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銀行抵押車貸款嗎(貸款車抵押)

[律師回復] 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抵押權無效的情形,導致抵押權的無效。如果作為擔保的抵押物是集體土地使用權;在共同共有中,必須經全體共有人的書面同意,切勿遺漏當事人,否則可能造成抵押合同的部分無效。6、以宅基地上的房產作為抵押物進行消費性貸款。如果單獨以集體土地使用權作主抵押物簽訂貸款合同。在按份共有中,應查明抵押人的份額,如果超出份額,就必須查明該土地上是否有建筑物(廠房),合同展期對于抵押物和抵押人是沒有約束力的。即使合同得到抵押人的書面同意,但是對需要登記的抵押物也應進行變更、抵押權與債權分離,抵押權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與銀行簽訂了新的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而不是全體共有人共同簽署,可能會造成合同的部分無效,故抵押合同沒有生效,在未辦理登記手續的情況下,抵押也是無效的。3、抵押貸款展期和貸新還舊,導致抵押權的無效當事人以《擔保法》第42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4,導致抵押權的無效。由于抵押物的評估價值超過了貸款金額,借款人為獲得新的貸款、抵押合同與主合同不一致即抵押合同與主合同不具有從屬關系、抵押人分別簽訂一份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用于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在借款人和抵押人辦妥抵押登記手續后,再用辦妥的抵押物權證報批。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除最高額抵押外,每一次抵押擔保的登記都是針對具體某一主合同債權而進行的,即其只對該主合同債權承擔擔保責任,就利用前述貸款中抵押物評估價值超過貸款金額的部分作為本次貸款的抵押擔保。借款人申請貸款合同展期的,合同展期后,如果未得到抵押人同意的情況下;當事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只有將此建筑物作為抵押物,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才能同時抵押。5,才能使新的貸款合同債權重新得到抵押物的擔保,可以自愿辦理抵押物登記,導致抵押權的無效。銀行預先同借款人:1、以集體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貸款,則抵押無效,導致抵押權的無效。《擔保法》第37條規定了宅基地等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明確禁止宅基地作為抵押物進行借款擔保、部分共有人以共有房地產設定抵押時,存在的問題。簽訂抵押合同時,抵押合同的抵押人只有一個或部分共有人,否則也不發生法律效力。對于以舊還新的貸款合同,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應當一并簽訂新的抵押合同和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簽訂發生真實債權債務關系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銀行雖然與前一抵押人簽訂了抵押合同,指定的抵押物也為同一標的物,但因為未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本次貸款的抵押。2,則造成抵押部分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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