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指數計算方法(上證指數計算方法調整)
上證指數系列均以“點”為單位。
1. 基日、基期與基期指數
上證180指數是1996年7月1日起正式發布的上證30指數的延續,基點為2002年6月28日上證30指數的收盤指數3299.05點,2002年7月1日正式發布。
上證50指數以2003年12月31日為基日,以該日50只成份股的調整市值為基期,基期指數定為1000點,自2004年1月2日起正式發布。
上證紅利指數以2004年12月31日為基日,以該日所有樣本股的調整市值為基期,基期指數定為1000點,自2005年1月4日起正式發布。
上證綜合指數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日,以該日所有股票的市價總值為基期,基期指數定為100點,自1991年7月15日起正式發布。
新上證綜指以2005年12月30日為基日,以該日所有樣本股票的總市值為基期,基點1000點,自2006年第一個交易日正式發布。
上證A股指數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日,以該日所有A股的市價總值為基期,基期指數定為100點,自1992年2月21日起正式發布。
上證B股指數,以1992年2月21日為基日,以該日所有B股的市價總值為基期,基期指數定為100點,自1992年8月17日起正式發布。
分類指數以1993年4月30日為基日,以該日相應行業類別所有股票的市價總值為基期,基期指數統一定為1358.78點(1993年4月30日上證綜合指數收盤值),自1993年6月1日起正式發布。
上證基金指數以2000年5月8日為基日,以該日所有證券投資基金市價總值為基期,基日指數為1000點,自2000年6月9日起正式發布。
2. 計算公式
??? 上證指數系列均采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公式計算
??? 上證成份指數以成份股的調整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 = 報告期成份股的調整市值 / 基日成份股的調整市值 × 1000
其中,調整市值 = ∑(市價×調整股本數),基日成份股的調整市值亦稱為除數,調整股本數采用分級靠檔的方法對成份股股本進行調整。根據國際慣例和專家委員會意見,上證成份指數的分級靠檔方法如下表所示。比如,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總股本)為7%,低于10%,則采用流通股本為權數;某股票流通比例為35%,落在區間(30,40 )內,對應的加權比例為40%,則將總股本的40%作為權數。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權比例(%) 流通比例 20 30 40 50 60 70 80 100
??? 上證50指數采用派許加權方法,按照樣本股的調整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 = 報告期成份股的調整市值 / 基 期 × 1000
其中,調整市值 = ∑(市價×調整股數)。調整股本數采用分級靠檔的方法對成份股股本進行調整。上證50指數的分級靠檔方法如下表所示: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權比例(%) 流通比例 20 30 40 50 60 70 80 100
??? 上證紅利指數采用派許加權方法,按照樣本股的調整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 = 報告期成份股的調整市值 / 基期 × 基期指數
其中,調整市值 = ∑(市價×調整股數)。
調整股本數采用分級靠檔的方法對成份股股本進行調整。上證紅利指數的分級靠檔方法如下表所示: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權比例(%) 流通比例 20 30 40 50 60 70 80 100
??? 上證綜合指數與分類指數以樣本股的發行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 =報告期成份股的總市值 / 基 期 × 基期指數
其中,總市值 = ∑(市價×發行股數)。
新上證綜指采用派許加權方法,以樣本股的發行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 =(報告期成份股的總市值/基期)×基期指數
其中,總市值 = ∑(市價×發行股數)。
??? 基金指數以基金發行份額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 =報告期基金的總市值 / 基 期 × 基日指數
其中,總市值 = ∑(市價×發行份額)
??? 成份股中的B股在計算上證B股指數時,價格采用美元計算。
成份股中的B股在計算其他指數時,價格按適用匯率(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每周最后一個交易日的人民幣兌美元的中間價)折算成人民幣。
3. 指數的實時計算
上證指數系列均為“實時逐筆”計算。
具體做法是,在每一交易日集合競價結束后,用集合競價產生的股票開盤價(無成交者取昨收盤價)計算開盤指數,以后每有一筆新的成交,就重新計算一次指數,直至收盤,實時向外發布。其中各成份股的計算價位(X)根據以下原則確定:
??? 若當日沒有成交,則 X = 前日收盤價
??? 若當日有成交,則 X = 最新成交價。
指數的修正
1. 修正公式
上證指數系列均采用“除數修正法”修正。
當成份股名單發生變化或成份股的股本結構發生變化或成份股的市值出現非交易因素的變動時,采用“除數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數,以保證指數的連續性。修正公式為:
修正前的市值 / 原 除 數 = 修正后的市值 / 新除數
其中,修正后的市值 = 修正前的市值 新增(減)市值;
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數(即修正后的除數,又稱新基期),并據此計算以后的指數。
2. 需要修正的幾種情況
新上市–凡有成份股新上市,上市后第一個交易日計入指數(上證180指數除外)。
??? 除息–凡有成份股除息(分紅派息),指數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除權–凡有成份股送股或配股,在成份股的除權基準日前修正指數。修正后市值 = 除權報價×除權后的股本數 修正前市值(不含除權股票)。
匯率變動–每一交易周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根據中國外匯交易中心該日人民幣兌美元的中間價修正指數。
??? 停牌–當某一成份股在交易時間內突然停牌,取其最后成交價計算即時指數,直至收盤。
暫停交易–當某一成份股暫停交易時,不作任何調整,用該股票暫停交易的前一交易日收盤價直接計算指數。若停牌時間超過兩日以上,則予以撤權,待其復牌后再予復權。
??? 摘牌 –凡有成份股摘牌(終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進行指數修正。
股本變動–凡有成份股發生其他股本變動(如內部職工股上市引起的流通股本增加等),在成份股的股本變動日前修正指數。
??? 修正后市值 = 收盤價×調整后的股本數 修正前市值(不含變動股票)。
??? 停市–A股或B股部分停市時,指數照常計算;A股與B股全部停市時,指數停止計算。
注: 上證180全收益指數、上證50全收益指數、上證紅利全收益指數的計算中將樣本股分紅計入指數收益,供投資者從不同角度考量指數走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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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證指數
shàng zhèng zhǐ shù
廣義上說上證指數有4類16種,分別為
一、樣本指數類 4種
1.滬深300
2.上證180
3.上證50
4.紅利指數
二、綜合指數類 2種
1.上證指數
2.新 綜 指
三、分類指數類 7種
1.A股指數
2.B股指數
3.工業指數
4.商業指數
5.地產指數
6.公用指數
7.綜合指數
四、其他指數類 3種
1.基金指數
2.國債指數
3.企債指數
狹義說就是專指上證綜合指數,其樣本股是全部上市股票,包括A股和B股,從總體上反映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價格的變動情況,自1991年7月15日起正式發布。
1、“上證指數”全稱“上海證券交易所綜合股價指數”,又稱“滬指”,是國內外普遍采用的反映上海股市總體走勢的統計指標。
上證指數由上海證券交易所編制,于1991年7月15日公開發布,上證提數以”點”為單位,基日定為1990年12月19日。基日提數定為100點。
隨著上海股票市場的不斷發展,于1992年2月21日,增設上證A股指數與上證B股指數,以反映不同股票(A股、B股)的各自走勢。1993年6月1日,又增設了上證分類指數,即工業類指數、商業類指數、地產業類指數、公用事業類指數、綜合業類指數、以反映不同行業股票的各自走勢。
至此,上證指數已發展成為包括綜合股價指數、A股指數、B股指數、分類指數在內的股價指數系列。
2、計算公式
上證指數是一個派許公式計算的以報告期發行股數為權數的加權綜合股價指數。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采樣股的市價總值/基日采樣股的市價總值)×100
市價總值=∑(市價×發行股數)
其中,基日采樣股的市價總值亦稱為除數。
3、修正方法
當市價總值出現非交易因素的變動時,采用“除數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數,以維持指數的連續性,修正公式如下:
修正前采樣股的市價總值/原除數=修正后采樣的市價總值/修正后的除數由此得到修正后的連續性,并據此計算以后的指數。
當股票分紅派息時,指數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根據上海股市的實際情況,如遇下列情況之一,須作修正:
(1) 新股上市;
(2) 股票摘牌;
(3) 股本數量變動(送股、配股、減資等等);
(4) 股票撤權(暫時不計入指數)、復權(重新計入指數)
(5) 匯率變動
新股上市:新股上市第二天計入指數,即當天不計入指數,而于當日收盤后修正指數,修正方法為:
當日的市價總值/原除數=當日的市價總值 新股的發行股數×當日收盤價/修正后的除數
除權:在股票的除權交易日開盤前修正指數:
前日的市價總值/原除數=[前日的市價總值 除權股票的發行股數×(除權報價-前日收盤價)]/修正后的除數
撤權:在含轉配的股票除權基準日,在指數的樣本股票中將該股票剔除;
復權:在撤權股票的配股部分上市流通后第十一個交易日起,再納入指數的計算范圍。
4、指數的發布
上證指數目前為實時逐筆計算,即每有一筆新的成交,就重新計算一次指數,其中采樣股的計算價位(X)根據以下原則確定:
(1) 若當日沒有成交,則X=前日收盤價
(2) 若當日有成交,則X=最新成交價
上證指數每天以各種傳播方式向國內、國際廣泛發布
中國石油在上證綜指中比重將高達25.15%
?? 由于中國石油A股發行總市值達到27040億元,總市值排名在滬市和滬深A股的第1位,根據上證系列和中證系列成份指數樣本股臨時調整規則,新發行A股股票符合樣本空間條件且發行總市值排名位于滬市或滬深兩市前十位的,啟用快速進入指數的規則,在其上市第11個交易日進入上證180、上證50以及滬深300等成份指數。據此,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宣布,中國石油將于11月19日進入上證180、上證50、滬深300、中證100(3558.035,-87.06,-2.39%)(3558.035,-87.06,-2.39%)、中證800、小康指數(3225.080,-69.18,-2.10%)(3225.080,-69.18,-2.10%)和滬深300能源指數。
?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滬深300等成分股指數的編制規則,成分股指數樣本股的股權比例采用了自由流通量也即實際流通股本的概念,以實際可流通股份確定權重,因此,中國石油進入相關成分股指數后,并不會占到過大的比重。而上證綜指則是以發行量(總股本)計算,因此,中國石油進入上證綜指后,將在其中占到相當大的比重。中國石油總股本為1619億股,但目前的流通股本僅為30億股。根據昨日(11月5日)的收盤價測算,中國石油在11月19日進入各指數后,在滬深300指數中的權重約為2.71%;在上證180指數(7763.932,-187.56,-2.36%)中的權重約為3.81%;在上證50指數(2654.902,-60.84,-2.24%)中的權重約為5.18%;在中證100指數中的權重約為3.83%。但由于上證綜指以總股本確定權重,中國石油進入后,將在其中占到25.15%的權重。
? 另外,在中國石油進入各指數后,能源行業在滬深300中的比重約為13.15%,在上證180中的比重約為16.69%,在上證50中的比重約為19.80%,在中證100中的比重約為16.26%,但在上證綜指中的比重則達到37.98%。
? 中證指數公司有關專家介紹,指數權重的確定方法主要有兩種:一是以發行量為權重,二是采用自由流通量確定權重。目前上證指數和深證綜指都是以發行量作為權重。但從國際趨勢看,自由流通量加權方法正在成為主流的股價指數計算方法。滬深300指數在指數計算中采用了自由流通量方法確定指數權重,是目前國際上最通行的指數計算方法。
? 專家表示,由于上市公司對外發行的全部股份中有一部分股份幾乎沒有流動性,如國有股、戰略投資者持股等等,如果將此部分股份計入指數,將無法準確反映指數樣本的真實投資機會。以自由流通量為權重計算的股價指數,剔除了這部分基本不上市交易的股份,能夠更精確地反映市場運行,很好地起到市場基準作用。另外,由于自由流通量法可以精確地反映出可投資市值的變化,因此主動投資者能夠更公平地衡量投資業績,而被動投資者可以有效地減小指數化投資的跟蹤誤差和跟蹤成本,能夠更精確地反映股票流通市場的股價動態演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