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維信貸款有限公司(蘇州維信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風險提示:
截至目前,維信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控股公司對外擔 保總額(含對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擔保)已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100%,擔保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公司對合并報表外單 位擔保金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30%,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擔保情況概述
公司控股孫公司昆山國顯光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顯光電”)因日常經營的需要,擬向國家開發銀行蘇州市分行申請借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5億元,借款到期日不超過2025年12月31日(具體借款期限以最終簽署的合同為準 )。昆山國創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山國創”)對上述借款業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為保障昆山國創的權益,公司擬就上述擔保事項為昆山國創提供反擔保,并與昆山國創簽署《反擔保合同》。
本事項已經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議以全票同意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對此次反擔保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的意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擔保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保證合同》擔保人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昆山國創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8117D
3.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
4.注冊地址:昆山開發區前進東路1228號
5.法定代表人:唐超
6.注冊資本:270,116.0446萬元人民幣
7.成立日期:1992年09月02日
8.經營范圍:經市國資辦授權委托,從事股權投資與資本運營,項目投資開發。(前述經營項目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前置許可經營、限制經營、禁止經營的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9.業務概況:昆山國創是經蘇州市人民政府批準并經江蘇省政府核準成立的國有資產投資經營企業。昆山國創主要負責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共基礎設施以及其它授權國有資產的投資、經營和管理,通過資產運營實現開發區國有企業戰略性改組和國有經濟布局的結構性調整。昆山國創主營業務涵蓋電子產品銷售、房地產開發、房屋租賃、區域開發、污水處理等多個領域,是一家多元化的集團控股型企業。
10. 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注:2022年度財務數據已經審計,2023年第一季度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1.昆山國創為昆山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持股100%的公司,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三、《保證合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昆山國顯光電有限公司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77344A
3.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4.注冊地址:昆山開發區龍騰路1號4幢
5.法定代表人:高孝裕
6.注冊資本:670,715.246304萬元人民幣
7.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9日
8.經營范圍:新型平板顯示產品及設備的研發、生產、銷售、技術咨詢、技術服務;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前置許可經營、禁止經營的除外;投資管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9.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注:2022年度財務數據已經審計,2023年一季度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0.國顯光電為公司通過全資子公司江蘇維信諾顯示科技有限公司控股 92.88%的公司,國開發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國顯光電7.12%的股權,國顯光電未進行信用評級,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國開發展基金有限公司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或其他業務聯系。
四、《人民幣資金借款合同》的主要內容
借款人:昆山國顯光電有限公司
貸款人:國家開發銀行蘇州市分行
第一條 貸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為人民幣伍億元整。
第二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為:用于借款人原材料采購等日常經營周轉。
第三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從本合同約定的第一筆貸款的提款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最后一筆貸款的還本日止,借款到期日不超過2025年12月31日(具體借款期限以最終簽署的合同為準 )。
第四條 擔保
本合同采取以下擔保方式:
由保證人昆山國創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五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五、《保證合同》的主要內容
保證人:昆山國創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貸款人:國家開發銀行蘇州市分行
為確保借款人昆山國顯光電有限公司履行其與貸款人簽訂的《人民幣資金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保證人愿意向貸款人提供擔保。經貸款人和保證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擔保的范圍
(一) 根據主合同的約定,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人民幣伍億元整,借款到期日不超過2025年12月31日(具體借款期限以最終簽署的合同為準 )。
(二) 保證人愿意就借款人償付以下債務(合稱“被擔保債務”)向貸款人提供擔保:
1. 主合同項下借款人應償付的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補償金、違約金、賠償金、生效法律文書遲延履行期間的雙倍利息、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用、仲裁費、保全費、執行費、公證費、律師費、拍賣費、送達費、保全保險費、翻譯費、公告費及其他費用,根據法律法規、生效的判決、裁定或裁決應由貸款人承擔的除外)等;
2. 借款人根據主合同約定應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項和費用。
第二條 保證的方式
保證人在本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 保證期間
(一)本合同的保證期間為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項下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以主合同約定為準。每一具體業務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單獨計算。
(二)主合同約定借款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三年止。
(三)貸款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至貸款人宣布的債務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四)經貸款人與借款人協商一致,對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進行展期的,保證期間至變更協議重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后三年止。保證人認可展期無需取得其同意,保證人仍將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四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保證人和貸款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六、《反擔保合同》的主要內容
擔保人:昆山國創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反擔保人:維信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與國家開發銀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甲方作為保證人為昆山國顯光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人民幣資金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保證擔保。
為保障甲方權益,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作為反擔保人為前述借款擔保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保證責任范圍與方式
1.1本反擔保合同擔保的范圍為:擔保人承擔保證擔保責任代為清償的全部債務,該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債務本金和利息(包括復利)、違約金(或罰息)、損害賠償金以及債權人實現債權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等相關費用。
1.2 本反擔保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條 保證期間
本反擔保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以《人民幣資金借款合同》與《保證合同》簽署日期為準。
第三條 保證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本合同項下義務與責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者其地位、財力狀況改變或者任何一方與其它單位簽訂任何協議、合同、文件的無效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或者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
第四條 其他條款
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簽字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司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后生效。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至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與責任履行完畢后終止。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合同。
七、董事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認為:國顯光電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持股92.88%的控股孫公司,資產優良,具備充足的償還債務能力。雖然國顯光電未提供反擔保且其他股東也未提供同比例反擔保,但公司對其有絕對的控制權,財務風險處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圍之內,公司為其申請銀行借款提供反擔保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有利于國顯光電日常業務和項目建設的正常開展。此次反擔保行為不會影響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擔保風險可控。因此,董事會同意該事項,并同意將《關于為控股孫公司申請銀行借款提供反擔保的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八、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決議合法有效。公司為國顯光電申請銀行借款提供反擔保,能夠滿足其日常生產經營和業務發展的資金需要,未侵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因此,獨立董事一致同意該事項,并同意將《關于為控股孫公司申請銀行借款提供反擔保的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九、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為國顯光電申請銀行借款提供反擔保,能夠滿足其日常生產經營和業務發展的資金需要。審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雖然本次國顯光電其他股東未提供同比例反擔保,但公司對其有絕對的控制權,財務風險處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圍之內,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十、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本次擔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金額為1,811,504.58萬元,占公司2022年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154.7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合并報表外單位提供的擔保總余額為837,379.47萬元,占公司2022年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71.51%,對子公司擔保為974,125.11萬元。公司無逾期擔保,無涉及訴訟的擔保,未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承擔損失。
十一、備查文件
1.維信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議;
2.維信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議;
3.維信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人民幣資金借款合同》;
5.《保證合同》;
6.《反擔保合同》。
特此公告。
維信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證券代碼:002387 證券簡稱:維信諾 公告編號:2023-100
維信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維信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召開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決定于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開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現就本次股東大會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大會屆次: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股東大會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
(三)本次股東大會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四)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現場會議召開時間為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30。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時間:2023年8月31日上午9:15至2023年8月31日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2023年8月31日的交易時間,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五)會議的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公司將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wltp.cninfo.com.cn)向全體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
公司股東應選擇現場投票、網絡投票中的一種方式,如果同一表決權出現重復投票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表決結果為準。
(六)股權登記日: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
(七)出席對象:
1、在股權登記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東或其代理人。凡是于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普通股股東均有權出席本次股東大會,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授權委托書見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律師。
4、根據相關法規應當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人員。
(八)會議地點:北京市海淀區上地東路1號院7號樓環洋大廈二層。
二、會議審議事項
(一)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的提案名稱和提案編碼:
上述提案2屬于特別決議事項,需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公司將對中小投資者表決單獨計票,單獨計票結果將及時公開披露(中小投資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
(二)提案披露情況
上述提案已經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于2023年8月16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披露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等相關公告。
三、會議登記等事項
(一) 登記時間: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17:00止。
(二) 登記方式: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東出席本次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證券賬戶卡;
2、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東出席本次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書面授權委托書、證券賬戶卡;
3、 自然人股東親自出席本次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證券賬戶卡;
4、 由代理人代表個人股東出席本次會議的,應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委托人親筆簽署的股東授權委托書、證券賬戶卡;
5、 出席本次會議人員應向大會登記處出示前述規定的授權委托書、本人身份證原件,并向大會登記處提交前述規定憑證的復印件。異地股東可用信函或傳真方式登記,信函或傳真應包含上述內容的文件資料(信函或傳真以2023年8月30日17:00前送達公司為準)。
(三)登記地點:北京市海淀區上地東路1號院7號樓環洋大廈二層。
四、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東大會上,股東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參加投票,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一。
五、其他事項
(一)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上地東路1號院7號樓環洋大廈二層
(二)郵政編碼:100085