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催款合法嗎(以律師事務所名義催收話術)
二、收到催款律師函應該怎么做
法律快車提醒您,收到催款律師函的,應該積極對待和處理:
1.如果實際不欠款或欠款數額不對的,應該及時向出具律師函的律師說明情況并盡可能地提供相應的證據,以供律師進行查實。
2.應該及時和律師聯系,積極還款。如果一次性還款有困難的,也可以和律師協商爭取分期還款。
如果對律師函置之不理的,對方可能會向法院起訴,到時你可能會產生法院訴訟費、欠款利息的損失,并且有可能對個人信用產生不良影響。

三、律師函的作用是什么
1.律師函可以有效的中斷訴訟時效。
很多人都知道一般的債務超過兩年就不能再要了,這種理解雖然不是很正確,但是法律確實規定了超過兩年訴訟時效就喪失了勝訴權。現實生活中常見一種欠款糾紛:債務人出具了欠條,雖然債權人多次主張催要欠款,但是由于不了解訴訟法律規定,沒有搜集保存催要欠款的相關證據,一旦欠條上顯示的還款期限超過兩年,法庭上債務人提出超過了訴訟時效,盡管法院可能查明了欠款的事實,但是由于債權人不能提供不超過訴訟時效的證據,法院也會判決債權人敗訴的。而敦促律師函由律師起草,在律師的指導下或律師親自送達給第三方,作為專業人士律師在搜集證據方面與比一般人是有很多優勢的。
2.律師函起到先禮后兵的作用。
在沒有任何征兆的情況下,債務人收到了法院的傳票,有些愛面子或有些地位聲望的人,可能會惱羞成怒,在履行義務方面會很消極或采取敵視態度,這樣不利于債權的順利實現。當然這也是分情況對待,如果債務人可能轉移財產,發送律師函就起到了提前通知對方的作用,豈不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3.律師函是一種文明、快捷、經濟的敦促工具。
大家都知道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黨中央國務院現在又提倡構建和諧社會,為了敦促對方履行合同義務,如果采取了不恰當的敦促手段,有時候自己可能就觸犯了法律,可就應驗了“有理的成沒理的了”的諺語。律師函通過特快專遞的方式送達,不和第三方直接解除,避免了發生不愉快的事情,特快專遞費用相比訴訟費、律師服務費和漫長的訴訟之路不僅經濟而且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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