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長安貸款公司(長安貸款東莞公司在哪里)
“套路貸”公司的犯罪嫌疑人被抓獲 長安警方供圖
抵押車輛給資產公司貸款9萬元,實際到手72166元。不久,車輛被拖走,要支付80400元才能贖回。市民羅某就這樣被“套路貸”。
22日,記者從長安公安分局獲悉,經過3個月偵查,成功打掉以黃某金為首的“套路貸”涉惡團伙,偵破“4·3”東莞市朋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敲詐勒索等系列案件,抓獲了27名犯罪嫌疑人,追回涉及“套路車貸”汽車18輛,繳獲作案車輛5輛,機動車登記證書81本等涉案物品,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再添戰果。
貸款9萬,到手只有7萬多
今年4月3日,市民羅某報警稱:其在東莞市朋和資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朋和公司”),用車輛抵押貸款9萬元,被對方以服務費、GPS安裝費等名義扣掉17834元,實際貸得72166元。隨后,朋和公司故意設置障礙,并以其未在規定時限還款違約為由,將其抵押車輛拖走。羅某被迫向朋和公司支付違約金、罰息、解押金等80400元。事發后,其認為“朋和公司”涉嫌敲詐勒索騙其錢財,遂到公安機關報案。
接報后,長安警方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專案組民警通過公安內部系統排查出多起類似案件均指向該公司。經現場走訪調查,民警發現朋和公司位于東莞市南城勝和路,成立于2014年11月3日,法定代表人為黃某金(男,38人,廣東海豐人)。該公司對外宣稱為以經營汽車抵押貸款業務為核心的民營公司,實際從事貸款中介,且無貸款資質。
綜合調查情況,專案組大膽推斷,朋和公司為黃某金等人開設的“套路貸”公司,專門利用車貸設置陷阱騙取被害人錢財。
誘導借款后迅速變臉,強收“服務費”
隨著調查偵查深入,專案組逐步摸清該團伙的主要成員、分工及明晰的組織架構。該公司設有風控部、財務部等多個部門,共有30名管理人員,以黃某金、張某和為股東,張某傳、葉某怡、陳某洪等為主要管理人員,從事非法貸款行為。
公司以“低息、免押、審批快,放款快”等為“誘餌”吸引借款人申請借款,誘導借款人與其簽訂虛假合同。隨后迅速“變臉”,在借款中強制扣除“服務費”“保證金”等不正當費用,導致實際借貸的金額明顯少于約定的金額。
若借款人未能按期足額還款,便悄悄將其車開走,造成借款人違約的現象,然后威脅索要對方一次性贖車費。借款人因擔心車輛被私自賣掉,在對方的威迫下,不得不“服軟”,向對方支付高額費用。
該犯罪團伙通過這樣的方式,環環緊扣,將被害人拉進其提前設置好的“泥水”圈套,從而非法占有受害人的財產。因該公司不具有貸款的資質,其在實施“套路車貸”時,假借其他公司的名義從事非法貸款業務。通過調取該公司開具的《車輛抵押合同》《個人綜合消費借款合同》等相關合約,民警發現實際貸款公司為“泛海銀華融資租賃(深圳)有限公司()”,從而“坐實”了該公司開具“空白合同”“虛高合同”“虛假合同”的犯罪事實。
出動百余警力,抓獲嫌疑人27名
經過3個月的縝密偵查,專案組進一步掌握該公司制造陷阱致借款人逾期還款,采取軟暴力敲詐勒索等犯罪事實和證據,并摸清全部主要涉案人員身份和作案規律,制定周密抓捕計劃,展開收網行動。
7月3日,抓捕時機成熟,長安公安分局出動135名警力在市公安局有關部門指導下,兵分多路,分別在南城浙商大廈、南城勝和廣場等多地抓獲了黃某金、張某和等27名犯罪嫌疑人,現場查獲涉案車輛和物品一大批。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黃某金、張某和等人對成立“朋和公司”,采取簽訂虛假合同、肆意制造違約、敲詐勒索等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全媒體記者 林朝豐 梁盤生 通訊員 代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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