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汽車抵押貸款(抵押貸款汽車江門能上牌嗎)
廣東江門最近爆發一場汽車租賃的詐騙案,江門某租賃公司租車出去后,沒過幾天,被抵押公司告知車輛已經被抵押了,隨后許多租車同行同樣也收到自家車輛被抵押的電話。

租車公司們都慌了,畢竟他們有些車并不是自己的,而是車主拿出來出租,一旦被抵押,意味著你要拿著贖金贖回車輛,否則不好跟車主交代。
一石激起千層浪,廣東佛山、福建泉州兩個地方的租車公司,也相繼曝出自家車輛被抵押的事件,而且這些事件都不是首次,只不過這次終于崩盤了。

這到底怎么了?
這是一個我們熟悉而又陌生的灰色地帶。
熟悉的是,我們經常可以聽到某某買了一臺抵押車,沒幾天就被人偷走不見了,要車要不回,要錢要不回,最后落得個車財兩空。

而陌生的是,這灰色地帶已經存在汽車行業很久,但卻很少人明白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這其中涉及的利益群體太多,我們簡單將其分為:租車公司——租車商/租車人——抵押公司——抵押車購買者。
這其中,利益最緊張就是租車公司,特別在疫情期間,沒有生意來源,還要承擔高昂的場地租金和人工成本,簡直度日如年。這種情況下,許多租車商/租車人就找上門來,愿意出高價租車。

對租車公司來說,有高價租車自然是愿意,至少緩解當下的資金壓力,挺過這一段時間。而租車商/租車人車輛租到手之后,轉手就以低于市場成本價格抵押給抵押公司,賺取一筆抵押資金。

抵押公司更是欣喜,不僅能以極低價格獲得車輛,如果抵押人不來贖車,還可以將車輛按市場價轉手賣出,又能賺得一大筆。
而抵押車的價格本來就遠比市面上流通的車型低得離譜,甚至有些不到二手車價格的一半,比如你經常可以聽到“10多萬買寶馬奔馳”、“20萬買路虎”這些字眼,都是抵押車的廣告語,經不住誘惑的消費者,立馬就掏錢入手了。

很明顯,租車人/租車商利用了“倒買倒賣”的模式,游走在租車公司和抵押公司之間,他們并不害怕風險,賺錢對他們來說才是最重要的。

當租車人/租車商大量租金還不上的時候 ,租車公司來收車,發現車被抵押了,矛盾升級,游戲也走向崩盤,這次江門租車騙局就是積累之后爆發了。

或許你們有疑問:租車人/租車商在租車時,以及抵押車輛時,應該都會留下身份信息,找到這些人應該相當容易吧?
最關鍵的問題就在審核過程不嚴謹,讓租車人有利可圖,比如租車公司根本不知道租車人信息是否真實,身份證這些都可以造假,而抵押公司更不用說,由于處在灰色行業的關系,車商收購抵押車并不看重什么證件,只要車輛的行駛證、車輛本身就可以抵押了,漏洞百出。

除了車主,最苦還是抵押車購買者!
車主作為車輛本身的所有人,手持大綠本(機動車登記證書)拿不回車,的確是最大的受害人,或許通過法律手段還可以拿回車輛,但買抵押車的人就苦不堪言了。

國內有部分不良的抵押公司,在賣車的時候,他們會在車輛身上裝上GPS定位器,有時候還不止一個,曾經有人就在一臺路虎車身上拆出了100多個定位器。

這些定位器正是用來追蹤車輛,因為抵押公司往往還會留存一把車鑰匙,一旦車輛賣出去,他們可以通過追蹤,用另外一把鑰匙偷走自己車輛,甚至有時候暴力截停車輛,直接開車走人。
在汽車圈,就有某汽車媒體人為了提高自己的駕駛技術,曾買了一臺本田飛度,用來下賽道練習,但沒過多久就被偷了,偷車的人很大可能都是抵押公司,偷完之后又可能繼續再買。

而這一切居然不構成犯罪,因為在法律上,抵押車購買者只不過這臺的其中一個質押人,這臺車之前可能存在多任車主,他們也是質押人,抵押車是無法過戶的,也就是說,這臺車的歸屬權不是你。
即使抵押車購買者找到自己的車,與抵押公司糾纏,雙方各執一詞,再打場官司。好的情況下,可能你得到賠付,但車可能又回到債權方,沒車用,還惹得一身麻煩。

即使不是抵押公司偷車,而是車主萬一哪天還完抵押的錢,拿出債權轉讓合同,那你就得還車。所以說,抵押車真正意義上,它只是你暫時借用的車。
那抵押車到底能不能買?
看到上面事例,大家應該心里有數,購買抵押車大部分都是貪便宜的消費者,心中都有花小錢辦大事的想法,或者是賽車愛好者,買臺便宜的抵押車下賽道,控制玩車成本。

但這類貪便宜的消費者,一句話勸你:不要買!說到底車輛自始至終都不是你,抵押車的水太深,普通消費者根本毫不知情,人家隨時拖走你的車,且后期的用車問題也相當麻煩,比如出現重大事故需要原車主去車管所處理,車主同不同意一說,估計得先罵你一通。
但你執意要買,那該注意什么?一是最好購買銀行抵押車,手續完整,保障性高。二是如果購買小貸公司的抵押車,常規的證件要齊整,最重要是車輛抵押協議,并且第一時間就去找專業人士拆除GPS定位器。

但一旦動了定位器,其實貸款公司通過技術手段都知道了,而且全車大拆之后檢查對車輛的密封性也有極大損傷,檢查又是一大筆費用,所以還是那句話,抵押車能不碰就別碰!
而車主租車該注意什么?
實際中,把自己的車租出去是件風險很高的事情,《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
也就是說,出了大事故,車主脫不了干系,況且租車人不會像自己一樣愛惜車輛,玩命開、燒胎……各種行為屢見不鮮,如果沒有必要的情況下,車輛還是保管在自己門下。

如果一定要租出去,那最好簽訂一份“禁止抵押協議”,防止被拿去抵押,目前許多小型抵押公司的抵押條件相當簡單,有了這份協議,真被抵押了,可以獲得相應賠償,保證自己的權益。
最后
現如今,汽車行業發展總有一些灰色地帶存在,這些灰色產業也正是抓住消費者“貪小便宜”“富貴險中求”等僥幸心理,一旦有此心態的人都容易成該灰色行業的目標。總之,沒那金剛鉆就別攬那瓷器,買車還是從正規渠道購買,至少不會掉太多頭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