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抵押融資正規機構(抵押車公司尋找投資平臺)
5.1建立專業化的汽車金融機構
建立中國專業的汽車金融服務機構, 可以有3種模式:一是獨立財務公司模 式;二是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模式;三是中外合資財務公司模式:1獨立財務公司模式:獨立財務公司是指獨立于單一企業集團的專業汽車財 務公司。這類機構在資本金、營運資金來源和運用方面不受現行企業集團財務公 司的制約。在設立標準方面,應先高后低,即初始階段應將制定較高的準入標準, 目的在于:一是獲取汽車金融服務的規模效益;二是借此促進汽車企業集團聯合 設立金融服務機構,從而推動汽車企業集團的兼并重組, 提升中國汽車業的整體 競爭力;三是能夠真正形成專業機構和銀行相互競爭的態勢,從而促進這一市場 的專業化發展。隨著這一市場的發展,市場需求得到充分開發之后,可降低設立 標準,以造就更多的市場主體參與競爭,推進市場的專業化發展。2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模式:這一模式下的汽車金融機構仍然隸屬單一企業集 團,但隨著其業務逐漸轉向單一的汽車銷售融資,在資金來源與運用方面應逐漸 突破單一企業集團的限制,賦予其與第一類獨立財務公司平等的競爭條件。3中外合資模式:鑒于合資企業是中國汽車業的生產主體, 因此在汽車銷售 和金融服務方面也可借鑒這一模式,通過發揮合資雙方在汽車金融服務領域的互 補優勢,同時通過金融服務的聯合強化了雙方在汽車制造方面的利益關聯, 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外資。
根據上述三種模式,未來汽車金融公司的投資主體可能包括 以下幾類:一是國內汽車制造商;二是外資汽車金融公司;三是其他投資主體。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第一類與第二類機 構將成為未來汽車金融公司的主要投資主體。5.2拓展融資渠道新《辦法》對拓展中國汽車金融公司的融資渠道起著突破性的作用, 放開了汽車金融公司發行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的限制,中國汽車金融公司又增加了 兩大融資渠道,但實際中,至今中國還沒有一家汽車金融公司發行金融債券, 因為汽車金融公司發行金融債券缺乏相關的配套措施,而且審批也較為嚴格。所以 盡快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和法律法規是當務之急。在融資渠道中,同業拆借只能解 決短期資金缺口,并不能滿足汽車信貸這樣長期的資金需要, 所以還需要嘗試拓 展其他一些融資渠道,結合國外成熟的經驗,中國汽車金融公司可以嘗試以下幾 種融資方式:1汽車信貸資產證券化。按照國外成功經驗,資產證券化是解決汽車金融公 司資金短缺的有效途徑,這種融資方式的優點是不僅能解決一長期穩定的資金需 求,而且資產證券化屬于外源融資,有利于改善汽車金融公司治理結構。 中國資 產證券化的發展比較晚,2005年《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的頒布為信貸 資產證券化奠定了法律基礎,各項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
汽車金融公司資產證券 化目前還處于試點階段,并沒有大規模應用。根據國外汽車金融公司的融資比例 看,信貸資產證券化占很大一部分,所以這也是中國汽車金融公司未來的主要融 資渠道之一。2利用購車儲蓄融資。根據德國汽車銀行的經驗,利用購車儲蓄進行融資是 一種很好的融資方式,其優點是可以降低融資成本;有效控制客戶的汽車信貸風 險;培養客戶的忠誠度;有利于為客戶開展全方位的汽車金融服務。3發行商業票據。發行商業票據融資是國外汽車金融公司融資的一個重要渠道。汽車銷售可以產生大量的具有穩定現金流量的應收賬款, 這些應收賬款就可以成為發行商業票據的基礎。中國目前還沒有相關政策允許汽車金融公司通過發 行商業票據進行融資,但是未來汽車金融公司可以以短期應收賬款質押向銀行等 金融機構發行融資性商業票據。發行金融債券、汽車信貸資產證券化以及發行商業票據融資直接受制于金融 市場的發達程度,短期內也許還改變不了現狀,以應收賬款質押向銀行貸款包括 貼現以及吸收購車儲蓄將成為專業汽車金融服務機構的主要資金來源。5.3建議汽車金融產品多樣化目前中國金融產品品種己滯后于金融體制改革的需要, 魚待創新。作為重要金融產品之一的汽車金融產品,是一種與國民經濟和全體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關 的金融產品,在中國目前個人信用體系極不健全的情況下, 汽車金融企業能否提 供多種類型、滿足不同顧客需求的金融服務產品, 就變得十分重要了。
目前中國 的汽車金融產品品種單一,只有作為信貸品種的汽車信用貸款,與國外產品豐富、 形式多樣的狀況相比相距甚遠。中國目前的金融工具絕大部分是由政府安排的, 主要是為了滿足籌集資金的需要,很大程度上是計劃的產物,金融管理部門不允 許金融機構和企業自行設計和交易計劃以外的金融工具, 導致中國金融工具的簡 陋和單調。就汽車金融產品來看更是這樣。I雖然目前中國的汽車金融在產品上受到政策的限制, 從長遠的發展來看,很多國外己有的產品都可以在中國應用。在學習國外的開發的產品的同時,更重要 的是學習這些公司在開發產品時根據客戶的需求,從客戶角度出發的產品的態 度,通過深入的市場調研,了解汽車消費者的市場需求,掌握汽車產品和金融產 品的特點,吸取國內、外金融機構有關產品設計和產品營銷的成功經驗, 推出適合中國汽車金融市場特點的汽車金融產品。5.4建立完備的風險管理體系⑴構建個人信用體系在法制社會和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今天,信用是企業及個人珍貴的無形資產, 因此,在開展汽車消費貸款業務中,除了考核貸款購車人的資產狀況外, 更重要 的是考核該人的信用記錄。目前,中國進行資信調查的個人信用體系還沒有建立 起來,這就使得汽車金融機構無法準確界定申請消費信貸客戶的信用等級, 無法確定其到期償還資金的能力,也就無從評估該業務的風險。
因此,我們應著手構 建汽車金融個人信用體系。⑵強化汽車金融機構風險控制強化汽車金融機構風險控制就是要從制度建設和人員管理兩個方面入手, 完善汽車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完善汽車金融機構客戶信用評估制度, 提高汽車 金融機構從業人員風險意識和防范能力。①完善汽車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制度:首 先,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確立科學、有效的決策管理機制。其次,建立有 效的內部控制預警系統。建立預警預報系統的目的是為了早期預知可能出現的錯 誤和問題,及時發現經營過程中的問題所在,防患于未然,減少失誤和損失。最 后,加強內部職工的風險意識,培育良好的內部控制文化。要對全體員工進行必 要的內部控制培訓,促使其充分認識和把握崗位職責及風險控制要點, 不斷發現問題,通過改進流程完善風險控制,同時兼顧業務流程的運行效率。 ②完善客戶 信用評級體系首先,要建立健全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和個人信用評級系統。 其次, 要不斷完善企業信用評級系統。此外,要依靠外部信用評級機構,協助進行更詳 實的客戶信用信息調查。③增強從業人員風險管理能力首先, 要加強從業人員的 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和職業操守。其次,要加強對從業人員風險管 理知識培訓,促進從業人員主動識別風險。
此外,要加強各部門之間的業務經驗 交流。5.5建立合理的汽車稅費制度目前中國汽車稅費明顯過高,根據汽車稅賦調查查,最高稅費占車價 45%尤以豪華高檔車為甚,而國外汽車的稅費相當較少,如美國大部分州對汽車公司 征收5%- 10%勺稅費、日本轎車的平均稅率約為11%德國則為7%汽車稅費過 高導致汽車的內外價格差距巨大,這是汽車走私的最大誘因。各種名目的稅費也 使得汽車價格長期不穩定,比較流行的說法就是買車不如買房,買房還可以升值, 買車很可能會一直貶值,而且還需要承擔很多稅費。 2011年2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 ,將對中國乘用車按7個檔次征收車船稅:其中對小排量乘用車(排氣量1.0升以下的),征 收60元至360元;對1.0至1.6升的乘用車征收300元至540元,較原草案的 360元至660元有所降低;對1.6至2.0升車征收360元至660元,較原草案的 660元至960元也有所降低;對大排量車如 4.0升以上征收3600元至5400元, 應廣大民眾的要求,最終通過的稅法對小排量車的征收標灘有所降低。在美國、日本以及歐洲等發達國家,汽車稅費指標已經向按油耗或二氧化碳 排放值的方向改革。
而中國現行的汽車稅費制度中,主要是以價格和排量為指標、 以控制購買為稅費重點、以財政收入為征稅主要目的,這明顯是計劃經濟時代的 產物,已經不適應現代市場經濟。我們立法的出發點是為老百姓減稅、 鼓勵消費、 拉動內需,而不是從老百姓腰包里掏錢。5.6完善發展汽車金融服務的配套法律制度完善的法律和制度是汽車金融機構穩健經營的重要保障,也是汽車金融機構 盈利的基礎,汽車金融服務是一種以汽車交易為基礎的資金借貸關系, 通過必要 的法律制度可以使貸方在融資時對債權有明確的法律保障, 從而減少發生貸款呆 賬的風險,對借款人而一言,則通過相關的消費者保護法,使他們的權益受到一 定程度的保護,從而促進了汽車金融服務的發展。⑴完善擔保制度。中國現行的《擔保法》及有關擔保的法律法規缺乏對個人消費信貸的規范, 致使消費信貸在擔保上難以操作。所以應在原有擔保法的基礎上,增加有關消費 信貸的規定。此外,還應發展以債權作為抵押標的(如應收帳款抵押)的多種抵押 方式。質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關于債權是否可以作為質押標的,目前中國《擔 保法》還沒有明文規定,通常的做法是法律不明確的就否認其質押權的效力。⑵加強消費者立法保護金融服務是商事交易,應遵循民法的平等、公平原則,應該對金融機構與金 融服務接受者的權利予以一體保護。
第一,應建立合同簽訂階段的汽車消費信貸 立法,應要求貸款人的信貸決策完全建立在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和還款意愿的準 確評估之上,禁止貸款歧視。同時應規范消費者信貸報告機構的行為, 以保證消 費信貸調查資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還應限制借款成本,禁止高利貸行為。第二, 建立貸款執行階段的汽車消費信貸立法,應對貸款人的賬單對賬行為和貸款人的 催款行為給予規范。⑶完善汽車抵押登記系統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以汽車作為抵押的,應在車輛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 續。2013年廣東作為試點率先推出了機動車抵押登記制度,該制度現己在中國 的大多數城市實行,消費者可以以汽車作為抵押物,直接向銀行等汽車金融機構 申請融資,既解決了消費者資金不足的問題,又可以避免汽車轉讓、重復抵押給 汽車金融機構貸來的風險。并且應該將車輛抵押登記管理系統全國聯網,無論貸 款已抵押車輛逃到哪個城市都能找到,且都不能辦理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