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貸款公司 資質(小額貸款公司資質要求)
現在市場上很多融資租賃公司都把售后回租業務作為汽車抵押貸款業務,對用戶不講真話,導致后來的糾紛”,售后回租利率高于汽車貸款利率,在貸后管理上有一定優勢。
根據相關監管辦法,金融租賃公司不得從事發放貸款或委托貸款業務。不過,在暗訪中發現,目前仍有融資租賃公司的加盟商聲稱能夠進行汽車貸款。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大多數用戶不知道融資租賃和汽車抵押貸款的區別,有些管理不規范。為了方便解釋,公司的一線銷售人員會告訴客戶,他們辦理的是汽車抵押貸款。其實,在業務初期,車貸業務對客戶的吸引力更大,而在業務后期,售后回租更有利于資產管理。
一位業內管理人士表示,即使銷售人員在推薦產品時將售后回租混淆為汽車貸款,消費者也很難取證。”采用加盟商模式的融資租賃公司取證難度較大,因為銷售人員隸屬于加盟商,但其表述并不規范。”
真假車抵押
在其中一位投訴人展示的合同中,我們看到了融資租賃合同的字樣。合同上還寫明,收入是租賃車輛的轉讓價格,租賃期限是36期,每月還款是租金。不過,投訴人告訴:他們一開始就想辦理汽車貸款,但銷售人員聲稱他們也辦理了汽車貸款。簽合同時,他們只告訴他在哪里按指紋,沒有仔細看合同內容。”即使我讀了,我也不明白融資租賃和貸款的區別。”
投訴人的情況并非獨一無二。在投訴中,大多數投訴人聲稱他們在處理貸款。在秘密采訪中,一位加盟商明確表示這是貸款。當詢問融資租賃公司能否辦理貸款時,加盟商表示,部分業務是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部分業務是自營,但他們做的是貸款。”融資租賃不僅有汽車業務,還有其他業務。你不知道具體的區別,也不需要知道太多。只要知道你能處理貸款。”
以往售后租回業務大多以汽車貸款的形式開展業務,這是業內普遍存在的問題。上述業內人士也表示,部分銷售人員之所以告訴客戶辦理貸款,是因為“解釋起來很麻煩。有些客戶聽說要租車時會猶豫,所以通常會說兩者沒有區別。”。
然而,售后回租和汽車按揭真的沒有區別嗎?
汽車抵押貸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方的汽車或自購汽車為抵押物,從金融機構或汽車消費貸款公司獲得的貸款。汽車貸款的主體必須是金融機構,正規的經營機構一般是商業銀行、汽車金融公司、互聯網金融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有牌照的金融機構。汽車貸款是一項貸款業務。金融機構發放貸款,客戶還本付息。雙方的業務往來以貨幣為主。

融資租賃公司不屬于金融企業,因此不具備做汽車貸款業務的資質,只能做售后回租業務。售后回租是一種融資租賃業務,包括車輛購置和租賃兩種法律關系。融資租賃公司向客戶支付車輛購置價款,客戶向融資租賃公司支付租金。雙方的業務往來以車輛為基礎,資金分別為車輛購置款和車輛租金。
汽車抵押和售后回租有本質的區別。在經營初期,汽車貸款業務對客戶的吸引力更大;在經營后期,售后回租更有利于資產管理。很多銷售人員為了完成銷售業績,用各種各樣的字眼騙取客戶的信任,讓客戶以為自己是通過汽車貸款買車的,其實他們簽訂的是一份售后回租合同。
事實上,由于融資租賃公司資金成本高,售后回租利率普遍高于汽車貸款利率。此外,金融租賃公司服務的客戶大多是銀行等金融機構不愿服務的二級客戶,因此承擔的風險較高,利率相對較高。
在售后管理方面,售后回租也有很大的優勢。一旦逾期,如果原來的貸款是汽車抵押,那么貸款公司就不能收車,只能申請法院判決。如果以后處置汽車的資金超過了汽車本身的價值,也會退還給客戶。如辦理原售后回租,融資租賃公司有權收取該車,后期處置該車的款項也歸融資租賃公司所有。
據上述業內人士透露,由于各地暴力收車標準不同,一些融資租賃公司為了避免糾紛放棄主動收車。盡管如此,售后回租業務在資產處置方面仍具有很大的優勢。

用戶很難恢復
然而,售后回租和假車貸款的模式已經走到了盡頭。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近日下發的《關于規范金融租賃公司汽車融資租賃業務的通知》,金融租賃公司不得以車輛售后回租等形式變相開展個人抵押貸款業務,不得在業務宣傳中使用“以租代購”、“汽車信貸”、“汽車貸款”、“汽車貸款”等語義模糊或不屬于融資租賃行業的詞語,“經營范圍”不得向客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或變相提供融資擔保服務。
同時,《通知》還規定,融資租賃公司在簽訂合同前,應當主動向承租人說明融資租賃業務模式,提示重大利益和可能存在的風險,并全面、準確地告知承租人,準確、真實地說明融資租賃資金結算前后車輛權屬情況、租賃期內需支付資金的構成及支付時間、預付款辦理流程、逾期手續費及支付時間等有關事項,并與第三方合作,服務內容及相關收費標準等;合同內容應通過錄音錄像、書面確認等雙方認可的形式進行確認,合同等相關資料應及時妥善移交給承租人。
雖然法律法規要求向消費者明確說明融資租賃的商業模式,但客戶即使事先沒有說明,也很難獲得證據。
業內管理層出示合同后表示,“合同和流程都比較正規,很少被判斷為名義租金和實際貸款。可能銷售人員真的不懂,或者是為了業務量而不懂,也有一些不完全規范的解釋,但很難認定是名義租金和合同中的真實貸款。”
管理層認為,主要采取加盟商模式,只要對關鍵問題節點和流程節點進行規范,確保不承擔法律責任。至于如何與客戶溝通,是雙方的問題。畢竟,加盟商的能力和道德參差不齊。如果出了什么問題,那也是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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