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貸款公司 法規(小額法規貸款公司怎么樣)
9月16日,萬億小貸市場迎來新規,銀保監會發布《關于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小貸公司要合理確定利率,鼓勵降低貸款利率,還明確劃定了小貸公司的融資杠桿上限,且放寬同一借款人貸款比例上限至10%。另外,《通知》還禁止小貸公司貸款投資股票、金融衍生品以及房地產市場的違規融資。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通知》強調事中事后監管和負面清單管理。在上位行政法規尚未出臺的情況下,本著問題導向、急用先行、逐步完善的思路,強調事中事后監管,明確行業亟待統一的監管規則。堅持底線思維,嚴禁觸及違法違規高壓線,防止風險外溢,守住風險底線。
對同一借款人貸款余額上限放寬
根據2008年原銀監會發布的《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中的定義,小額貸款公司指的是那些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銀保監會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年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法人機構9074家,全行業實收資本9478億元,貸款余額10043億元。
首先,《通知》規定小貸公司要適度對外融資。何謂“適度”?《通知》為小貸公司設定了融資杠桿上限,一是小額貸款公司通過銀行借款、股東借款等非標準化融資形式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倍。
二是小貸公司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形式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4倍。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根據監管需要,可以下調前述對外融資余額與凈資產比例的最高限額。
第二,堅持小額分散。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當遵循小額、分散的原則,根據借款人收入水平、總體負債、資產狀況、實際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和期限,使借款人還款額不超過其還款能力。
《通知》規定了小額貸款公司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凈資產的10%;記者注意到,這一比例相較于此前《指導意見》所規定的5%標準有所放寬。
另外,小貸公司對同一借款人及其關聯方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15%。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根據監管需要,可以下調前述貸款余額最高限額。
第三、監控貸款用途。小額貸款公司應當與借款人明確約定貸款用途,并且按照合同約定監控貸款用途,貸款用途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
《通知》明確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不得用于以下事項: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資;房地產市場違規融資;法律法規、銀保監會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禁止的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