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亞聯財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亞聯財小額貸款利率)
2018年4月18日,深圳市金融辦下發了《關于開展我市小額貸款公司互聯網小額貸款業務分類處置及驗收工作的通知》。
該文件要點如下:
一、此次發文的對象為128家小貸公司中的13家開展網絡小貸業務的公司。
二、要求前述13家小貸公司自查,不合規者需要整改。
三、完成整改工作者,最遲于2018年4月20日向深圳市金融辦提交驗收申請。
四、驗收通過者在經營范圍增加“經相關部門批準開展互聯網小額貸款業務”。
五、驗收不通過或逾期未提出驗收申請的小貸公司,給予1年過渡期,在過渡期內貸款發生額同比不得增加,并隨時申請整改驗收。
六、驗收內容:
1、相關小額貸款公司是否符合《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準入和審核工作指引(試行)》(深府金發〔2013〕6號)所規定的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準入標準;
2、相關小額貸款公司是否符合《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整治辦函〔2017〕141號)、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小額貸款公司網絡小額貸款業務風險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網貸整治辦函〔2017〕56號)的相關要求;
3、相關小額貸款公司的盈利能力、風控能力及合規經營情況。
七、13家小貸公司名單:
深圳市浩森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赫美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平安普惠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
深圳市順豐合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深圳亞聯財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安信業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科諾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興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財付通網絡金融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龍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瀚華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深圳普羅米斯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融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為文件原文:
關于開展我市小額貸款公司互聯網小額貸款業務分類處置及驗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小額貸款公司:
為促進我市小額貸款公司互聯網小額貸款業務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聯合工作辦公室《關于規范整頓“現 金貸”業務的通知》(整治辦函〔2017 〕141號,以下簡稱“141 號文”)、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印發小額貸款公司網絡小額貸款業務風險專項整治 實施方案的通知》(網貸整治辦函〔2017〕56號,以下簡稱 “56號文”)相關要求,現擬開展我市小額貸款公司互聯網小額貸款業務分類處置及驗收工作,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分類處置及驗收工作安排
根據前期摸底排查清況,我市已開業的128家小額貸款公司中,共有13家小額貸款公司通過互聯網開展小額貸款業務,根據整治辦、網貸整治辦相關文件要求, 現對上述13家小額貸公司互聯網小額貸款業務進行分類處置及驗收,現就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相關小額貸款公司應根據141號文、56號文及《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準入和審核工作指引(試行)》(深府金發〔2013〕6號,以下簡稱《試點準入指引》)的相關要求進行自查,對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問題、我辦前期下發監管函指出的問題以及盈利能力、風控能力的相關問題進行整改。
(二)相關小額貸款公司完成自查整改工作的,最遲應于2018年4月20日前向我辦提出驗收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由我辦根據141號文、56號文及《試點準入指引》的相關要求進行驗收,驗收通過的,作為互聯網小額貸款業務合規類機構,并根據《深圳市小額貸款公司辦理變更事項申報指引》(深府金發〔2009〕5號)向我辦申請在經營范圍中增加“經相關部門批準開展互聯網小額貸款業務”項目,在取得我辦批復后辦理相關工商變更。
(三)驗收不通過或逾期未提出驗收申請的相關小額貸款公司,作為整改類機構,并給予1年過渡期,在貸款發生額同比不增加的前提下開展互聯網小額貸款業務,過渡期內可隨時申請由我辦進行整改驗收,驗收合格的,參照前款所述向我辦申請變更經營范圍;1年期滿后未申請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由我辦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
二、驗收內容
(一)相關小額貸款公司是否符合《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準入和審核工作指引(試行)》(深府金發〔2013〕6號)所規定的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準入標準;
(二)相關小額貸款公司是否符合《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整治辦函〔2017) 141號)、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小額貸款公司網絡小額貸款業務風險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網貸整治辦函〔2017) 56號)的相關要求;
(三)相關小額貸款公司的盈利能力、風控能力及合規經營情況。
三、相關材料
完成相關整改工作并達到我市互聯網小額貸款業務驗收標準的小額貸款公司,應向我辦提交正式的驗收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1.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同意申請開展互聯網小額貸款業務的決議;
2.小額貸款公司及主發起人公司上年度審計報告;
3.從事互聯網小額貸款業務的可行性報告,包括但不限 于互聯網平臺情況、大數據墓礎、貸款產品、貸款對象、獲客途徑、業務流程、風控體系等;
4.自有或合作互聯網平臺的網站備案文件或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其中非自有平臺的還應提供與互聯網平臺的合作協議;
5.公司章程及內控制度、授信審查制度、風險管理制度、貸后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墓本的規章制度;
6.互聯網小額貸款業務的管理部門、 職責分工、關鍵崗位負責人情況說明;
7.互聯網小額貸款業務偽運營設施及軟、硬件配置、業務系統和備份系統的情況說明;
8.營業執照,辦公用房房產證或租賃合同;
9.市金融辦按照審慎性原則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