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貸款(貸款公司要u盾是詐騙嗎)
今年9月,河南鄭州育人教育集團讓員工貸款養企業一事曾引發廣泛關注。
據報道,該集團從2019年至今約3年多時間,一直讓員工向鄭州市農村商業銀行貸款供企業使用,貸款總額2000余萬元。該集團董事長劉亞敏曾就此事回應稱,真正員工貸款供集團使用的大致有1000余萬元,爭取10月底把錢全部還掉。
日前,涉及這起事件的鄭州育人教育集團7名員工獲得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河南監管局的回復。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河南監管局在調查意見書中稱,經調查,鄭州農商行在發放鄭州育人教育集團員工消費貸款過程中,存在違反貸款“三查”規定和信貸管理不到位問題。
針對上述問題,河南監管局將依據監管法律法規對鄭州農商行采取嚴格監管措施,同時督促鄭州農商行完善信貸管理制度,提高信貸經營管理水平,嚴防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公司19年就鼓動員工貸款給集團
曾有181人共貸了超1000萬有人貸款逾期
該集團從2019年至今,一直讓員工向鄭州市農村商業銀行貸款供企業使用。貸款時,育人集團稱集團已與銀行達成協議,每人可以“裝修貸”名目貸款10萬~15萬元,集團每月將利息隨工資發放給員工,員工再將利息還給銀行。原本貸款期限是一年,到期后,集團幫助員工做了三年續貸。
有員工稱,育人集團存在拖欠利息情況,自己“已為集團墊付7個月利息。”目前,大多數員工貸款沒有到期,但有個別人貸款已逾期,甚至影響個人征信。據集團內部文件和員工統計顯示,有貸款的員工有百余人,貸款總額2000余萬元。
涉及員工貸款1000余萬元集團稱爭取10月底還清據企查查顯示,鄭州育人教育集團成立于2015年,業務范圍包括幼兒教育、小學教育和中學教育等。目前,集團有11條失信被執行人信息,涉案總金額約6926萬元,23項限制高消費相關信息,涉案總金額約7629萬元。記者來到鄭州育人教育集團位于鄭州市金水區的辦公區,門禁處標識的聯系電話無人接聽,隨后記者又多次嘗試撥打集團負責人劉亞敏的電話。

得知記者的身份后,劉亞敏以短信方式回絕了采訪,并稱自己在某媒體的采訪中已經解釋清楚。記者找到劉亞敏提到的媒體報道。其中,劉亞敏回應,供集團使用的員工貸款大致有1000余萬元,爭取10月底把錢全部還掉。
銀行業務合規性被質疑
“沒見過客戶經理”
這個事件中很關鍵的一環是,親自到員工所在的學校為員工集體辦理貸款手續的銀行。在這件事里,銀行起到的作用究竟是什么?

記者來到鄭州農商銀行金水支行,見到了負責鄭州育人教育集團員工貸款業務的客戶經理以及另一位銀行負責人。
據記者了解,在辦理貸款時,學校員工們并不知道自己的客戶經理是誰,很多員工都沒見過客戶經理。聽到對其業務合規性的質疑,業務經理先是稱貸款員工自己記錯了,后又說審核貸款用途不屬于自己的業務范圍。
在記者質疑銀行未對貸款員工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時,另一位銀行工作人員則是把責任一股腦推到貸款員工身上,不認為自己的業務流程有問題。
記者又來到鄭州農商銀行位于金水區商務外環路的總行辦公地,工作人員明確告知記者,目前已成立調查組,正在對該借貸事件進行調查。

當地監管部門:
銀行在發放貸款中存違規問題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河南監管局在調查意見書中稱,經調查,鄭州農商行在發放鄭州育人教育集團員工消費貸款過程中,存在違反貸款“三查”規定和信貸管理不到位問題。針對上述問題,河南監管局將依據監管法律法規對鄭州農商行采取嚴格監管措施,同時督促鄭州農商行完善信貸管理制度,提高信貸經營管理水平,嚴防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相關書面回復還提到,經調查,鄭州育人教育集團存在實際使用部分員工消費貸款資金行為。在河南監管局與鄭州育人教育集團實控人劉亞敏面談中,劉亞敏承諾對其使用的員工貸款,負有償還責任。舉報人提出的將借款主體變更為鄭州育人教育集團的訴求屬于民事糾紛,應按照民事法律法規規定通過協商或訴訟途徑解決。
調查意見書稱,經調查,鄭州育人教育集團部分員工違反合同約定改變貸款用途,協助育人集團挪用貸款資金并獲取一定的經濟收益。下一步,河南監管局將繼續加強金融知識宣傳,提高消費者權益保護水平,并提醒金融消費者:在辦理金融業務中,要加強金融法規學習,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恪守誠實守信準則,依法合規參與各項金融活動。
法律人士:變相融資存在明顯違法違規情況
法律人士告訴記者,我國相關金融法規和金融管理制度對金融機構貸款業務有規范的操作要求,對借款人的資信能力也有明確具體的標準。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 張偉:該企業在其自身不存在貸款條件或有貸款障礙的情況下,鼓動和利誘員工利用其身份和信用向銀行申請貸款,實際為企業所用,達到變相融資的目的,存在明顯違法違規情況。如果企業在貸款過程中,有提供虛假擔保材料等情況,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騙取貸款罪,主要責任人可能受到刑事處罰。如果銀行與企業之間有利益交換和輸送,可能存在違規發放貸款情況,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