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汽車抵押貸款(六安汽車抵押貸款不押車)
一、工資認定
收入測算公式:(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其他貸款月還款額)/2≥住房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
借款人夫妻雙方收入共同計算,但不計算共同還款人的工資收入。
1、借款人夫妻雙方在我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以實際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工資認定依據,工資銀行流水和單位工資證明作為輔助依據。借款人夫妻雙方在異地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以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上載明的繳存基數為工資認定依據、工資銀行流水和單位工資證明作為輔助依據。
當主借款人一方的測算收入滿足上述條件的,另一方不再需要提供銀行工資流水,當測算借款人雙方收入滿足上述條件的,不再需要出具銀行流水和其他輔助收入證明。
當借款人雙方收入低于住房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50%的,需出具其他收入輔助證明,如:單位按月獎勵、按季或年發放的績效等,并需所在單位蓋章和領款人簽字表。
2、借款人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收入計算滿足上述公式的,配偶方可不出具收入證明;不滿足上述公式的,配偶方由所在單位出具收入證明并且提供銀行近半年工資卡明細;如配偶方單位是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配偶方是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其個人收入按其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認定,需提供近半年社保繳費明細,以社保繳費基數為借款人配偶收入的認定依據;如配偶方是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且未繳納社會保險,需提供從事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證明文書,以當年我市最低收入標準(2016年我市最低收入標準為1150)認定收入。
3、借款人及其配偶其他貸款包括:按月還款的:房貸、汽車貸、消費貸等,有大額(20萬元以上)一次性還款的貸款或負擔保責任的,充分考慮還款能力。
二、六個月連續繳存條件認定
1、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必須連續正常繳存六個月(含)以上,六個月是指實際繳存住房公積金開始日至貸款申請日,已繳存記入個人賬戶的期數。繳存不足六個月或一次性補繳不得貸款,貸款額度測算時,月繳額認定可包含正常補繳金額。新入職的職工,參加工作時間超過六個月,單位未繳存到六個月的,必須繳存到六個月或以上才能辦理貸款。若單位未給新入職職工及時繳納住房公積金,且在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補齊應繳未繳的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補繳月份與正常繳存月份之和達到六個月的,職工提供入職證明材料(例如人社部門出具的工資核定標準注明入職時間的),可視同正常繳存滿六個月受理。
2、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借款人在六安市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考慮其地區間繳存時間差,最近一次匯繳時間需達到申請貸款日前一個月,且繳存所屬月份需達到申請貸款日前三個月。以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賬目或個人繳存明細的網上截圖認定。(例如:申請人2016年8月份向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其在異地住房公積金中心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無中斷,最近一次匯繳時間為2016年7月,且繳存所屬月份為2016年5月,則其符合在我市申請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條件。)
3、六安轄區內工作調動的職工,在新單位繳存期間未滿6個月需要申請借款的,可以把原單位繳存時間加計計算,但累計繳存期限必須滿6個月,不管申請人原單位賬戶有無余額(因購房等原因銷戶)均計算,且由中心貸款部門直接認定,不需要申請人出具證明材料。
4、六安轄區外因工作調動入職六安轄區內單位繳存職工,在新單位繳存期間未滿6個月需要申請借款的,住房公積金從原單位轉入新單位可以累計計算繳存日期,但累計繳存期限必須滿6個月;申請人需出具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章的個人賬目或個人繳存明細的網上截圖。
5、借款人在我中心繳存住房住房公積金的,因單位經營效益不佳或其他原因,造成借款人單位未能按月足額繳存住房住房公積金超過3個月的,由市中心歸集部門審核確定單位住房公積金欠繳或遲交原因及持續繳存能力認定,貸款部門根據歸集部門認定是否貸款,若單位不具備持續繳存能力的,不得貸款,若核定為其他原因造成遲交的,可以貸款。
三、可貸額度
購買期房,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合計數上線不得超過房產合同價格;購買二手房,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合計數上限不得超過房產評估價格;回遷安置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金額小于應找給拆遷人金額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兩者差額。
職工夫妻一方在我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另一方在本省內異地正常繳存的,可貸額度可以加計計算,并須同時符合可貸額度的其他條件。
四、解除或更換擔保人
1、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正常還款滿5年(無不良記錄,以征信報告判斷),可申請解除擔保人。
2、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正常還款滿2年(無不良記錄,以征信報告判斷),可申請更換擔保人。在貸款還款期間只可申請更換一次擔保人。
五、婚姻狀況變化對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責任認定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以配偶雙方(含以男女朋友)共同名義申請貸款的,還款期間婚姻關系解除,貸款未結清前,不管房產產權如何劃分,雙方均不得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未取得房產所有權的一方也不得因房產劃分解除貸款手續。
借款人因未領取結婚證,以男女朋友等關系共同申請借款,不論是結婚還是分手,不論房產如何劃分,均不得解除貸款手續。
六、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認定
一個家庭(含單身、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申請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用于購買自住住房,第三次貸款不予受理。
配偶雙方婚前均以個人名義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無論貸款是否結清,婚后再以配偶雙方名義共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受理。
以配偶雙方名義共同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按實際貸款次數計算,發生婚姻關系解除,不論房產歸屬,貸款未結清前雙方不得解除借款義務,也不得再次申請借款;若結清后任何一方再申請借款,執行第二次貸款首付和利率標準,且不得申請第三次借款。
借款人婚前以一方名義申請,另一方未在合同簽字,但婚后為提取住房住房公積金或申請按月扣劃的名義增加進去的,發生婚姻關系解除,房產劃歸原借款人,另一方可以申請解除手續,若需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計算貸款次數,且按首套房執行貸款利率和首付標準;若房產劃歸婚后加進去的一方且承擔還款責任的,未結清前雙方都不得貸款,也不能解除原借款人貸款義務,但結清后后加進去一方若需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計算貸款次數,且按首套房執行貸款利率和首付標準。
借款人因未領取結婚證,以男女朋友關系共同購買具有產權份額的房產申請住房公積金借款,不論是結婚還是分手,不論房產如何劃分
父母購房,購房合同或產權證加入成年子女的,以父母名義辦理住房公積金借款的,不計算成年子女貸款次數。子女購房,購房合同或產權證加入父母名字,以子女名義辦理住房公積金借款,也不計算父母的借款次數。
沒有產權的共同還款人或擔保人不計算貸款次數。
以上房產歸屬以離婚協議或法院裁決書為準。
七、身份信息認定
1、借款人、配偶、共同還款人、產權共有人等身份信息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為準。
若上述人員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丟失,在申請辦理貸款手續時可提供臨時身份證、補辦身份證回執及戶籍證明。
在簽定借款合同等法律文書時必須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得使用臨時身份證、身份公證等替代。
軍官證、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用,但必須在證件有效使用期限內。
2、未成年子女身份
借款人與未成年子女共同購房的,提供同戶籍戶口簿;不在同一戶籍的,提供未成年子女出生證、戶籍管理部門或社區出具的證明文件,出具公證書也可。
3、借款人、配偶、共同還款人、產權共有人等結婚證、戶口簿身份證號碼必須與所持的身份證號碼一致,若不一致,需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更正手續,否則不予貸款;若結婚證上身份信息號碼是軍官證須證明是同一人(借款人或配偶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均可)。
4、市中心對借款人、配偶、共同還款人、產權共有人等貸款相關人身份有異議,有權與其單位、街道或公安部門以及證件頒布單位核實身份。
八、房屋認定
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房屋范圍包括:開發企業銷售的現房、個人持有符合上市交易的現房,且必須是2000年以后建成規模小區。期房須與市中心簽訂合作協議并由開發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
1、所有現房辦妥抵押登記手續并將房地產他項權利證書交付市中心才能放款;期房必須辦妥預抵押登記手續且保證金到位才能放款。
2、直系親屬間買賣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受理。
3、配偶雙方之間住房交易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離婚后三年內與對方進行購房交易的,不得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4、非日常共同生活的申請人共同購買房產,不予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5、對買賣雙方關系應作為審核重點,必須提供買賣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或婚姻狀況聲明)、戶口本復印件;買賣雙方單獨面簽;二手房首付款除提供賣方收據外,還需同時提供銀行轉賬POS單或現金繳款單;若現金交易須提供付款方銀行提款單據。
6、對房產或者買賣雙方身份有疑問的,市中心有權現場察看房屋并了解買賣雙方身份信息,防止騙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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