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個人發放貸款(發放貸款個人公司怎么交稅)

經濟下行,增量不足,房地產暴雷,過去習慣的一整套體系卡殼了,積累的問題一個接一個爆發。
前不久,某市公交發了一份“貸款上班”的告知書,令人嘆為觀止。該公交集團截至今年8月總負債39億元,已經拖欠了員工三個月工資,總額約9千萬元,于是就想了這么一個解決方式:由員工以個人名義向指定銀行申請貸款,再由公司做擔保,并承擔到期還清本息的責任。
行得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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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貸款給自己發工資,并不稀奇,比如上世紀末國企大下崗前幾年,只不過那時候叫“集資”,當時沒多少人真的覺得國企也會關門,很多員工把企業當家,也把企業當作自己的事業,愿意為了救自己的家和事業出錢出力。
很多人對上世紀末的下崗有誤解,總覺得就算沒工作了但終歸工作這么多年,也該有些積蓄,再加上國家還有一筆安置費,總不至于完全活不下去,以至于一些人甚至把下崗職工“污名化”,說他們就是懶,離開國企的鐵飯碗就不知道怎么干活了,所以生活困難。
暫且不說如曲婉婷母親這樣侵吞下崗工人安置費的混賬事,更大的危機其實發生在企業徹底運轉不下去之前,一輪輪的集資已經把錢耗空了。
因為種種原因,在上世紀形成了龐大的“三角債”,大家互相欠賬,企業沒有現金流了,各家企業要么出去要債要么被別人要賬。
企業沒有現金流是非??膳碌?,但對于實體制造業企業來說,工人、設備、原材料其實還是在的,如果能夠有一筆啟動資金,再加上找對路子、盤活資產,把東西生產出來再賣出去,企業還是能夠救活的。
于是就開始組織內部員工集資,按照級別、工齡、工資高低、是不是雙職工等等下任務,每個人都要籌一筆錢,普通工人都可能幾千或者上萬元,要知道那可是20世紀90年代。
不想交也不太可能,一般到了這時候,工資早就拖欠很久了,工作這么多年,市場經濟又不發達,而且有的還規定禁止國企員工在廠外兼職,大家只能耗在這里。這種日子過得久了,就會出現各種偷賣廠子值錢東西的事,廠子越來越不行。
到了這時候,如果聽說大家籌錢把難關過了,然后就能回到過去安穩的生活,意愿是截然不同的,大家也會很有心氣,想要把事情搞成。
啟動資金有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就不一樣了。
有的上下同心,領導用心、工人盡力,企業真的活了,而且比以前更好,這是最好的;有的領導跑了,工人和技術人員選舉產生管理人員,實行工人自治,合力救自己的廠子,還走出了國有企業良性發展的新路;還有的真正引入市場機制,搞好國有民營混改,取長補短,提高生產效率,也成了。
以上三種是當年走出困境比較主要的路徑,都很好,但接下來的就不一樣了。
那時候蘇聯剛剛解體,俄羅斯一片混亂,這當然是慘烈的教訓,但對于有些人來說,這就是“發財”的樣板,于是很有些人把主義打到了國有企業上,通過內外勾結,硬生生把好好的廠子搞的經營不下去,一輪又一輪的讓員工籌資,籌到的錢還沒等用到恢復生產,就被債主拿去了,于是許多工人一生的積蓄就在反復的集資種被消耗一空。
等到徹底活不下去了,就有一個不知道哪里來的“能人”,花上幾十萬、幾萬甚至更低就把一個國企收了,收完可能光盤庫就能盤出來幾千萬的資產,賣掉以后再宣布資不抵債、破產重組,員工之前集資的錢根本拿不回來。
這樣的事,就不舉例子了,很多人的第一桶金就這么來的。
貸款給自己發工資這事兒一點都不稀奇,甚至不用回顧這么遠,就看看這幾年的房地產企業,在暴雷之前,都是先讓員工買理財,按照不同級別直接要求購買額度,有不少看起來薪資豐厚的,扣去購買的理財可能還是虧的,比如著名的“某大首席經濟學家”,號稱1500萬年薪,到手的恐怕不多。
當房企暴雷破產,員工不僅工作沒了,還負債累累,這還是民企,有的或許知道有風險,有的或許覺得這么大的公司沒事,但最終坑的多半是普通人。像那些管理者,有太多門路把自己的錢拿回來,比如某公司就曾經被曝給管理層特殊渠道兌現。
然而這還僅僅是集資,而非從銀行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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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從法律上講講貸款給自己發工資可不可行。
中國實行的是市場經濟,我們已經有一套較為完備的規范市場經濟活動的法律體系,遇到事情,還是要先從法律角度尋找答案,然后再說其他,比如“鬧”“輿論”又或者“人治”。
一個基本常識,商業銀行不是慈善機構,是一定要獲利的,非常厭惡風險,所以貸款一定要有什么抵押,要么是資產要么是信用,而信用歸根到底是相信還得起,有些特殊情況就先不展開了。
這次說“貸款發工資”,某市公交集團承諾提供擔保,有兩個問題:
為什么公司不去貸款,卻偏偏能夠提供擔保?
為什么銀行不愿意給公司貸款,卻愿意給員工個人貸款?
公司給員工擔保,然后員工去貸款,員工再把貸到的錢給公司,公司再給員工發工資,這事兒怎么這么折騰,為什么不直接公司貸款發工資,又或者員工沒錢了自己貸款,然后公司承諾給補貼利息?
一個簡單的事情搞得復雜化,里面一定有問題。
關鍵就是債權和債務關系的變化。
員工不貸款,那么公司就是欠員工的工資,員工就是公司的債權人,在發生勞動糾紛時,中國的制度體系是極為傾向勞動者的,當然有的朋友覺得仲裁偏向公司,這有很多原因,比如不懂法被忽悠等等,這個小鎮之后再展開。
假如公司拖欠工資,那么員工可以通過仲裁、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算公司要破產了,也必須先把員工工資優先結清,優先度很高。
但是如果員工貸款,而且從目前曝光的協議書看,銀行貸款協議就是一個銀行與員工之間的雙方協議,就沒有出現公司,那么員工就從債權人變成了債務人,最關鍵的債權人還是銀行。
中國極為重視金融體系安全,銀行是重中之重,也就意味著拖欠銀行的錢,風險會更大。假如公司沒有按照承諾完成還本付息,那銀行要找的還是員工本人,只要走訴訟途徑,很容易申請執行,又因為貸款的錢并不太大,大概率能夠執行,所以,銀行根本不擔心錢出去了回不來,自然就敢貸,還能幫助完成貸款任務。
但是對員工個人呢?極端情況下,有可能工資沒拿到,還需要自己償還貸款,甚至一不小心還會影響征信,風險收益完全不成比例。
更加微妙的是,按照《民法典》第700條之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p>
啥意思呢?
咱們還是先小人再君子,如果公司確實不錯,也確實通過各種辦法搞到錢了,把員工貸款本息還清了,那么這時候公司就成了員工的債權人,依法享受對員工的追償權,假如公司特別不要臉,甚至可以要求員工把拿到的工資交回來,甚至還要交的更多。
想想看,這里面有多大的法律風險?這時候就不要講什么“信任”了,信任的前提首先是法律風險可控,有些事得資格多掂量掂量。
當然,小鎮相信一般情況不至于到這種程度,很大可能,這就是“為了開一扇窗,偏要說拆屋頂”的典故,搞出了一個顯而易見會出很多問題、風險很大的辦法,上面多半就會制止,這時候退而求其次的真正目的就達成了。
至于是什么目的,又或者是不是這個想法,不得而知,這僅僅是一個推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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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答一些質疑。
第一個問題:為什么某市公交員工這么多,質疑關系戶太多,問為什么不裁員?
最近經濟形勢不好,上了熱點后,某市公交集團被大家研究了個透,兩千多輛車、員工近萬,不由得讓人懷疑這里面是不是有很多關系戶,又或者懷疑這份工作有些未曾言說的好處。
事實上,2千多輛車近萬員工其實很正常,一般公交公司人車比在3:1到4:1都是正常的。在保證公交車資源不浪費的情況下,該市公交首末班以7-20點為主,一天運營13小時,按照每周5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一輛公交車本就需要配備2.3名司機。
由于該市城區面積小、人口密度大,并不具備大量私人汽車上路條件,長期采取單雙號限行措施,因此市民日常出行極度依賴公交;而城區又極為狹長,很多線路長度達20甚至30公里,司機容易駕駛疲勞,車輛運轉效率也受到影響,因此實際需要配備的司機還要更多一些。
因此2千多輛車,配5000到6000名司機并不奇怪。而在司機之外,為了維持公交體系運轉,各場站本就需要一些維護人員,有了人就需要管理人員,所以兩千多輛車有9千多名員工并不奇怪。
比如北京公交,3.4萬輛車,就有9.22萬員工,這還沒算祥龍、八方達等其他公交公司,全國各大城市,公交集團員工大概占常住人口的0.3%左右,該市全市常住人口438萬人,按0.3%算也有1.3萬人了。
第二個問題:為什么員工寧可貸款上班,也不愿意辭職?
這個問題就沒啥好說的了,就算在京滬廣深等一線城市,找工作也沒那么容易,何況在中西部地區,產業并不發達,能找到的安穩工作很少,否則為什么在很多地方一個輔警的位子都搶的很厲害。
更何況,公交公司很多人已經40多、50多了,這個年齡還怎么出去找工作,有能耐的終究是少數。
第三個問題:公交為什么會虧錢?
其實全國幾乎所有公交公司都是賠錢的,靠財政補貼,比如北京,人口密度這么大,坐公交的人這么多,但仍然要靠財政補貼,每年補貼上百億元。
某市公交集團39億欠款肯定不是最近幾年出現的,2010年3月該市公交司機集體罷工,當時主要訴求就集中在勞動報酬較低、工作強度大、加班多工資少等問題,當時該市公交集團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目前負債3.3億元。
也就是說,從2010年3月到2022年8月,負債增加了36億元,平均每年3億元左右,每年增加的并不多,在往年這個問題還好辦,畢竟財政還過得去,但是今年不一樣了,先是上半年土地出讓金腰斬,又增加了很多大額開銷,有很多窟窿需要補,于是能給公交的補貼就出現了一些問題。
而對公交公司來說,也有一些導致經營困難的問題:
一是客運量驟降。目前全國公交客運量大概是2019年的六成左右,而該市更加困難,去年沒有疫情的只有不到4個月,影響更大。
二是票價長期未調整,而運營成本大增?,F在通行的普通車1元、空調車2元的票價,基本是2005年以前定的,20年沒漲,在此期間還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優惠政策,免費、折扣人群越來越多;與此同時,各種成本大增,尤其是車輛購置,過去一般公交車大概20多萬一輛,但這幾年使用的新能源空調車,普遍在百萬左右,這也是該市最近幾年停運車輛越來越多,遲遲難以更換新車的原因之一。
三是有很多額外的開支。比如場站、車身廣告需要設置一定的公益廣告,又比如各種創建和活動,對車身整潔度有要求,又或者接聽處理投訴舉報等等,這些都需要投入人力物力。
而對該市而言,近幾年開始加大地鐵建設,又進一步分薄了資金。所以39億負債確實不算什么,而且這僅僅是資產負債表的概念,只要現金流能夠維持運營、發的出工資,也就還好,還有更難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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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提到,當一個事情嚴重到一定程度,反而是變革的契機。
就拿今天說的公交負債問題,想要扭轉或者維持下去并不難,但放在往年很難下定決心,比如公交漲價,幾年前就曾經開過提價聽證會,但最終被否了。
還是要適當提價,當然還是要堅持公益的本色,但考慮當地公交已經面臨如此困難了,那么承擔一定的決策風險,把定價從普遍的1元提高到1.5元還是可以的;而提價不僅僅是單價提高,還要對各種優惠卡調整政策,可以是臨時性的,比如從現在老人卡一律免費,變成每月30次免費乘坐次數,然后就是半價購票,還要把過去通過各種途徑出去的免費卡進行整頓。
開源的措施還有很多,比如有的互聯網公司,一直想要探索定制公交、互聯網+公交,大可以先探索一下,比如拿出一些線路的幾年專營權進行拍賣,收回一些資金。
又比如適度放開車身廣告的限制,降低公益廣告占比,可以限定一段時間,也算是權宜之計。
在開源之外,對于有些上座率太低的線路,也可以考慮進行優化;而在市民投訴方面,在特殊時期最好也降低下要求,也能夠讓公交公司騰挪出一些處理投訴的人力物力。
至于裁員,確實不是現在能做的,這就像要手術的人不宜減肥一樣,總要先活下來再說。
辦法總是有的,關鍵看如何權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