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行區車輛抵押貸款(閔行抵押車出售)
4月18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副主任李小文在“加強銀行保險領域行政司法協作 完善金融市場法治建設”新聞發布會上發布刑事犯罪典型案例,提示貸款申請人充分認識“貸款套現”行為的危害性,通過正規途徑申請貸款。
李小文介紹稱,2018年10月起,被告人丁某某、張某某伙同貸款中介王某形成“購車貸詐騙”的犯罪團伙,由貸款中介王某招攬無貸款資質的陶某等8人,由丁某某、張某某尋找4S店、幫助貸款申請人虛構收入證明以及銀行流水等材料,并通過墊付首付款以及與金融機構簽訂車輛抵押貸款協議的方式獲取新車后,在未辦理抵押手續的情況下由丁某某將車輛轉賣后分贓。上述貸款申請人均無力償還后續貸款,且經金融機構多次催繳后仍拒不歸還,造成金融機構機構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104萬余元。各名被告人參與金額不等。
2022年7月至9月,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先后以涉嫌貸款詐騙罪對被告人丁某某等2人和王某等9人提起公訴。同年9月至11月,法院以貸款詐騙罪判處被告人丁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判處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個月至五年不等,部分判處緩刑,并處罰金。
李小文分析稱,犯罪分子利用汽車銷售門店業務員為追求自身業績對購車人貸款資質、車輛抵押手續規范性存在把關不細、審核不嚴等漏洞,形成了貸款中介人、貸款申請人、車款出資人互相勾結的犯罪模式,犯罪團伙分工明確,實施了一系列“假購車,真套現”詐騙行為,不僅給提供購車貸款的金融機構造成巨大損失,也嚴重破壞了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經濟秩序。
“購車貸款業務的辦理應依法合規,相關從業人員需時刻自警,嚴格按照規定辦理以及發放貸款,嚴格貸前審核工作。貸款申請人充分認識‘貸款套現’行為的危害性,通過正規途徑申請貸款,按時履行貸款協議,切勿為一時利益身陷囹圄。”李小文提示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