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汽車抵押貸款(長沙汽車抵押貸貸款費用)

湖南長沙,一名受害人以汽車抵押方式借款5萬元后被“套路”,短短半年時間損失30余萬元,但不久后,這個團伙也被警方成功打掉。凍結資金200多萬,拘留17人。
借款5萬,卻還款14.4萬
20多萬的抵押車還遭賤賣
2018年8月13日,受害人龔某平向開福警方報案稱,自己經人介紹在劉某處以汽車抵押方式借款5萬元。還貸過程中,劉某及其公司人員惡意制造違約事項對其進行敲詐,將其價值20余萬元的抵押車輛以6萬余元處理,并迫其還款共計14.4萬余元。

接警后,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分局刑偵大隊立即開展工作。經查,受害人龔某平于2017年10月18日與劉某簽訂5萬元貸款合同后,劉某通過他人銀行賬戶向龔某平轉款5萬元,再要求其取出1.5萬元作為抵押車輛GPS安裝費用、上門服務費等費用。貸款約定12期還完,每期5867元,同時簽訂車輛抵押合同。
劉某在受害人龔某平不知情的情況下,誘使其簽訂虛假售車合同(含車輛抵押、質押合同,二手車買賣合同,車輛售后轉租合同)。合同違約條款中設定了諸多陷阱條款。等受害人開始按期還款后,劉某等人找各種理由故意讓受害人違約。

受害人龔某平第一次違約,即被劉某公司貸后人員利用GPS找到車后開走,并被敲詐要求繳納近6萬元違約金等費用,后經協商無奈繳納2.3萬元才將車輛贖回。受害人龔某平貸款半年時間,共計還款14.4萬余元,加之被低價變賣車輛,共計損失30余萬元。

警方偵查發現,劉某等人先后成立三家公司為掩護,涉嫌非法經營、詐騙、敲詐勒索等多個違法犯罪行為。經大量外圍調查和秘密取證工作,一個以劉某、肖某為首,通過汽車抵押貸款方式進行“套路貸”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浮出水面。
經查,2017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劉某先后單獨和伙同他人成立三家公司,聘請招收多名業務員和貸后工作人員。在肆意制造違約拖車后,由貸后人員通過恐嚇、威脅等方式,向貸款人索要高額拖車費和合同金額30%的違約金等費用。上述公司均無金融行業相關資質,涉嫌非法經營。
與借貸人簽訂高額利息的陰陽貸款合同,在借貸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簽訂虛假售車合同,涉嫌詐騙行為;貸后人員擅自對抵押車輛進行拖車處理后,對借貸人實施軟暴力收取高額的拖車費、人工費及違約金,涉嫌敲詐勒索。自成立以來,三家公司以上述“套路貸”方式詐騙和敲詐勒索包括龔某平在內的受害人40余名,涉案200余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