規范性文件;提高對客戶保單質押貸款后續管理的專業化水平,在保單質押貸款催收中明確具體保單名稱、欠款金額、欠款時間、還款方式等催款內容;完善保單質押貸款還款記錄管理,確保對客戶多種還款方式記錄的完整性。
北京金融法院還指出,保單質押貸款還款較為靈活,應當根據保單質押貸款的具體情形,將客戶多種還款情形及時全面地記錄在案,防止出現客戶與保險公司因是否還款產生不必要的爭議,有條件的可以在還款處設立相關監控錄像設備。
銀保監會曾專項治理“冒用投保人名義辦理保單質押貸款”問題
2021年4月9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深入開展人身保險市場亂象治理專項工作的通知》,要求將圍繞銷售行為、人員管理、數據真實性、內部控制等方面,對人身保險市場存在的典型問題和重點風險進行一次專項治理。
其中提到,“是否存在通過保單貸款、部分領取、減少保額等方式變相改變保險期間、變相提高或降低產品現金價值、變相突破監管規定;是否存在冒用投保人名義辦理保單質押貸款、侵占保單貸款資金或辦理退保業務、侵占保單現金價值;從業人員挪用、侵占保費或保險金。”
法院曝光典型案例:誘騙老年人可獲高額利息 貸款到賬后即轉走被揮霍一空
今年10月,西安中院曝光一起典型案例,2022年,年逾七旬的黃女士,被某人壽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李某某等人“忽悠”,聲稱其為公司養老保險VIP客戶,可參與該公司與銀行開展的一個保單質押保險優惠活動,可贈送小禮品并可以購買高收益理財產品。
李某某利用保險公司業務員的身份接近并取得老年保險客戶的信任,誘騙老年人以個人保單擔保借款,謊稱將錢款存入虛擬的“萬能賬戶”可獲取高額利息,但實際上貸款8萬元到賬后即將錢款轉入被告人個人賬戶,用于個人揮霍。直到被出借方找上門所要還款,黃女士才知道上當了。
霍女士報警后,警方查明李某某等8人已經詐騙4位年齡在70歲以上老人,詐騙金額40多萬元。法院審理后,被告人李某某以詐騙罪判處5年又6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對其余7名也分別作出了相應的判罰。
西安中院的法官提醒,老年人不要貪圖小利,提高識騙防騙能力,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等個人信息和重要證件交給其他人,更不要讓他人脫離視線在自己手機上直接操作,一旦發現被騙立即報警,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被曝光案例:警惕“保單貸款型代理退保詐騙”活動
在“代理退保”黑產日益猖獗的背景下,出現一種新型的“保單貸款型代理退保”騙局。例如,一些不法分子通過誘導保單持有人聲稱能幫其全額退保,隨后利用保單貸款套取資金,謊稱是第一筆退保金,騙取消費者信任,進而再收取所謂“代理退保手續費”后立即失聯。這樣的詐騙行為下,消費者非但拿不到退保金,事后還要自己償還保單貸款。
廣西銀保監局發布關于警惕“保單貸款型代理退保詐騙”活動的風險提示,詳細揭示了“保單貸款型代理退保詐騙”的基本特征;山西監管局發布了關于防范不法人員誘導投保人保單貸款、部分領取購買“高收益理財產品”的風險提示;黑龍江監管局發布了謹慎辦理保單貸款、警惕“高收益”騙局等。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藺麗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