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貸款申請單(公司貸款申請人)
呼和浩特市創業擔保貸款辦事指南
一、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對象范圍
(一)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農村自主創業的農牧民、脫貧人口、入鄉留鄉人員(入鄉人員指具有一技之長或掌握前沿科技的入鄉創業的大中專畢業生、退役軍人和科技人員、留鄉人員指未轉移就業的留鄉農村牧區勞動力)在我市以個體、合伙經營或組織起來創業且資金不足的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扶持。
對成功創業、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人個人,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
上述申請貸款個人,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申請人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本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貸款。
(二)對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同時小微企業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的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支持。
二、創業擔保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
(一)對在呼市地區創業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期限由最長不超過2年調整為最長不超過3年,對畢業五年之內在呼市地區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給予最高5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支持。超出國家規定額度的貸款產生的貼息,由市及旗縣兩級財政承擔。對其他符合條件的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單筆最高額度為2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合伙創業的,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個人貸款總額度的10%。
(二)小微企業當年吸納安置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并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100人以下的企業當年新招用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15%的(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最高貸款額度為30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小微企業,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
三、創業擔保貸款貼息
個人或小微企業承擔利息為2.2%,財政貼息為3%。武川縣個人或小微企業承擔利息為2.2%,財政貼息為4%。上述標準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市場報價利率相應調整。
四、免除創業擔保貸款反擔保情形以及反擔保形式和擔保額度
(一)發放的10萬元及以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以及全國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區(鄉村)推薦的創業項目,獲得設區的市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創業人員、創業項目、創業企業,經金融機構評估認定的信用小微企業、商戶、農戶,經營穩定守信的二次創業者等特定群體,免除反擔保要求。
(二)在呼市地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在崗公職人員均可為借款人提供反擔保,每人可擔保20萬元。
(三)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農村信用社、通訊、郵電、民航、石油、煙草、鹽業、電力、熱力、煤氣、水生產和供應業、城市公交汽車和軌道交通客運業以及其他國有企業或股票上市公司等具有我市戶籍、有穩定收入來源且收入水平高于本地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企業管理人員可為借款人提供反擔保,每人擔保額度不超過20萬元;上述企業具有我市戶籍的參保職工可為借款人提供反擔保,每人擔保額度不超過10萬元。
(四)符合本地規定可變現房產(包括第三方房產)、土地可作抵押擔保,抵押率為60%;高于貸款額度的有價證券、定期存單可作質押擔保,質押率為90%。以上抵押、質押擔保手續由經辦銀行辦理。
(五)規模較大的市場、商場可為入駐的商戶提供集中統一擔保,擔保總額不超過擔保單位自有凈資產總額的50%。
五、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應提交的材料
(一)個體、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創業申請貸款的,需提交以下資料:
1、呼和浩特市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表1份(A3紙)
2、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審批表1份(A4紙)
3、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
4、營業執照原件
5、結婚證(或離婚證)原件
6、近期一寸彩色證件照1張
7、合伙經營的需提供工商備案的公司章程原件1份(A4紙)
8、復員轉業退伍軍人提供退伍證原件;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原件;刑釋解教人員提供釋放證原件;返鄉農民工提供村委會開具的返鄉證明原件;脫貧人口提供村委會出具的脫貧人口證明原件
9、需提供反擔保的,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以抵押物擔保及質押有價證券或定期存單擔保的由經辦銀行辦理手續
以個人擔保的需提供反擔保人工資收入證明原件4份,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各1份(A4紙)
借款人在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前持營業執照到常住地社區辦理就業登記。
(二)小微企業申請貸款應提交以下資料:
1、呼和浩特市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表原件3份(A3紙)
2、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3份(A4紙)
3、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A4紙)
4、企業上年度12月份在崗職工花名冊、工資表、財務報表原件及復印件3份 (A4紙)
5、企業當年新吸納人員花名冊、《勞動合同》、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A4紙)
6、以抵押物擔保及質押有價證券或定期存單擔保的由經辦銀行辦理手續
以個人擔保的需提供反擔保人工資收入證明原件4份,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各3份(A4紙)
(三)個體、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創業及小微企業申請貸款,如有經營所在地市場或商場統一反擔保的,需市場或商場與貸款地創業擔保貸款擔保機構簽訂反擔保協議,辦理貸款事宜。
六、業務受理范圍
(一)市四區內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個人及其創辦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由市本級就業服務部門受理經辦。市四區內其他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個人、小微企業貸款在創業地所在區就業服務部門受理經辦。
(二)旗(縣)范圍內符合貸款條件的個人、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由創業地所在旗(縣)就業服務部門受理經辦。
七、經辦機構及咨詢電話

八、其他
具體事宜請登錄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 首頁–業務專題–人才就業–呼和浩特市創業擔保貸款辦事指南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