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為什么要委托貸款(委托貸款公司要什么資料)

委托貸款?
銀監會頒布的《商業銀行委托貸款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第三條明確:
所稱委托貸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額、幣種、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協助監督使用并收回的貸款。
第四條 委托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的委托代理業務。商業銀行依據本辦法規定,與委托貸款業務相關主體通過合同約定各方權利義務,履行相應職責,收取代理手續費,不承擔信用風險。
通過學習以上條款,我們知道了委托貸款的流程。下來通過案例,我們說說委托貸款存在哪些稅收問題。
【案例】
張三擁有閑置資金1000萬元,通過商業銀行將該款項借給房地產企業,年利率10%,銀行收取房地產企業2%的手續費。房地產企業支付利息的時候,商業銀行出具有效憑證。
我們從不同的會計核算主體來考慮稅收問題:
1、商業銀行
在該案例中,商業銀行的收入僅為2%的手續費收入,應該就2%收入按照“經紀代理服務”,適用6%增值稅稅率計算增值稅稅款。
需要考慮的問題是:商業銀行代收房地產企業10%的利息,給房地產企業出具什么票據?實際操作中,商業銀行出具的是 “利息單”。那么該利息單是否屬于“合法有效”的憑證?
2、張三
張三收到10%的利息收入之后,給商業銀行出具什么憑證?該項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稅?是否征收個人所得稅?商業銀行又是否需要代扣張三的個稅… …
3、房地產企業
對于房地產企業來講,支付10%利息,應該從張三還是銀行,來獲取增值稅發票?同時就支付的利息,履行法定的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人,究竟是自己還是銀行?
房地產企業支付2%手續費,又應該從誰處獲得增值稅發票?
再有,房地產企業取得的手續費以及利息支出,是否可以在土地增值稅時據實扣除?
通過以上分析,“委托貸款“的稅收風險,著實需要引起大家關注。其實,作為房企財務,融資稅收問題的處理,是個永恒的話題,比如下圖中所列示的融資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