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郵政貸款平臺(中國郵政借貸平臺)
附件 1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個人商務貸款業務管理辦法目錄 第一章 總則 1 第二章 貸款機構與人員設置 4 第三章 貸款對象及用途 7 第四章 授信金額、期限 、利率及還款方式 10 第五章 貸款擔保 13 第六章 貸款業務流程 21 第七章 附則 30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規范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個人商務貸款業務經營與 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貸款通則》、《銀行開展小企業授信工作指導意見》、《商業銀行 小企業授信工作盡職指引(試行)》、《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參考《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 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個人商務貸款業務是指中國郵政儲蓄 銀行向自然人發放的,用于其合法生產經營活動的有擔保個人經 營性貸款。第三條 個人商務貸款可采取額度授信方式(即額度項下個人 商務貸款,以下簡稱“額度商務貸款”),也可采取單筆授信方式 (即非額度項下個人商務貸款,以下簡稱“非額度商務貸款”)。額度商務貸款分成可循環授信額度與不可循環授信額度兩 類。第四條 個人商務貸款業務實行“授權開辦、審慎經營、有效 擔保、按期償還”的原則,各種類個人商務貸款業務均需在總行 授權或批復后方能開辦。
各級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分支機構辦理個 人商務貸款業務必須嚴格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國家產業 政策 ,并遵循“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的經營原則。第五條 本辦法中相關用語的含義:(一)借款 申請人 :指向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申請個人商務貸款的 自然人,即在城鄉地區從事生產、貿易、服務等行業的微型或小1 型私營企業主(如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主、合伙企業個人 合伙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等,下同)及其他符合條件的 農村、城鎮生產經營者。(二)貸款行:指經總行授權開辦個人商務貸款業務的中國郵政 儲蓄銀行分支機構。(三)額度商務貸款:是指綜合考慮借款人資信狀況及擔保方 式,授予借款人一定期限內一定金額的授信額度,在額度范圍內 滿足一定的條件,借款人可多次申請貸款支用的授信業務。(四)非額度商務貸款:是指綜合考慮借款人資信狀況及擔保方 式,向借款人發放的非循環使用的單筆授信業務。(五)可循環授信額度:是指在額度商務貸款的支用期內,若借 款人未償還額度內的借款本金余額低于授信額度金額,符合一定 條件,借款人可多次申請貸款支用,但在任何時點借款人所 申請 的借款本金金額與借款人未償還的額度內的借款本金余額之和不 得超過授信額度金額。
(六)不可循環授信額度:是指在額度商務貸款的支用期內,符 合一定條件,借款人可以多次申請貸款支用,但借款人可支用的 借款本金金額與累計已經支用的借款本金金額之和不得超過授信 額度金額。(七)額度支用期:是指額度商務貸款借款人可以循環使用額度 的期限,該期限最長為 5 年。(八)額度內貸款最長期限:是指在額度商務貸款額度支用期 內,借款人可以申請借款的最長期限,該期限最長為5 年。2(九)額度存續期:是指額度商務貸款從額度生效日起至額度內 貸款最后到期日止的最長期限,即額度存續期等于“額度支用期” 與“額度內貸款最長期限”之和,該期限最長為 10 年,額度內貸 款的到期日必須在額度存續期內,但可以超過額度支用期。(十)額度年檢:是指在額度商務貸款的額度存續期內,貸款行 每年定期對借款人已生效的授信業務開展檢查,并根據檢查結果 對借款人的可用額度余額進行相應調整或提前收回貸款,以確保 借款人的授信額度金額與其資信狀況和擔保狀況相匹配。(十一)額度調整:是指在額度商務貸款的額度支用期內,因借 款人資信狀況、擔保狀況等發生變化,且該變化已對或將對我行 債權產生較大影響,對借款人可用額度余額進行下調、凍結、解 凍結及終止等措施。
(十二)額度凍結:是指在額度商務貸款的額度支用期內,因借 款人資信狀況、擔保狀況等發生不利我行債權的變化,而對借款 人可用額度余額進行的凍結處理,凍結后暫停額度內貸款發放。(十三)額度解凍結:是指對于已經被凍結的額度商務貸款業 務,被凍結的風險因素解除后,而對借款人可用額度余額進行的 解凍結處理,解凍結后則重新允許額度內貸款發放。(十四)額度終止:是指額度商務貸款的額度支用期內,因借款 人資信狀況、擔保狀況等發生不利我行債權的變化,而對借款人 可用額度余額進行的終止處理。(十五)額度注銷 :是指額度商務貸款額度存續期 自然到期,且 借款人結清額度內所有貸款或借款人在額度存續期內提前結清額3 度內所有貸款時,對借款人的授信額度進行的注銷處理。第六條 個人商務貸款業務嚴格執行“八不準”規定,同時實 行關系人回避制度,業務處理流程中與借款申請人為關系人(包 括有親屬關系或相互之間存在利益關系)的員工,應主動提出回 避,回避人所在單位應安排其他業務人員履行相應的職責。須回避的親屬關系是指參與信貸流程的員工與借款人之間為 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含表/堂兄弟姐妹)及其父母、配 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及兄弟姐妹等關系。
須回避的利益關系是指參與信貸流程的員工及其須回避的親 屬,在借款申請人經營實體中存在投資關系或與借款申請人存在 債權、債務關系。第七條 本辦法適用于所有開辦個人商務貸款業務的中國郵政 儲蓄銀行各級分支機構。第二章貸款機構與人員設置第八條 個人商務貸款業務中相關部門及主要職責。個人商務 貸款業務管理和經營機構層級分為五級,即小額貸款營業機構(或 個人貸款中心 ,下同)、一級支行、二級分行、一級分行及總行。(一)對于已成立小額貸款營業機構的一級支行,可將個人商務 貸款的貸款申請受理、貸前調查和部分 日常貸后管理職責 由小額 貸款營業機構承擔。(二)一級支行信貸業務部負責組織轄區個人商務貸款業務的 推廣工作及具體授信流程工作 (審查審批工作除外。)一級支行會計部門或一級支行上級機構會計部門指定人員負4 責貸款出賬復核及貸款出賬等工作。(三)一級分行、二級分行信貸業務部負責貫徹、執行、細化上 級規章制度,負責轄區個人商務貸款的推廣、監督管理及授信審 查審批工作,在授權范圍內負責區域信貸產品的開發。一級分行、 二級分行須在信貸業務部內設相對獨立的審批中心,專職負責貸 款的審查、審批工作。(四)總行信貸業務部負責個人商務貸款業務的產品研發、推廣 及業務準入等總體性事務,并按照“下管一級、監控到底”的原 則履行監管職責。
第九條 個人商務貸款業務主要崗位設置。(一)對于已成立小額貸款營業機構的一級支行,可在小額貸款 營業機構設置受理崗、信貸員崗。(二)一級支行設置信貸業務主管崗、受理崗、信貸員崗、合作 崗、記賬崗、貸后管理崗、檔案管理崗等崗位。(三)一級分行及二級分行設置審批中心主任崗、審查崗、審批 崗、綜合崗、檔案管理崗、風險經理崗、產品經理崗等崗位。(四)總行設立個人商務貸款管理團隊及相應管理崗位。第十條 個人商務貸款業務各崗位主要職責。(一)一級支行。1.信貸業務主管崗:負責貸款行日常信貸工作的管理,包括 組織個人商務貸款業務營銷 ,履行對貸款調查、擔保條件落實及 日常貸后管理等工作的監督職責 ;承擔個人商務貸款業務流程中 的相應工作,包括業務上報審批前復核、貸款發放(支用)的審5 核等工作,可根據授權與借款人簽署相關合同。人員隸屬于一級 支行信貸業務部。2.受理崗:負責受理貸款的咨詢與申請,對借款申請人的資 格和提交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對接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該崗位可由信貸員兼任。人員隸屬于一級支行信貸業務部。3.信貸員崗:負責對借款申請人綜合資信及擔保情況進行調 查,對調查流程、內容及相關資料的真實性、可靠性負責;負責 對貸款發放后借款人信息變動情況和貸款的使用及還本付息情況 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對尚未移交資產保全部門的貸款進行貸后管 理。
人員隸屬于一級支行信貸業務部。4.合作崗:負責落實貸款發放條件,如辦理擔保物抵押登記 手續等,對貸款發放條件落實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負責。 合作崗可由其他崗位合理兼職,但信貸員不得兼任合作崗。人員 隸屬于一級支行信貸業務部。5.貸后管理崗:負責個人商務貸款業務的貸款質量抽查,日 常監控 ,逾期提醒及協助信貸員催收等工作。人員隸屬于一級支 行信貸業務部。6.檔案管理崗:負責個人商務貸款業務的檔案管理工作。檔 案管理崗不得由信貸員兼職。7.記賬 崗:負責核對放款信息,發放貸款。人員隸屬一級支 行會計部或為一級支行上級機構會計部門指定人員。(二)二級分行、一級分行。1.審批中心主任崗:對審批中心工作負全面管理責任,負責6 制定、落實審批中心各項規章制度,并對各崗位職責落實情況進 行督導與檢查,根據審批人員(審批崗)風險鑒別能力、審批經 驗等因素,對審批人員的審批權限進行差別化轉授權,對審批中 心負管理責任。審批中心主任崗在授權范圍內對超審批崗權限的 貸款進行審批,對貸款決策負審批責任。人員隸屬于審批中心。2.審查崗:負責個人商務貸款業務的審查工作,對貸款資料 的完整性、合規性以及信貸員授信建議的合理性負審查責任。
人 員隸屬于審批中心。3.審批崗:負責受權范圍內的個人商務貸款審批工作,對貸 款決策負審批責任。人員隸屬于審批中心。4.綜合崗:負責審批中心內部及一級支行業務資料交接與溝 通。人員隸屬于審批中心。5.檔案管理崗:負責本級分行信貸業務部檔案及本級分行信 貸部審批中心檔案的保管工作。6.風險經理崗:負責個人商務貸款的日常監測、檢查,作業 質量監督,風險預警。人員隸屬于本級分行信貸業務部。7.產品經理崗:負責個人商務貸款新產品研發,對當地重點 行業進行分析;負責個人商務貸款制度本級范圍內完善、修訂、 補充 ;負責轄 內個人商務貸款業務的推廣、人員培訓、業務指導 等工作。人員隸屬于本級分行信貸業務部。第三章貸款對象及用途第十一條 借款 申請人應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年齡在 18 周歲 (含 )至 65 周歲 (不含 )之間 (以業務7 申請時,申請材料簽署日期為準),在貸款行所在地(指二級分行 所在行政區域內,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為一級分行所在行政區域, 下同)內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戶口或居住一年(含)以上,具有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二)在貸款行所在地內擁有合法的經營實體(本人及配偶出資 比例占 30%或以上,或借款申請人實際控制該經營實體,下同); 經營實體原則上須正常生產經營一年(含)以上(以實際經營年 限為準,下同);借款申請人在設立本經營實體前有本行業從業經 驗、生產經營情況良好,貸款擔保足值可靠的,經營實體經營期 限可放寬至 6 個月(含)以上。
借款申請人為用款經營實體實際控制人(指本人及配偶出資 比例占 30%以下或非企業股東、合伙人、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所 列示的經營者、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的,需同時滿足以下條 件:1.借款申請人或其配偶為該經營實體最大股東(合伙企業應 為普通合伙人,個體工商戶為營業執照所列示的經營者、個人獨 資企業的投資人)的親屬 (僅包括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兄 弟姐妹 );2.借款申請人的相應直系親屬 占該經營實體二分之一(含) 以上股份或投資份額 ;3.借款申請人實際經營該經營實體,且對經營實體全部資產 和收入有絕對控制權和支配權。絕對控制權與支配權主要表現為 : 對經營實體的資產具有使用、支配、處置的權力;對經營實體主8 要購銷渠道具有控制力;對于該經營實體人事安排具有決定權; 對于該經營實體的收益具有所有權與支配權。(三)借款申請人生產經營穩定、持續,具有穩定的經營收入來 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四)具有合法有效的生產經營手續,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 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特殊行業的需取得特殊行業經營許可憑證 等。(五)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愿,無賭博、吸毒、酗酒等 不良行為和不良社會記錄,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所經營的經營 實體在我行、人民銀行的個人/企業征信系統、其他相關信用系統 的信用記錄符合我行的準入標準。(六)能提供我行認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擔保 ;(七)在我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該賬戶在貸款發放前開立即 可,下同);(八)我行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十二條 借款申請人及其經營實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不得, 對其進行授信:(一)借款申請人及其經營實體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或出 資額在 30%以上的主要出資人、其他重要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