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住房公積金(濟寧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條例)
9月7日上午,市政府新聞辦組織召開“新政策 新措施”主題系列新聞發布會。介紹濟寧市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保障群眾住房需求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發布人
孟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黨組成員
副主任、新聞發言人
李秀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管理科科長
閆雪梅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信貸管理科科長
主持人
黃廣燦市委宣傳部新聞發布與對外傳播科科長
四級調研員、市政府新聞發言人


(會前觀看宣傳片)
近年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不斷提升保障能力,為濟寧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截至2023年8月底,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995.27億元,居全省第4位;累計提取住房公積金619.86億元,居全省第5位;累計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638.61億元,居全省第4位。
為進一步支持濟寧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同意,8月31日,中心印發了《關于修訂〈濟寧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部分條款的通知》和《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對住房公積金提取及貸款政策進行了調整優化,現將有關情況介紹如下。
一、政策出臺背景
今年2月,省住建廳印發《關于開展住房公積金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提升工作試點的通知》,對37項政務服務事項進行了數字化梳理。濟寧市作為試點城市之一,需對部分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進行調整,以滿足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提升工作要求。
今年8月,省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提振擴大消費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從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角度,對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以及老舊小區改造加裝電梯提取等提出明確要求。
為更好地滿足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緩解資金壓力,提高對職工租房或購房保障能力,中心優化了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自9月1日起施行。
二、政策調整內容
(一)廢止了《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濟住字〔2021〕38號)
原政策規定繳存職工辦理購房或償還貸款提取業務時,中心需對職工名下房屋套數加以審核,采取了“保一限二禁三”的差別化提取政策。該政策的廢止,更好地滿足了職工購買改善性住房需求。
(二)放寬了部分提取業務的提取條件
一是職工在濟寧市行政區域以外購房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對購房地不再限制。二是職工提前償還商業住房貸款及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都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三是職工使用自有資金按月或提前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三)增加了部分提取情形的提取額度
職工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時點在取得有效憑證一年內的,可提取其申請當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超過一年的,可提取其有效憑證載明日期當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職工已申請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取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合計繳存余額不能低于計算可貸額度時須留存的金額。
(四)加大了對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支持力度
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新市民及青年人,符合無房職工租房自住提取條件的,可按月提取上月本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用于支付房租。新市民是指未獲得濟寧市戶籍或獲得濟寧市戶籍不滿三年的職工;青年人是指年齡在35周歲(含)以下的職工。
(五)擴大了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人員的范圍
明確了城鎮老舊小區居民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本人及配偶、雙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裝電梯改造。即可以提取不動產權證書載明產權人本人、配偶和子女的住房公積金,其中子女還包含子女配偶。
(六)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取消了本市戶籍和工作所在地限制
明確了借款申請人在濟寧市行政區域外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濟寧市行政區域內購房,向濟寧公積金中心申請貸款時,不再要求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其中一方戶籍或工作所在地在濟寧市行政區域內。
三、下一階段工作安排
下一步,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擴面增量,強化資金運營,持續優化服務,強化對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精準支持力度,統籌推進爭先進位和高質量發展,讓更多群眾實現宜居、安居、樂居的“住房夢”。
(一)持續做好政策宣傳
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繼續通過線上線下等多種渠道廣泛開展政策宣傳,同步做好政策解讀,持續擴大政策的影響力和滲透力,讓老百姓準確把握住房公積金政策的最新動態,及時享受優惠政策,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作用。
(二)充分保障資金供給
扎實做好歸集擴面,做大資金“蓄水池”,持續推進“進千企訪萬家”專項行動,不斷擴大制度覆蓋范圍、拓展資金來源。繼續堅持“房住不炒”定位,重點用于支持職工購買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做好資金流動性分析,充分保障資金供給,促進濟寧市住房公積金事業健康發展。
(三)落實便民服務舉措
加快推廣應用電子證照,保質保量完成全省住房公積金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梳理和系統上線,全面提升線上業務占比。持續擴大“跨省通辦”“一次辦好”等各類住房公積金服務業務,更好滿足繳存人辦事需求。堅持“房住不炒”、“租購并舉”,著力幫助青年人、新市民穩業安居。
現場答記者問環節
大眾網記者
新市民、青年人租房需求不斷增加,針對這部分繳存職工,請詳細介紹一下當前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政策?
李秀娟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歸集管理科科長

今年2月1日起,濟寧市調整了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上調了每年租房提取限額,明確了單繳存職工家庭為14400元,雙繳存職工家庭為21600元,多子女家庭為24000元,目前該政策繼續執行。
9月1日起,為加大對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支持力度,本次政策中加入了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相關規定,明確這部分繳存職工及配偶可以從以下兩種方式中任選一種方式辦理提取。
第一種方式是延續以往政策按年度提取,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超過每年租房提取限額。
第二種方式是本次提取辦法中增加的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政策。新政策包括兩項內容,一是租房提取的條件為:1.未獲得濟寧市戶籍或獲得濟寧市戶籍不滿三年,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本人、配偶在濟寧市行政區域內無房且租房自住;2.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并繳存至申請提取時點的上月,繳存狀態為正常。二是租房提取的額度和頻次為:職工每月申請提取一次上月本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這里強調一下,繳存的類型只包括匯繳和全額補繳,不包括不定額補繳和差額補繳。夫妻雙方只有一方符合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條件的,符合條件一方申請提取。若某個月份忘記申請提取,可在本自然年度內下次申請提取時補提,每個自然年度內最多可提取上一年度12月至本年度11月的月繳存總額,跨自然年度不再補提。9月1日前已辦理過租房提取業務的職工及配偶,本年度不再補提。
東方圣城網記者
剛才提到了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取消了本市戶籍和工作所在地限制,請詳細介紹一下調整內容及業務辦理流程。
閆雪梅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信貸管理科科長

本次調整在原有淮海經濟區、魯南經濟圈區域內的繳存職工申請貸款時無須具備濟寧市戶籍或工作地的政策基礎上,將范圍擴大到了全國。在濟寧市行政區域外其他城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借款申請人,在濟寧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向濟寧公積金中心申請異地貸款時,不再要求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其中一方戶籍或工作所在地在濟寧市行政區域內。
業務辦理流程和本市公積金貸款業務的辦理基本相同,所需材料在原有政策基礎上取消了濟寧市行政區域內的戶口簿和《工作所在地承諾書》,申請異地貸款時,除提交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基本貸款資料外,還應提供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及近一年繳存流水,并加蓋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印章。異地繳存證明和繳存流水可通過個人網廳、跨省通辦等渠道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