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公司貸款合法嗎(正規金融公司貸款)
有一段時間,好像全世界的人都想借錢給你——至少借貸廣告的感覺是這樣的。“為了獲得大量客戶,一些網絡平臺通過各種網絡消費場景,過度營銷貸款或信用卡透支等金融產品,誘導過度消費。”據報道,銀監會近日發布風險預警,劍指投訴“土味”借貸廣告等亂象。
貸款廣告滿天飛,可以說已經滲透到消費的方方面面。一些貸款平臺或金融企業利用各種方法宣傳和推廣貸款。借款人似乎不用擔心償還貸款,甚至不用償還。沒有風險預警。他們盲目宣傳借錢就是賺錢。
這類借貸廣告多為情景或情節廣告,往往以故事的形式表現出來。比如“老人借錢追空姐”,“民工借15萬元付飛機開艙費”,“去買小龍蝦,因為付不起而被嘲諷,攤主幫客戶開10萬元信用額度”,“包工頭不付工人工資跑路,工人無路可走,路人a幫工人開10萬元信用額度”當然這些有瑕疵不合理的貸款故事都是憑空編出來的
但按照法律規定和監管要求,在廣告領域,不能隨便講故事,更不能編故事。《廣告法》規定,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形式表達廣告內容,不得含有虛假或者誤導的內容,不得欺騙或者誤導消費者。同時,它將“虛構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列為虛假廣告。此外,它還界定了廣告代言人根據事實、法律和個人消費經驗推薦和證明商品或服務的責任。
以假故事為噱頭的“表演性貸款廣告”,符合虛假廣告的特點,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同時,貸款廣告誘導人們負債消費和過度消費也涉嫌違反良好的社會風尚。不僅超越法律底線,明知或者應當明知而設計、制作、發布相關平臺的廣告主、發布者對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的損害承擔連帶責任;參與廣告表演(實際上是背書和推薦)的人員也偏離了相關法律的要求。
事實上,近年來,監管部門加強了對互聯網金融廣告的監管。2016年,SAIC對違反《金融服務法》要求或違反《金融服務法》規定的任何真實或夸大的風險不承擔責任。我們將加強對互聯網金融廣告的監控和監管,并向金融管理部門報告,對廣告中涉及的金融機構、金融活動及相關金融產品和服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篩查。
2019年,央行、銀監會等四部門將進一步明確金融營銷宣傳的八個“不”,包括“不得以欺詐或誤導的方式進行金融產品或服務的營銷宣傳”、“不得損害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不得通過互聯網進行不當的金融營銷宣傳活動”。
這是從法律法規的角度,為貸款廣告理清紅線,為非法貸款廣告畫上句號。因此,針對目前各種“執行貸款廣告”所呈現的問題,市場監管、銀監會等部門應嚴格落實采訪、調查、曝光、警示等治理要求,迫使相關企業和平臺增強自律意識、誠信意識、法律意識,規范營銷行為,引導消費者理性借貸、理性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