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滯納金(滯納金是什么費用)
契稅滯納金簡介
滯納金是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稅款一定比例的款項,它是稅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收滯納金不是處罰,而是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因占用國家稅金而應繳納的一種補償。
契稅滯納金起始日期
1、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的,征收機關核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為計算滯納金的起始日期。
2、納稅人未進行納稅申報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證明的次日為滯納金計算的起始日期。
契稅滯納金的適用比例
根據國稅發[2001]110號文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業稅、牧業稅、耕地占用稅、契稅征收管理暫參照執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凡稅款滯納行為發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按照原《稅收征管法》規定,按日加收滯納稅款2‰。的滯納金;2001年5月1日以后發生的,統一按照《稅收征管法》規定,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契稅滯納金何時交
問題:去年我購買了一套住房,當時開發商說今年5月份交房,我原本想拿到新房鑰匙后再辦理房產契稅,但至今開發商也沒有交房。前幾天我去繳納契稅,卻被告知要繳納契稅滯納金。請問,這種情況契稅滯納金該由誰繳納?
解答:只要你簽訂了合同,就應該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繳納,逾期的滯納金應由自己負責,和開發商按不按時交房沒有關系。
契稅滯納金的交法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滯納金是日萬分之五。
交契稅需要什么資料
一手房:需要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無房證明、買賣合同、發票過戶確權審批表、評估報告。
二手房:需要身份證明、房權證、戶口本、結婚證、無房證明、買賣合同、過戶確權審批表、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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