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汽車抵押貸款不押車(鄭州汽車抵押貸款條件)
河南商報記者 孫科 通訊員 王文杰 管城區法院供圖
貸款買車,一直正常還款。僅有一個月逾期一天還款,結果當月自己的車就丟了,碰到這事,你說郁悶不。
為了找回自己的車,苗女士可沒少費勁……
【事件】
貸款買了一輛車,兩年后的某天突然“消失”了
2015年7月,苗女士從河南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購買梅賽德斯奔馳轎車一輛,在交了首付后,余款通過中國工商銀行鄭州某支行以抵押貸款形式分期付款,此后,苗女士每月如約償還銀行貸款。
2017年4月,苗女士購買的轎車丟失,后一名男子給苗女士打電話稱,她逾期償還購車貸款,銀行將該車輛拖走。
苗女士報警聯系銀行后,發現銀行并沒有此拖車行為,經公安機關調查確認,苗女士丟失的車輛是汽車銷售公司工作人員拖走的,對方稱其是受貸款銀行委托處理逾期還貸。

經了解,苗女士雖在4月份逾期一天償還銀行貸款,但中國工商銀行鄭州某支行并沒有因為苗女士逾期還款而對車輛采取任何措施。于是苗女士訴至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法院。
經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河南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返還原告苗女士所有的轎車一輛。
【執行】
“消失”車輛在一小學附近被找到
判決生效后,被告拒不返還原告苗女士的轎車,且被拖走的轎車下落不明。于是,苗女士向管城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強制執行階段后,執行干警多次告知被執行人返還涉案車輛,但由于該公司經營管理不善,無人配合法院執行工作,且涉案車輛不知所蹤,導致執行工作一直無法進行。

7月3日上午,查找到一條案件線索后,執行干警幾經波折,最終在鄭州市北四環花園口小學附近找到了涉案車輛。經過現場確認車輛情況良好后,交付于申請人,此案執行完畢。
據介紹,為繼續發揚“基本解決執行難”連續作戰精神,7月3日,管城區法院執行局執行實施三大隊開展“百日攻堅”集中執行活動。當日,共實結案件9件,拘留2人,實際執結案款106萬元。
(河南商報編輯 施尚景 呂瑞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