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貸款公司的界定(小額界定貸款公司是啥意思)
小額貸款公司已經成為小微企業融資的重要考慮,與民間借貸相比,小額貸款公司之前雖然有著合法的身份,但仍處于地位模糊的“尷尬”之中。它們并不被歸類為金融機構,承擔著和工商企業一樣的稅負。
通過深入調研,西安交通大學經濟與金融學院教授馮濤對今年如何促進我省小額貸款公司健康發展提出了積極的建議。
三月上旬,本人在陜北作關于民間資本發展課題的調研,期間走訪了多家小額貸款公司,通過調研,我認為,小額貸款公司在民間資本活躍的陜北地區(尤其是在榆林地區)發展迅速,對促進民間資本向金融業的轉型,滿足中小企業及三農靈活便利的資金需求,減少地下錢莊對金融市場的隱形沖擊都起到了非常積極的作用,也對縣域金融市場發展形成了有益的補充。
我省應當及時總結這方面的發展經驗,積極有序布局并推廣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這對有效緩解中小企業和三農貸款難的問題,促進縣域金融市場的發展,有效調動民間資金有非常積極的促進作用。
小額貸款公司在發展中存在的普遍問題是數量有限、定位不明確、稅收政策不配套、受資本金配額限制,業務量有限,持續發展能力弱等。為此,我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目前全省小額貸款公司的審批全部集中在省金融辦,造成審批成本高、審批周期長、小額貸款公司成立難等一系列問題。建議加快并放寬對我省小額貸款公司的審批工作,把小貸公司設立的審批權限下放到地市級金融辦。
建議省金融辦會同銀監會對相關管理條例進行修改,客觀界定小額貸款公司的定位。目前小額貸款公司按企業性質對待,與其從事的金融業務性質不相符合,也造成了相對銀行來說稅賦過重的問題(按企業對待,應繳5%的營業稅,25%的所得稅,外加其他稅費,而銀行只繳納12%的所得稅)。
如果小額貸款公司的性質得以調整,即可享受銀行類稅收政策,可大大降低小額貸款公司的稅賦負擔,同時我建議這一政策未修正之前,我省應當出臺對小額貸款公司成立三年內實行稅收優惠或者稅收減免政策。
目前由金融辦實施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工作,建議金融辦應參照外省做法,適當放寬監管,比如,為促進小額貸款公司業務的擴展,可否考慮允許小額貸款公司將其利潤進行再放貸;放貸余額可否放寬到注冊資本金的150%范圍內。總之,在風險可控范圍內,應著眼于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