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汽車抵押貸款(宜昌車子抵押)
7月1日起,宜昌將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啟動 “商轉公”業務。在符合“商轉公”貸款條件的前提下,宜昌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可將本人在宜昌區域內辦理的商業銀行購房貸款轉換為公積金貸款。
貸款對象需正常繳存半年以上
本次“商轉公”貸款的對象為在宜昌區域內的公積金繳存機構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個人繳存狀態正常的公積金繳存職工。異地繳存職工不可作為“商轉公”貸款的主借款人,但能作為共同借款人參與“商轉公”貸款。
辦理此項業務的貸款主借款人必須為在宜昌區域內的公積金繳存機構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個人繳存狀態正常,且同時必須為購房人及商業銀行購房貸款借款人,所購住房(一手房)在宜昌區域內,且為首套首貸自住住房,房屋用途為住宅且權利性質(土地)為出讓,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可以辦理抵押,且符合中心規定的其他貸款條件。
經咨詢確認符合貸款條件并成功預約后
再提前結清商業銀行購房貸款
申請“商轉公”貸款的流程為:“商轉公”貸款政策咨詢→符合條件者進行貸款預約→結清商業銀行購房貸款→貸款登記。
由于辦理“商轉公”貸款前需先提前還清商業銀行購房貸款,且根據“商轉公”貸款條件提前結清商業貸款時間與轉貸申請時間間隔不得超過三個月。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宜昌住房公積金中心特別提醒廣大繳存職工,在提前結清商業銀行購房貸款前,請先前往購房所在地宜昌公積金中心受委托銀行代辦網點或營業部進行“商轉公”貸款咨詢。
繳存職工一定要在確認符合“商轉公”貸款條件,貸款申請資料準備妥當、而且已成功進行貸款預約的情況下,再前往商業銀行提前結清商業銀行購房貸款。
“商轉公”貸款額度為1萬至50萬
房產證未辦理到位不可申請
本次“商轉公”貸款的期限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是貸款期限不低于1年,不高于30年。二是貸款期限=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主借款人實際年齡-1。三是貸款期限≤50-所購房屋房齡(當前年份-房屋建成年份)。
本次“商轉公”貸款的最大額度為50萬元,具體能申請到多少額度會根據借款人公積金繳存情況、抵押住房情況、商業貸款提前結清金額等因素綜合計算。
在房產證沒有辦理到位的情況下,不可以辦理“商轉公”貸款。
縣市區購房的繳存職工,在符合“商轉公”貸款條件的前提下,可向購房所在地的縣市區營業部申請“商轉公”貸款業務。(全媒記者 袁雪梅 通訊員 李明 趙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