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理財產品質押貸款(信托貸款類理財)
中國基金報記者 吳羽
剛剛,銀保監會開出5張大罰單!
5家銀行均被罰。其中,4家銀行的處罰金額巨大,連創年內新高:
華夏銀行被罰9830萬元
渤海銀行被罰9720萬元
中國銀行被罰8761.355萬元
招商銀行被罰7170萬元
東亞中國則被罰1120萬元
5家銀行處罰金額合計約3.66億元。
銀保監會表示,對各類金融市場亂象保持處罰問責高壓態勢,依法打擊監管套利行為,嚴防資金空轉。督促銀行保險機構加強合規建設,依法審慎經營,服務實體經濟,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確保國家各項重大政策貫徹落實。
究竟有哪些違法違規行為?基金君梳理發現,上述5家銀行涉及違法違規事實案由合計多達142項,其中不少和理財產品、同業業務房地產項目等違規有關。具體情況整理如下:
銷售無真實投資產品!理財產品多項違規
華夏銀行領9830萬元罰單
根據銀保監會,華夏銀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長達27條,近半為理財產品違規,其中還包括銷售無真實投資的理財產品!具體如下:
一、違規使用自營資金、理財資金購買本行轉讓的信貸資產
二、貸前審查及貸后管理不嚴
三、同業投資投前審查、投后管理不嚴
四、通過同業投資向企業提供融資用于收購銀行股權
五、違規向土地儲備項目提供融資
六、違規開立同業賬戶
七、通過投資底層資產為本行信貸資產的信托計劃,少計風險資產
八、同業資金協助他行增加一般性存款,且部分期限超過監管要求
九、會計核算不準確,將同業存款計入一般性存款
十、部分理財產品相互交易、風險隔離不到位
十一、違規銷售無真實投資、無測算依據、無充分信息披露的理財產品
十二、策略保本型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未充分揭示風險
十三、出具的理財投資清單與事實不符或未全面反映真實風險
十四、理財資金違規投資權益類資產
十五、理財資金違規投資信托次級類高風險資產
十六、理財資金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超過監管要求
十七、非標資產非潔凈轉讓
十八、自營業務與代客業務未有效分離
十九、部分理財產品信息披露不合規,對接本行信貸資產
二十、部分理財資金違規投向土地儲備項目
二十一、部分理財資金投向不符合政府購買服務規定的項目
二十二、部分理財投資投前調查不盡職
二十三、委托貸款資金來源不合規
二十四、與未備案理財投資合作機構開展業務
二十五、漏報錯報監管標準化數據且逾期未改正
二十六、提供與事實不符的材料
二十七、部分理財資金未托管

銀保監會表示,針對華夏銀行部分理財產品信息披露不合規并使用理財資金對接本行信貸資產、出具的理財投資清單與事實不符或未全面反映真實風險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和相關審慎經營規則,依法予以罰款9830萬元。
此外,根據處罰決定書信息,時任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計劃財務部總經理由明君,由于對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出具的理財投資清單與事實不符行為負有責任,被予以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時任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行長于豐星則被予以警告處罰。


雪上加霜:華夏銀行深圳分行也被罰
不僅如此,5月21日,中國銀行 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深圳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 華夏銀行 深圳分行因個人經營性貸款未按要求進行受托支付,被罰30萬元。

34項違法違規行為!
渤海銀行領9720萬元罰單
根據銀保監會,渤海銀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長達34條, 具體如下:
一、地方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貸款不合規
二、違規向資本金不足的房地產項目發放貸款
三、違規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發放貸款
四、違規通過同業投資或理財募集資金為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提供融資
五、違規發放土地儲備貸款
六、重大關聯交易未經董事會批準
七、一般關聯交易未按程序審批
八、內部審計嚴重不足
九、瞞報案件(風險)信息
十、發放流動資金貸款未測算營運資金需求
十一、對個別客戶環保政策執行情況調查不盡職
十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流動資金貸款
十三、房地產開發貸款授信金額超過項目備案總投資
十四、未落實授信審批條件發放貸款
十五、未按規定執行受托支付
十六、未有效監控貸款使用情況以致貸款被挪用
十七、貸款風險分類不審慎
十八、為代為推介的信托產品到期兌付提供流動性支持
十九、未在官網公示代為推介的信托產品相關重要信息
二十、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管理不規范
二十一、未嚴格審核銀行承兌匯票貿易背景真實性
二十二、部分分行出具與事實不符的理財業務投資情況報告
二十三、部分轉貼現票據風險加權資產計提不準確
二十四、自營業務與代客業務未有效分離
二十五、理財產品之間風險未完全隔離
二十六、非標準化債權資產占比超監管指標
二十七、理財信息登記不準確
二十八、理財資金為客戶入股其他商業銀行提供融資
二十九、理財產品信息披露不到位
三十、風險揭示書存在問題
三十一、理財資金用于開立本行定期存單
三十二、投向權益類資產及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理財產品面向一般個人客戶銷售
三十三、單一信貸資產類理財產品期限與標的資產期限不一致
三十四、組合信貸類理財產品高流動性資產低于監管要求

銀保監會針對渤海銀行投向權益類資產及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理財產品面向一般個人客戶銷售、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管理不規范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罰款9720萬元。
此外,因對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出具與事實不符的理財業務投資情況報告行為負有責任,時任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副行長徐凌被予以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因對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管理不規范行為負有責任,時任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副行長郭宏偉被予以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


36項違法違規行為!
中國銀行領8761萬元罰單
根據銀保監會,中國銀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長達36條,與其它收罰單的銀行不同的是,中行還違規向部分已簽約代發工資客戶收取年費!具體如下:
一、向未納入預算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發放貸款
二、違規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
三、向無資金缺口企業發放流動資金貸款
四、存款月末沖時點
五、為無真實貿易背景企業簽發銀行承兌匯票
六、貸款管理不嚴,信貸資金被挪用
七、票據貼現資金直接回流至出票人或其關聯人賬戶
八、理財產品質押貿易融資業務風險控制有效性不足
九、超比例發放并購貸款
十、向未經備案的跨境并購業務提供并購貸款
十一、違規為私募股權基金收購境內企業發放并購貸款
十二、超授權期限辦理匯出匯款融資業務
十三、與名單外交易對手開展同業業務
十四、違規為他行開立投融資性同業賬戶
十五、以同業返存方式不當吸收存款
十六、自營和代客理財業務未能實現風險隔離
十七、面向一般客戶銷售的理財產品投資二級市場股票
十八、未按規定向投資者充分披露理財產品投資非標準化債權風險狀況
十九、違規向四證不全房地產項目提供融資
二十、理財資金違規用于支付土地款或置換股東購地借款
二十一、理財資金違規用于土地儲備項目
二十二、理財非標融資入股商業銀行
二十三、理財非標融資用于商業銀行注冊驗資
二十四、超授信額度提供理財非標融資
二十五、買入返售業務標的資產不合規
二十六、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搭售保險產品
二十七、單家分支行代銷3家以上保險公司保險產品
二十八、主承銷債券包銷余券未通過風險處置專戶處置
二十九、通過平移貸款延緩風險暴露
三十、債券投資業務未分類,表內人民幣債券未計提減值準備
三十一、與資產管理公司合作設立有限合伙基金,不潔凈轉讓不良資產
三十二、遲報案件信息
三十三、案件問責不到位
三十四、提供質價不符的服務
三十五、違規收取福費廷風險承擔費
三十六、違規向部分已簽約代發工資客戶收取年費

針對中國銀行違規發放并購貸款、違規向部分已簽約代發工資客戶收取年費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合計8761.355萬元,對1名責任人員予以警告處罰。
變相降低理財產品銷售門檻等27條違規
招商銀行領7170萬元罰單,資管部副總被警告
根據銀保監會,招商銀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長達27條,過半為理財產品違規!具體如下:
一、為同業投資提供第三方信用擔保、為非保本理財產品出具保本承諾,部分未按規定計提風險加權資產
二、違規協助無衍生產品交易業務資格的銀行發行結構性衍生產品
三、理財產品之間風險隔離不到位
四、理財資金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認定不準確,實際余額超監管標準
五、同業投資接受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
六、理財資金池化運作
七、利用理財產品準備金調節收益
八、高凈值客戶認定不審慎
九、并表管理不到位,通過關聯非銀機構的內部交易,違規變相降低理財產品銷售門檻
十、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理財產品未執行合格投資者標準
十一、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人數超限
十二、面向不合格個人投資者銷售投資高風險資產或權益性資產的理財產品
十三、信貸資產非真實轉讓
十四、全權委托業務不規范
十五、未按要求向監管機構報告理財投資合作機構,被監管否決后仍未及時停辦業務
十六、通過關聯機構引入非合格投資者,受讓以本行信用卡債權設立的信托次級受益權
十七、“智能投資受托計劃業務”通過其他方式規避整改,擴大業務規模,且業務數據和材料缺失
十八、票據轉貼現假賣斷屢查屢犯
十九、貸款、理財或同業投資資金違規投向土地儲備項目
二十、理財資金違規提供棚改項目資本金融資,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并要求地方政府提供擔保
二十一、同業投資、理財資金等違規投向地價款或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
二十二、理財資金認購商業銀行增發的股票
二十三、違規為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提供搭橋融資,并用理財產品投資本行主承債券以承接表內類信貸資產
二十四、為定制公募基金提供投資顧問
二十五、為本行承銷債券兌付提供資金支持
二十六、協助發行人以非市場化的價格發行債券
二十七、瞞報案件信息

針對招商銀行并表管理不到位并通過關聯非銀機構的內部交易違規變相降低理財產品銷售門檻,同業投資、理財資金等違規投向地價款或“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罰款7170萬元。
此外,時任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管理部副總經理魏青,由于對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向監管機構報告理財投資合作機構,被監管否決后仍未及時停辦業務行為負有責任,被予以警告處罰。

東亞中國領1120萬元罰單
根據銀保監會,東亞中國領主要違法違規事實18條,具體如下:
一、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貸款未記入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
二、貸款支付及貸后管理不到位,導致房地產開發貸款部分資金被挪用
三、信貸資金回流購買本行理財并質押開立銀行承兌匯票
四、定期存單質押比例不符合監管要求
五、授信審查及授信后管理不到位,并造成內保外貸業務履約及墊款
六、違規辦理資金用途超出境外借款人正常經營范圍的內保外貸業務
七、違規發放個人商業用房按揭貸款
八、違規發放個人住房按揭貸款
九、未對同業業務交易對手進行集中統一的名單制管理
十、同業存款變相納入一般性存款核算,虛增存款規模
十一、利用票據“賣斷+買入返售+到期買斷”交易模式轉移規模
十二、提前扣劃理財產品投資資金作為傭金收入
十三、衍生產品交易條款設計不合理
十四、董事及高管人員未經任職資格核準即履職
十五、未按照規定逐筆披露重大關聯交易
十六、監管統計數據多次錯報
十七、轉嫁經營成本,評估費由借款人承擔
十八、個別業務收費模式未實現息費分離

針對東亞中國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貸款未記入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利用票據“賣斷+買入返售+到期買斷”交易模式轉移規模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罰款1120萬元。
銀行回應來了
對于巨額處罰,個別銀行做出了回應。
渤海銀行:相關問題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渤海銀行 回應稱,此次處罰是基于2018 年 中國銀保監會 對 渤海銀行 開展的“風險管理及內控有效性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作出的。 渤海銀行 高度重視 銀保監會 在檢查中指出的問題,成立了由行領導班子成員牽頭的整改小組,重點圍繞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制度體系、優化系統建設、深化風險管理等方面實施全面整改,并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了嚴肅問責。
經過近兩年的時間,相關問題的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一步,該行將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監管規定,堅持依法合規經營,持續強化體制機制建設和內部控制,培育合規文化,堅持審慎經營原則,持續推動各項業務穩健發展。目前, 渤海銀行 主要監管指標均符合監管要求,總體經營情況正常。

招商銀行:已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逐項落實整改要求
針對處罰,招商銀行回應表示,相關事項源于2018年銀保監會開展的現場檢查。該行高度重視監管意見,自2018年以來,已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逐項落實整改要求,做到“壓實責任、立查立改、舉一反三”。招商銀行將繼續堅持從嚴治行、合規經營,建設更完善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
東亞中國:已根據監管要求悉數進行整改
東亞中國 表示:“ 東亞中國 一貫重視合規經營,對于 中國銀保監會 在相關檢查中所指出的問題, 東亞中國 高度重視,積極跟進,并已根據監管要求悉數進行整改。 東亞中國 將不時審視營運,通過不斷完善公司治理、強化風控和合規管理,進一步防范風險,保持穩健經營。”
銀保監會2020年開罰單超22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昨日,銀保監會披露,2020年銀保監會系統共作出6581件行政處罰決定,處罰銀行保險機構3178家次,罰沒合計22.75億元。
而此次5家銀行的5張罰單已經罰沒3.66億元,占去年全年罰沒金額的16%。
銀保監會表示,2020年銀保監會積極鞏固治理金融亂象成果,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銀行業領域重點查處違規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違規向房地產提供融資、同業和理財業務未穿透管理及報送監管數據失真等行為。保險業領域重點打擊欺騙投保人、違規運用保險資金、編制虛假資料、虛構中介業務、利用業務便利牟取不正當利益等行為。
銀保監會表示,為防止處罰“利劍”高舉輕落,通過設立未執行清單、與地方信用體系部門建立合作機制等方式,及時跟蹤推進行政處罰決定執行到位,2017年以來處罰執行率達到99.78%。
銀保監會表示,下一步將依法將金融活動全面納入執法體系,按照業務實質穿透監管,堅決打擊人為拉長融資鏈條、推高融資成本行為,對頂風而上、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干擾貨幣信貸政策傳導的投機行為給予嚴肅處理,為金融和實體經濟良性循環提供堅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