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競價時間規則(競價集合規則時間怎么算)
期貨市場部分交易細則將迎來變化。
國內三家商品交易所近日發布公告稱,就相關交易管理辦法及交易細則進行修訂,并將于5月26日實施。
具體看來,鄭商所增加夜盤品種日盤前撤單功能。上期所及上期能源、大商所增加連續交易品種(夜盤品種)的日盤集合競價。
根據鄭商所公告內容,此次修訂增加了“夜盤交易中的未成交申報單,可以在同一交易日上午8:55至8:59之間取消”的規定,自5月26日起正式生效,生效后交易者可以按照規定根據自己的意愿取消夜盤交易中未成交的申報單。
大商所公告顯示,自2023年5月26日交易時(即5月25日夜盤交易小節時)起,大商所開設夜盤交易的品種將在日盤第一小節前增加一次集合競價。
上期所及上期能源公告顯示,自2023年5月26日(即5月25日晚連續交易)起,對于開設連續交易的品種在日盤開始前5分鐘(即8:55至9:00)增加集合競價。
據行業人士介紹稱,目前每一個交易日每一個合約只有一次集合競價,即開盤集合競價。開設連續交易的品種,其開盤集合競價在連續交易時段開市前5分鐘內(20:55~21:00)進行,集合競價前4分鐘為合約買、賣指令申報時間,后1分鐘為集合競價撮合時間;在無連續交易階段的交易日,開盤集合競價在日盤開市前5分鐘內(8:55~9:00)進行。未開設連續交易的品種,其開盤集合競價在日盤交易時段開市前5分鐘內進行。
夜盤交易方面,此前交易者在參與夜盤品種交易時,可能出現夜盤結束后外部環境變化導致一定的隔夜行情波動,個別交易者在日盤開盤前會因來不及撤單而面臨損失風險。
鄭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交易者在夜盤結束后可能因市場行情變化而改變交易意愿,但由于在日盤開盤時來不及取消夜盤交易中未成交的申報單而可能造成損失。針對這種情況,鄭商所此次對規則修訂將給予交易者在日盤前撤單的時間窗口,旨在進一步維護市場公平、保護交易者權益。
大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增加日盤集合競價,交易者可以在日盤集合競價的報單階段對夜盤交易階段未成交的申報單進行撤單,促進日盤開始交易的價格更加公允、有效,進一步維護市場公平性和保障市場安全平穩運行。
此次大商所夜盤交易品種增加日盤集合競價后,夜盤交易階段未成交的申報單將自動參與日盤集合競價,交易者也可以在日盤集合競價的報單階段,對夜盤交易階段未成交的申報單進行撤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