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怎么抵押融資(抵押車融資什么意思)
今日,社群傳出一則爆炸性頗強的消息:
2021年5月6日,依據阜陽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于融資租賃公司經營機動車抵押業務行為是否符合法規規定的回函》,安徽省阜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發布了《關于停止辦理融資租賃公司抵押登記的通知》,通知各縣車管所、機動車登記服務站“即日起,停止辦理融資租賃公司申請的機動車抵押業務”。
通知原文如下:


社群朋友驚呼:
“車輛回租完結篇?”
“一刀把車輛回租砍死”
“商用車乘用車不分,一刀砍死”
“或成為壓死(車輛回租)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
“商用車租賃業務一言難盡”
“簡單的一刀切,是不是lan zheng”
“很多車輛業務確實(像)是名租實貸”
….
監管整頓汽車租賃領域“名租實貸”早有苗頭
在《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出臺后,山東、江蘇、廣東等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相繼出臺融資租賃公司新政,對融資租賃的售后回租業務作出要求。這三個省份都對名租實貸的售后回租業務持否定或不支持態度,其中以廣東省的表述最為明確,要求“融資租賃公司不得以車輛售后回租或其他形式變相開展個人抵押貸款業務”。
去年8月12日,山東省金融監管局官網發布《關于部分融資租賃公司涉嫌違規開展業務的風險提示》。山東省金融監管局表示,近期,該局收到有關方面來電、來函反映,部分融資租賃公司存在以融資租賃業務名義、實際從事發放汽車抵押貸款業務的情況。對于此類業務,山東省金融監管局認為已“涉嫌違規”。
《暫行辦法》第八條明確列出融資租賃公司不得“發放或受托發放貸款”等五條“負面清單”。同時,《暫行辦法》的第十四條亦規定:“融資租賃公司應當合法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等。據此,山東省金融監管局認為,在來電、來函中所反映的部分融資租賃公司情況,已“涉嫌違規開展業務”。
阜陽市金融監管局回復車管所的依據,與去年山東省金融監管局的“風險提示”有關內容,如出一轍。
2021年3月起施行的《江蘇省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列舉了融資租賃公司開展汽車融資租賃業務應遵守的6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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